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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1 我已经不在原点了(1 / 1)

盛景初平时在棋院,休息日的时候会到解寒洲的围棋道场讲棋。

解寒洲的围棋道场离程了家很近,程爸爸出院之后,她没事就到围棋道场去看看盛景初。

围棋道场招收的都是十五岁以下的棋童。

盛景初最早带的是高级班,没几天曹熹和死活要跟他换,就把他换到了初级班,班上都是一些小豆丁,最大的不超过八岁,最小的也才五六岁,边下棋还边舔手指头。

这帮小孩子下棋的时候倒还好,只要没有事做,立马能吵翻了天,噪音之大,使檐下的燕子都挪了窝。

继做发夹之后,程了又迷上了织毛衣,还给大家都许下诺言,一定要给奶奶织双厚厚的毛手套,给老爹织条毛裤,给程意织条漂亮的披肩,给程诺织件马甲。

至于盛景初,她发下宏愿,要织一条羊毛毯子。

盛景初上课的时候,她就拿着棒针坐在教室的后面织东西,只可惜想法是好的,实力有点儿不足,别说毛手套,连个毛手腕套都没织出来,她拆拆织织,织织拆拆,一团团毛线由直线变成波浪线。

盛景初将最小的小朋友天天抱在腿上,就着他的手落下一子。

其他小朋友围着看,叽叽喳喳地发表意见。

其中一个叫亮亮的小朋友很不高兴,挤到盛景初身边:“老师,老师,你为什么抱天天不抱我?”

天天听了这个话,死死地抱住盛景初的腰,把脸埋到盛景初胸前,不时偷偷地瞪一眼要夺自己位置的亮亮。

盛景初似乎有无限的耐心,他笑着摸了摸亮亮的脑袋:“你这局赢了天天,老师就抱你好不好?”

天天听了这个话,探出脑袋来,唆了唆手指头,一说话还在流口水:“我不要跟他下!”

亮亮已经坐到了盛景初对面:“就要,就要!”

天天最终还是勉为其难地跟亮亮下起来。

天天也不过刚懂得规则,胡乱下了一气,到底是亮亮赢了。

天天瞪着萌萌的大眼睛,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很快,眼睛里就汪了一包眼泪。

亮亮将天天挤下来,用手指刮了刮脸皮:“小哭包!”

天天既没了位置,又没了面子,哭得更加大声了。

盛景初蹲下来,伸手揩掉了天天的眼泪:“男子汉怎么可以输了棋就哭呢?”

天天听了这个话,声音小了一些,小胸脯一抽一抽的。

盛景初拿出纸巾给他擦了擦鼻涕:“好了,现在呢,你先在一旁思考一下为什么会输,我给你五分钟的时间,你说对了,老师给你一个小小的奖励好不好?”

天天点点头,乖乖站到了一旁。

那边的亮亮已经等不及了,噌噌爬到盛景初的膝盖上,得意地看着周围的同学。

盛景初问他:“亮亮,你已经学棋一年了吧?”

亮亮点点头。

“那你是不是班里学棋时间最长的孩子?”

亮亮又点点头。

“天天才学棋不到一个月,你胜了他,也没什么值得夸耀的对不对?”

亮亮有些不好意思,垂下了头。

“那现在老师给你讲一下,明明你可以马上胜了天天的,为什么要下到第十个子才赢。”

程了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盛景初时,眼珠子就差没瞪出来。

他明明是那种看起来极冷淡的性格,而且惜言如金,能用一个字表达绝对不会用两个字的人,对待小孩子却温声细语,小孩子哭闹他也不会烦躁,一点儿一点儿开解,实在闹得厉害了,他还会抱着哄一哄。

其实不要说程了,就是曹熹和也万万没想到,他高冷的师兄可以对小孩儿如此耐心。

要知道,曹熹和第一次接手这帮小孩儿的时候差点儿没疯了,有个小孩子居然还穿着开裆裤,一言不合就尿了他一身,他最后只好和这群小孩儿一起哭。

好歹把初级班塞给了盛景初,他觉得教高级班能省点儿心,谁知道高级班的小孩儿正是青春期,一个人揣着八个心眼儿,他好说歹说都不行,干脆拿着教鞭一个一个把他们揍服帖了。

学生嘴上虽然老实了,心里却憋着一股气,隔三岔五就向上反映。道场的教导主任没少找曹熹和谈话,气得他干脆不干了,还是老师给他打了个电话,让他不得不回来了。

谁想到学生都跑到盛景初的班里去请教问题了,让他这个正牌的老师觉得很没有面子。

曹熹和也得出了经验,光用大棒教训是没用的,多少要有点儿鼓励。

他的鼓励方式就是每个月比赛获胜的那个,带着他去国家棋院参观一次。

这个设想很好,但没想到连续三个月都是一个人获胜,他连续带着那少年去了三次,这个少年就不高兴了:“还不如去游乐园呢。”

