第301章 证明苏巧颜是苏巧颜(1 / 1)

现在元宝已经向知府衙门报了案,苏巧颜本人也同意由官府介入给个定论。

伸头一刀,缩头一刀,不管苏巧颜是真是假,总得盖棺定论,总好过现在闹得满城风雨、背后指指点点。

事情已成定局,苏家人是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只能全心查探真相。

外围的查访交给了苏长茂和苏长茁,苏巧颜最先做的一件事是-----找高稚雅。

苏巧颜审视着高稚雅,高稚雅心虚的不敢看苏巧颜。

时机成熟了,苏巧颜直奔主题:“大嫂,我回来时,你撒谎了对不对?我尾椎骨上根本就没有什么胎记,你只是不想大家再找我,不想娘再发疯,所以才故意说我身上有胎记的,我不是真正的苏巧颜,对不对?”

高稚雅焦虑的心态再也崩不住了,眼泪流了下来,先是点头,后是摇头,半天才组织好语言:“颜、颜颜,我、我确实为了家、为了娘撒谎了,但我小时候屁股上就有个巴掌印大的胎记,我娘说它是鬼手拍,越长越淡,四岁时就没了。认下你后,我特意问了郎中,郎中说很多小孩儿的胎记确实会变没的,就算你没有胎记,你、你也有可能是颜颜啊……”

能证实身份的直接证据没了,苏巧颜心里竟然涌起一股庆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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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该是苏家人过得最为惨淡的一个春节,每个人都满腹心事。

真假苏巧颜案由知府大人亲自审,只是借口说是过节了,让陈宝奎向童捕头提交了证据,上元节过后再开堂审案。

还有十多天上元节呢,这倒是帮了苏家大忙,给了充分的时间找证据。

晚上回来,苏长茂刚要敲门进家,上马石后面就闪出一个枯瘦的人影来,苏长茂定睛一看,是陈宝奎带回来的那个“苏巧颜”。

“苏巧颜”未曾说话泪先流,楚楚可怜:“二哥,我是颜颜啊,你怎么可以不认我呢?小时候你最疼我了,总给我买糖吃……这些年,我过得苦啊,被拐子卖给了病秧子当童养媳,病秧子死了以后,婆婆又把我卖去了青楼,老鸨说等我过了十三岁就接客,你若不认我,我只能、只能回去接客了……”

“苏巧颜”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眼泪扑簌簌往下落,死死扯着苏长茂的袖口,仿佛苏长茂是她最后的救命稻草:“二哥,你救救妹妹吧,我不想被卖回青楼去,求求你,”“苏巧颜”一个头磕了下去

“求求你,”又是磕了个头;

“求求你,”又㕛是一个头……

苏长茂心如刀绞,狠下心肠推开“苏巧颜”:“小姑娘,知府衙门已经受理案子了,如果你真是我妹妹,我自然不会不管;但如果你不是我妹妹,被别人利用陷害我妹妹,就别怪我无情了。”

院门开了,苏长茂毫不留情的进了院子,“苏巧颜”绝望的瘫在地上,嘴里喃喃自语:“哥,你怎么可以不认我呢,我可是你的妹妹啊,你不会因为我陷身青楼不认我吧……”

良久,“苏巧颜”从冰冷的地上站了起来,颓唐的向客栈方向走去。

苏家的大门再次开了,苏长茂闪身出来,远远的坠在小姑娘身后,直到看见小姑娘与陈宝奎汇合了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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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知府大人要求,陈宝奎两日后向童捕头提交了证据,这又正中苏长茂下怀,知道对方的抓手,自己才好反击。

陈宝奎手里的证据,是从两方面切入的。

一方面,陈宝奎证明了现在苏家的苏巧颜,是桂花村的刘芳妍。一份证据是周三爷的同批次拐带的女娃清单,一份证据是他与周三爷签订的卖身契书,相互佐证,证明他当年买的“陈招娣”就是“刘芳妍”,而非苏巧颜。

另一方面,陈宝奎证明那个枯瘦女娃是真正的“苏巧颜”,一份证据是周三爷的同批次拐带女娃清单,一份证据是与李家签订的卖身契书,一份证据是李家与青楼签订的卖身契书。

都是完整的证据链,条理分明,对苏家很是不利。

正一筹莫展之时,苏长茂卧房里,突然多了一封信。

苏长茂狐疑打开,信上的内容很简单,都是简洁的人名或地址。

来不及查明放纸条的人是谁,苏长茂马不停蹄的按照纸条上的提示,一一去查访。

越查访越是惊喜,足以证明陈宝奎的证据是假的。

最为有利的证据是,真正的刘芳妍,已经死了。

而且,刘芳妍不是被拐子拐卖,而是被亲生父母卖给了人牙子,怕乡亲们戳脊梁骨,跟里正谎称女儿被拐,里正去衙门报的案,这才有了被拐记录。

人牙子转手把刘芳妍卖给了一个有特殊癖好的老爷,没几天就被扔乱葬岗了。

而青楼里的“苏巧颜”,也不是真正的苏巧颜,而是被陈宝奎骗了的,她的亲生父母已经找到她,并给她赎了身。

只要一开堂,苏家足以翻案,陈宝奎这个诬陷罪跑不了了。

怕打草惊蛇,苏家人严守秘密,只等着上元节过后立马提交证据,证明陈宝奎诬告苏家,苏巧颜就是苏巧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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