楼下盛景初的初级班就是这样,每个月表现最好的小孩子,盛景初就带他去游乐园玩。

曹熹和大怒:“那你从初级班开始重念吧!”

少年二话不说收拾好棋盘,下楼去了。

最后曹熹和退了一步,铁青着一张脸带着少年去找盛景初。

“那什么,我们今天下午和你一起去游乐园。”

第四周的下午是盛景初履行奖励的时间,这个月获得奖励的是天天。

盛景初无可无不可,他开车,程了坐在副驾驶,天天、曹熹和、少年坐在后面一排。

天天非要坐在曹熹和的身上,曹熹和相当不乐意,打眼一看孩子要哭,只好勉为其难地抱着他。一路上憋着火,给孩子灌毒鸡汤。

曹熹和问怀里的孩子:“你叫天天对吧?”

天天点点头。

“我跟你说啊,”曹熹和笑得像只大尾巴狼,“天天这个名字一听就没有高手范儿。”

天天瞪着一双懵懂的眼睛看着他。

“没听懂是吧?”曹熹和还“善意”地解释了一把,“就是你这个名字呢,一看就没有冠军相。像什么中日韩围棋赛啊、王座邀请赛之类的,你就别想了,连入围都进不去。”

程了简直要听不下去了,她刚准备开口,盛景初说在前面:“小曹,我记得你以前叫乐乐来着。”

曹熹和顿时不吱声了。

当然,像曹熹和这样的话痨,你让他闭嘴是不大可能的,过了一会儿,他又说开了。

“师嫂,我师兄小时候呢,老师家来了几个外宾交流访问,其中有个德国小孩儿,很喜欢汉文化,也学过下棋,要跟我师兄下棋。老师就把我师兄拉到一边嘱咐他:‘景初啊,你跟他下棋的时候点到为止就可以了。’

“结果你猜怎么着,我师兄把那德国小孩儿赢得都要哭出来了。老师就挺生气的,问他:‘你看我明明跟你说过要点到为止的,你怎么让人家输得那么难看?’

“你猜我师兄说什么?我师兄说:‘老师,点到为止不是让他输得一个子不剩的意思吗?’”

说完,他乐得直拍大腿。

“我老师也乐了,忘了他只是个七八岁的小孩儿了,根本不知道‘点到为止’是什么意思。”

盛景初问他:“你要我说说你第一次在韩国喝烧酒以后的事吗?”

曹熹和顿时又不吱声了。

到了地方,曹熹和才大呼上当:“你们要去的是儿童乐园啊?”

江城有两个游乐场,儿童乐园是早些年建的,后来又建了一个更加现代化的游乐场,叫江城游乐场。

曹熹和扭头看看身边的少年:“那什么,要不我还是带你到棋院溜达一圈儿?今天下午蒋春来老师讲课,专门分析赵延勋的。”

少年的节操也很不稳定,听说蒋春来讲课,立马高高兴兴地跟曹熹和走了,剩下程了和盛景初面面相觑。

程了忍了好一会儿,终于还是忍不住问盛景初:“曹熹和在韩国喝烧酒以后发生了什么事?”

盛景初没回答,准备去买票。

她拉着盛景初的袖子:“讲一讲,讲一讲……我拿我的一件糗事交换。”

盛景初拿她没有办法。

“那是小曹第一次去韩国,韩国棋院请中国棋手喝酒,他酒量不大,喝得不少,抱着饭店的柱子,嚷嚷着要给大家跳脱衣舞。第二天酒醒了觉得没脸,第二年的中日韩围棋邀请赛,他死活没好意思参加。

“他之所以念念不忘地要战胜赵延勋,据说是因为当年赵延勋手上有一张他跳脱衣舞的照片。”

程了笑眯眯地看着他,意有所指:“所以嘛,喝酒误事。”

他催促她:“换你了。”

程了很认真地回忆了一番,忽然一指地上,跳起脚来:“哎呀,蚯蚓!”

盛景初迅速往后退了一步,再看时,哪有什么蚯蚓。

程了笑得前仰后合:“哈,被我抓到了吧,你原来怕蚯蚓啊!”

说什么怕蚯蚓死在自己面前,敢情是怕蚯蚓。

“哦,有了。我给你讲个我小时候钓鱼的事。钓鱼得用饵吧,要先在地里挖蚯蚓,干的地方挖不着,得在湿的地方挖,最好是河边,掀开一块石头看看,十有八九就有。不过,一条蚯蚓钓一条鱼,太浪费,就把蚯蚓斩成一截一截的,哎哟,肠子都冒出来了。”

盛景初皱了皱眉,牵着天天紧走了两步,将程了落在了后面。

程了追上去:“蚯蚓身上又湿又粘。用手捏起来一截,还在动的呢。穿在钩子上……肠子是绿的……”

天天见着什么都新奇,玩了旋转木马、电动转椅,又要坐疯狂老鼠。

天天还指着摩天轮问程了是什么。

程了很惊讶,现在的小孩子哪有不认识这些的,家长从小带着去博物馆、去动物园、去各种游乐园,甚至还有出国旅游的。

在天天去蹦蹦床的时候,程了忍不住问盛景初:“他以前没来过游乐园吗?”

盛景初摇头:“天天是孤儿。其实老师的围棋道场里,有很多孩子都是孤儿。

“老师将全部家当都投在了围棋道场里,用了三十年的时间才建成今天的规模。

“你知道将一个棋童培养成一个专业棋手需要多少钱吗?”

他没有说具体的数字:“这里面有社会的援助,但是还不够,所以老师才会要求我们拿一部分奖金给他,媒体都说他这是在侵占学生的奖金,可他自己真的没用一分。

“其实找到一个有天分的孩子并不难,难的是将这个孩子一点儿一点儿培养长大。我小时候住在老师家,经常听到师娘抱怨,家里没米了、没面了、儿子要留学没有钱。

“他的衣服,只要没破,再旧也坚持穿,有一次去日本访问的时候,鞋底居然掉下来了。”

他说这段话的时候,没有太多的情绪起伏,但是程了知道,他对老师的感情很深很深,深到他不愿意用一些感性的词来形容。

因为只要用了,他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

“我肯定老师的付出,但并不赞成他的做法,薪火相传,不是一个人的付出可以实现的。怎样把公益和商业结合起来,才是围棋道场目前面临的最大困境。这也是我和老师最大的分歧,媒体都说我与老师交恶,其实也不算捕风捉影。”

天天从蹦蹦床上下来,紧张地四处看了看,看到盛景初的时候,松了口气,噔噔噔地跑过来。

程了给他擦了擦脸上的汗:“哎哟,小脏猫。”

她带着天天去买烤肠,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盛景初告诉她天天是孤儿,所以对这孩子更添了几分心疼。

烤肠拿到手,她看天天一副眼巴巴的样子,又动了捣蛋的心思,拿着烤肠在天天的鼻子下转了一圈儿,自己作势要咬一口。

天天没料到还有这样的变故,急得哭了起来。

程了顿时手足无措,晃了晃手里的烤肠:“我没吃,真的,你看呀……”

天天一点儿没有消停的意思,越哭越大声。

这孩子的肺活量实在不容小觑,程了没办法,先做了鬼脸:“天天看,狐狸!”

天天看了一眼,继续哭。

程了又推了推鼻子:“天天看,猪!”

天天的嘴角抽了抽,哭声照旧。

程了实在没有办法了,她深吸了一口气:“看来我得拿出我的独门绝技了!天天看我啊。”

她回头瞅了一眼,见盛景初正在打电话,才放下心来表演。

她的舌尖在舌根处一转,舌尖顿时出现了一个唾沫做成的泡泡,嘴里轻轻吹了一口气,一个泡泡就飘飘悠悠地飞走了。

天天瞪大了眼睛,顿时不哭了。

程了把他抱起来:“好玩吗?”

身后有个声音:“嗯。”

一回头,才发现盛景初就站在身后,她有些不好意思,揉揉脸:“唉,被你看见了。”

他们带着天天吃了晚饭,才送他回了围棋道场。

天天黏着程了,一路追问她怎么吐泡泡。

程了被他缠得没办法,忽悠他:“你知道吗,人这一辈子的唾液数量都是固定的,吐掉一个泡泡,就少了一分元气,元气越少,寿命越短。”

天天虽然还小,但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程了还装模作样地举了个例子:“你看鱼在水里一直在吐泡泡对不对?为什么死了就不吐了呢?因为它把一辈子的泡泡都吐光了。”

天天这才完全被说服了,撒开程了的手,小小的个子一拽一拽地走进了棋院的大门,边走边回头向他俩挥手。

“老师再见,阿姨再见。”

程了纠正他:“叫姐姐。”

天天眨巴眨巴眼睛想了想:“阿姨再见!”

程了一脸崩溃:“不见了啊,咱俩再也不见了!”

见天天已经进了门,程了和盛景初沿着小路往回走。

迎面走过来一个男人,头发剃得很短,穿了一件破旧的夹克,他停下来,仔细看了看盛景初。

男人问了一句:“你就是盛景初?”

程了还没反应过来,就见那男人从袖子里抽出了什么,猛地朝盛景初的头上砸去。

盛景初下意识拿手拦了一下,只听到一道的响声。

程了这才看清楚,男人手里拿的是根铁棒。

她立马冲了上去。

那人抡着铁棒还待再打,被程了死死抱住了腰。男人一时摆不脱,去掰程了的手。道场的保安发现了异样,也冲了过来。

眼看着保安越走越近,那人一个使劲儿,终于将程了甩了出去,不甘心地瞪了地上的盛景初一眼,飞快地跑走了。

盛景初已经疼得脸色发白,汗不断地流了下来,挣扎着站起来,去扶程了,仔细观察着她的表情。

他语气里带着焦躁:“你怎么样?”

程了摇摇头,看起来还算镇定,从地上爬起来去掏手机,解锁屏幕后捶了捶脑袋,转头问保安:“急救电话多少来着?”

保安实在看不下去,帮她打了急救电话,又报了警。

在救护车上,急救人员已经对盛景初采取了简单的急救措施。

他疼得厉害,一直安慰着程了:“我没事。”

人终于送到了江城医院。

短短两个月,程了再一次故地重游。

民警过来了解情况。

程了急得直打转,她一会儿拉着护士追问急诊大夫什么时候来,一会儿警惕地看着门外。

人几乎横在了门上,只要经过的人没穿白大褂,她都要紧张地看了又看。

她又魔怔了一样地在嘴里嘀咕:“这也不对,万一他偷了大夫的衣服穿在身上呢?”然后,她神经兮兮地去看地上,“砖头呢?我得捡个趁手的工具。”

民警发现根本没办法跟程了沟通,转头去看盛景初,他的思路依旧清晰,很冷静地描述了歹徒的样貌。

“身高大概一米七五,很壮,皮肤很黑,左手背文了一个老虎头。”

人不难找,围棋道场附近有监控录像。

警方从盛景初描述的情况简单做了个判断:不是抢劫,但目的性很强,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寻仇。

“寻仇?”

这个词程了听进去了,她低声重复了一遍,冲了出去,再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扳手。

她拧着眉,掂了掂手里的扳手,然后长长地舒了口气,嘴角带着瘆人的冷笑。

民警看得背脊发麻。

盛景初唤她:“了了。”

程了终于安静下来,柔声问他:“疼不疼?”

他摇头:“不疼。”

她知道这是在安慰自己,明明他疼得嘴角都在抖。

她轻轻地去牵他那只没受伤的手,一下一下拍他的手背,像小的时候每次受了委屈,她奶奶安慰她时的样子。

很快,他的手背上多了一道血痕。

程了惊叫起来:“哪里伤到了?”然后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去检查他的手,连指缝都没放过。

没有伤口。

盛景初叹了口气:“是你的手。”

她这才去看自己的手,掌心戳进了一块玻璃碴儿,血淋淋漓漓地涌出来,已经变成黑色。

伤口虽然狰狞,但其实没太大问题,不过医生处理的时候,她一个没忍住,惨叫几乎穿透了房顶。

朱主任接到信儿就赶过来了,听到程了这声叫声差点儿没晕过去。他攀着曹熹和的手站起来,直问他:“程了这是致命伤吧?”又担心盛景初,“那我们景初不是伤得更重?”

他脚底一个踉跄,嘴里催着曹熹和:“你先去看看,万一……万一特别惨,我就先不进去了。”

盛景初的右臂骨折,医生给他做了手术,胳膊上吊了支架。

先要住院观察几天,出院后也需要休养几个月。

程了掐着手指头算了算,“计氏杯”已经定下了比赛的日子,明年的1月7日,现在已经10月末了,怎么看盛景初在比赛前也恢复不好。

手术的大夫正是那个老专家,就是盛景初的棋迷,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建议程了:“要不多吃点儿猪蹄补补?”

程了赶紧拿着小本子记:“这个可以有,我一会儿就去菜市上买新鲜的。”

“再吃点儿钙片什么的。”

程了又记下来:“还有吗?”

“再来点儿牛筋什么的,以形补形。”

程了一项项记下来,又重复了一遍:“我记得对吗?”

老专家点点头:“一个字不差。”然后呵呵一笑,“逗你呢,吃这些要能好起来,要医生做什么?”

他劝着程了:“我们大夫是尽人事,患者是听天命,骨头要一点儿一点儿长起来,组织要一点儿一点儿修复,少一天都不行的,就像下围棋一样,你想吃掉对方的子,要慢慢等,等到时机差不多了,才能一举歼灭。

“围棋赛固然重要,身体就不重要了吗?盛景初少年得志,没遭受过什么挫折,照我看,这一次的机缘就很好,这个‘计氏杯’不参加了又能怎么样?奖金金额是很高,可话说回来,钱再多,不过是吃个三餐饱,房子再大,不过就睡一张床,人呢,还是得知足。”

程了问他:“如果现在有一个世界医学大赛,奖金一个亿,您参加不?”

老专家认真地思考了一番:“那我得参加啊,世界级的呢,就是去见识见识也好。”

程了笑了:“还是的,钱再多,不过一个饱,房子再大,不就睡一张床,您又不图钱,您不也要参加?”

盛景初伤着,营养充足利于身体恢复,程了买了猪蹄,打算回家给他炖汤喝。

程爸爸伤了腿,程了就打算给他炖黄豆猪脚汤,不过程奶奶把这活儿接了过来,说自家有祖传的秘方,还言之凿凿地表示他们祖上是个跌打大夫,手里很有几个治疗跌打损伤的好方子,几代传男不传女,要不是她弟弟不成器,这方子也不会外传。

只是不知道汤里放了什么,味道能传出十里开外,说香那肯定不是香,说臭呢,又实在有些复杂,搞得这附近的小孩儿放学回家的时候都要紧走几步。

“快点儿快点儿,老程家又要炖猪蹄了!”

这加料猪蹄汤,直把程爸爸吃得欲仙欲死,尽管走路还有点儿跛,已经坚定地表示自己痊愈了。

程了还当笑话给盛景初讲了一回,没想到轮到盛景初,程奶奶照旧很积极。她一把抢过程了手里的猪蹄:“这个奶奶给你炖,奶奶有家传秘方,我悄悄跟你说,可不兴告诉别人。”

程了连忙附耳过去。

只听她奶奶说:“我祖上啊,是宫廷御医。”

“不是,奶奶,上回您不是说是跌打大夫吗?”

程奶奶面不改色:“跌打大夫做得好了,当然就能当宫廷御医了。”

为了佐证自己的话,她又补充了一句:“元朝的时候不是马上治天下吗?南征北战的,老有人从马上栽下来,我们祖上还治过忽必烈呢。”

尽管怎么听着都觉得假,但老人家一片拳拳之心,程了也不好阻拦,程爸爸还凑在一旁看热闹。

“这方子可好使了呢,你看你爸爸我,现在身轻如燕,上能跃到房梁上捕麻雀,下能到河里捉鱼虾,眼睛亮得像灯泡,精力旺盛得好像回到了二十七八。闺女,不是我吹,吃了你奶奶的汤,跟吃了上百年的人参一个效果。”

程了立马攀着奶奶的胳膊摇了摇:“奶奶,我看我爸爸的腿脚还没完全好呢,这对猪蹄要不先给他吃了吧,再巩固巩固。”

吓得程了她爸,拄着拐杖一溜儿小跑:“我去饭店看看。”

这汤炖出来了,程奶奶还准备和程了一起送过去,程了赶紧给拦下了,一出门,恰好碰上了周奶奶的孙女。

她从国外回来探亲,看到程了很亲热地打了个招呼,又使劲儿在程了周围嗅了嗅。

“程了,你们家最近是不是在研究生化武器?”

毕竟还曾是盛景初的青梅,程了对她的观感很复杂,朝她笑了笑:“周姐姐。”

周姐姐顺便关心了一下程了的感情生活:“听说你和那个下棋的……盛……什么在一起了?”

程了酸涩的心终于熨帖了一些,但又有些替盛景初鸣不平,他记了这么多年,而她连盛景初的名字都记不起来了。

这一桶充满了老人家关爱的猪蹄汤,程了终究没舍得给盛景初吃,当然也舍不得倒,猪蹄是最新鲜的猪蹄,程了一根一根刮的毛,刮完的猪脚,白中透着粉,算得上是猪界的美足。

住院部楼前有个小小的花园,程了找了个椅子坐下,将保温饭盒打开,捏着鼻子喝了一口,这味儿太冲,咽下去的瞬间,让她顿时有种打通任督二脉的错觉,一股清奇之气从喉管直涌到大脑,她吐也吐不出,咽也咽不下,只好坐在那里干呕。

“你你……你怀孕了?”

丁岚看着她,一脸的难以置信。

程了想说“不”,可这个字还没说出来,又一阵恶心上涌。

丁岚是来看盛景初的,日本比赛过后,老师狠狠地训了她一顿,连曹熹和都几天没和她讲话。

她没觉得自己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大事,不是没造成多严重的后果吗?大师兄最后不还是获得了胜利吗?

可是被人冷落的感觉实在太难受,她最终还是准备拉下脸来给盛景初道歉。

看到程了在干呕,她心里更是一团乱,从师兄真的和程了在一起了,想到了师兄什么时候发婚礼请柬,又想到了参加婚礼的时候可不能输了阵势,一定要比新娘好看才对,又想到程了的孩子一定长得不好看,可惜了师兄的基因。

这么复杂的思路,也不过几十秒的时间就想了个来回,她越看程了越觉得腻歪,从包里掏出份报纸摔到程了腿上。

“扫把星!”

程了被丁岚骂得莫名其妙,她捡起报纸看了看,是一条关于盛景初受伤的报道,后面说嫌疑人已经抓到了,正是撞伤程爸爸的肇事司机的弟弟。

哥哥被抓了起来,弟弟心里当然气不过,从报纸上知道了是盛景初帮着破的案,于是守在解寒洲的围棋道场附近,想要伺机报复。

“我师兄遇到你就没什么好事!”丁岚找到了发泄口,“要不是你爸的事,他的手能受伤?你就是个扫把星!”

她觉得自己比程了这个扫把星终究好太多了,于是心理负担顿时没有了。

她还想再骂几句,又觉得和一个孕妇一般见识有些胜之不武,于是趾高气扬地走了。

程了捏着报纸,反复看了好多遍。

果然是她连累了盛景初吗?所以招致了一场无妄之灾。

她的心一阵阵揪紧,又一阵阵放空。

茫然地坐了一会儿,终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她只好继续喝猪蹄汤。

味蕾已经麻木了,她机械地重复着喝汤的动作,直到咽下了最后一滴,然后大大地打了一个嗝儿,收紧了衣领,站了起来。

徐迟就站在绿化树的后面,两个月没见,他瘦了很多,下巴长出了青色的胡楂儿。

程了跟他打了个招呼:“好巧啊。”

他点点头:“我陪我外婆做体检。”

程了“哦”了一声,沉默下来。

人总会碰到一个让你感到特别舒服的朋友,不用刻意地制造话题,也不用刻意去迎合对方,

即使彼此都不说话也不会觉得尴尬。

徐迟以前觉得他和程了就是这样的朋友,一辈子也是。

但到后来他才明白,一辈子的变数究竟太大。

他的喉咙哽得厉害,终究还是说了一句:“我和乔菲分手了。”

程了不知道说什么好,恭喜?当然不合适,遗憾?也觉得不对。

最终她仍旧是“哦”了一声。

“程了。”

他有些激动,他想告诉她很多话。

比如他们小时候,胡同里的小伙伴说程了是他的小媳妇儿,他虽然表面上又羞又恼,但其实心底有一丝丝欢喜。

比如十年前她趴在学校的墙上不肯下来的时候,他表面上满不在乎,但不知道心里有多担心。

比如在国外的这几年,他其实时时关注着程了的动态,朋友圈里她发过的每一条信息,他都很认真地看过。

比如他生日的时候,即使美国时间已经到了半夜,他仍旧不肯睡去,只想第一时间看到她的祝福。

比如此时此刻,他多想告诉她,我爱你……不只是曾经。

可是最终,他只说了一句:“我好像把你弄丢了。”

程了愣了一下,笑了。

秋天已经将近尾声,冬天即将到来,银杏的叶子落了一地,哗哗啦啦地被风吹起来,一地的金。

在最萧瑟的季节里,她的笑容依旧温暖透亮,像小时候巷子口的小店里卖的橙黄色的麦芽糖。

她说:“徐迟啊,你终于肯回头了。”

她用十年的时间来等待,在他终于回头的时候,心中没有喜悦,只剩荒芜。

人生总有种种遗憾的事,也总有各式各样让人遗憾的人,正是因为这样,她才小心翼翼地活着,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这一段友情,虽然已经知道,早在某个岔路口,他们已经渐行渐远。

末了,她说:“可是我已经不在原点了。”

程了站在住院部的楼下往上看了看,四楼第二个窗户,是盛景初的病房。

灯光已经亮起来了,窗户上映着憧憧的树影。

她不喜欢白炽灯的亮光,喜欢黄色的旧式灯泡,昏黄昏黄的,在下雪的夜里,远远看过去,就觉得温暖。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白炽灯的光太无情了,亮归亮,总让她觉得冷。

电话响了两声,她接起来,是盛景初。

她笑,用最欢乐的语气说:“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卖萌中。”

他也在笑,声音很轻。

隔了半晌,她说:“对不起。”

“嗯?”

他问了一句,用的鼻音。

“唉……”她揉揉脸,腋下还攥着那份报纸,“因为我爸爸的事情,让你受牵连了。”

他的语气很平淡:“这不过是一个偶然事件,你不用多想。”

她急了:“但是你还要比赛呀!”

她知道棋院的领导要急疯了,又找了几个专家会诊,会诊的结果是再急也得养好再说。

他既需要时间休养,又需要时间练习。

互相矛盾的两件事,怎么在同一个时间段解决?

他笑了:“给你说个秘密。”顿了顿,他接着说,“其实我可以用左手的。我左手一直用得很不错。

“武侠小说里面有个刺客,大家都知道他右手剑特别厉害,其实他最厉害的是左手。撒手锏要用在生死存亡的时刻,所以这个秘密我只能告诉你。”

她听得将信将疑,终于还是稍稍舒了口气。

放下电话,程了准备回家了,医院门口恰好看到有卖烤地瓜的,焦焦的皮,黄色的瓤,咬一口几乎要流下糖汁。

她馋得很,挑了一个大的,想了想,又挑了一个大的,让小贩用纸袋包上,怕凉掉揣在怀里,重新回到了住院部。

探视的时间是固定的,好在她已经刷了个脸熟,盛景初又是在单人病房,护士破例让她进了。

她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想给盛景初一个惊喜,踮起脚,偷偷透过玻璃往里看。

盛景初靠在床上,左手笨拙地拿着筷子,夹起了一颗玻璃球。

他的右手固定着,左手又不灵便,刚夹起来,玻璃球就滚了下去,在地上弹跳了几下,又打了几个转,最终钻到了床下。

他只好下床去找,单手撑着床坐起来,慢慢蹲下来去够,指尖已经摸到了,玻璃球又滚了滚,最终滚到了最里面。

他只能叹息,重新站起来。

一回头,就看到了程了的脸,他有些局促,下意识地将左手背在了身后。

她扬了扬手里的地瓜,推门进来。

她先收拾了床上的小桌子,把地瓜放在桌子上,又挽起袖子去够床下的玻璃球,没够着,找了个衣架够了够,终于一点儿一点儿挪了出来,用嘴吹了吹浮灰,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把它丢到了盒子里。

她示意他坐下,去洗了手,剥开地瓜的皮,吹凉了递给他。

他笑,没用手去接,直接咬了一口。

她嫌弃地去擦他的嘴角:“哎哟,脏死了。”

她又去喂他,直到他一点点吃完了,收拾好垃圾,才挥挥手。

“我明天上班,晚上才能来看你,你要做一只乖乖吃饭的好熊猫。”

她笑起来,拍拍他的头,转身走了。

她知道他透过门上的玻璃在看她,像每一次她离开时一样,于是她走得格外急,连平时走到拐角处,向他挥手的动作都做得有些漫不经心。

直到走到视线的盲点,再三确认他看不到了,她才靠着墙蹲下来,捂住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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