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纪的尸体在泥沙河里被捞起来了,过了小半月,尸体已经完全不成样子。血肉被泡胀了,典型的巨人观。他衣衫尚且完整,但皮肉都已经被淤泥里的鱼吃掉了不少。
整个身体坑坑洼洼,又臭气熏天,大理寺的衙役办案多年,都拿帕子捂住了口鼻才靠近。
他的尸体被抬回了大理寺,仵作来验了尸,奉纪确实少了颗牙,脊背有块淤青,显然是被人踹下泥沙河底的。
仵作又搜了他的衣袍,从他的袖袋里,发现两颗鸡蛋大小的夜明珠,这东西珍贵,一颗就已价值连城,两颗实在太过贵重。
绑住奉纪身体的绳索也并非普通麻绳,而是男女床笫之事上调情用的软绳。
宋城看着这两样东西,蹙紧了眉头。
他提审了霍殇。
他把两颗夜明珠、一根软绳放在霍殇面前,“这两样东西,你可曾见过?”
霍殇摇头,“没见过。”
宋城身子依靠着椅背,“霍世子,我一直有一个疑问,你是怎么知道奉纪的尸体在泥沙河里的?”
霍殇身子也依靠着椅背,“我亲眼看着江寂把奉纪踹下去的,他还与奉纪说了几句话,宋大人,我劝你信我,江寂那小子根本不简单,你这回不要了他的命,你女儿嫁给了他,他日后谋反,指不定还会牵连到你们宋家身上。”
“他谋反?”
宋城脸上惊讶,显然觉得不可置信。
“你或许不知,江寂这小子狠起来戾气比厉鬼还要重,我当日见他与奉纪对峙,那模样只怕手下人命无数。自古装疯的、卖傻的皇子,卧薪尝胆,都要至尊之位。”
宋城没出声。
霍殇就继续道:“我知道你不信我,因为我没有证据,一切都只是我片面之词。
你如此疑虑,想来他这个混账演得倒是深入人心,竟令神案宋大人都迟疑了。不过宋大人,如今他被关押在大理寺狱,你要试探他,轻而易举。”
宋城道:“所以你觉得他不简单,表面一套背地一套。他根本不是纨绔,而是会筹谋会算计的谋者,他杀奉纪轻而易举,泥沙河也是他知道最好的抛尸地点。”
霍殇斩钉截铁、坚定道:“是。”
宋城没继续讲江寂藏拙的事,毕竟霍殇没有证据证明那是真的,他把话题扯回来,“你真的没见过这两样东西?夜明珠裕昌王府未必有,但你们侪王府却一定有。”
侪王在辽北戍边数年,截获的财宝无数,从未充过公,朝廷知道他劳苦,也从未向他讨要过这些财物。
高句丽国最盛产宝石,这两颗鸡蛋大小的夜明珠,于金陵来说是稀罕物件,但于侪王而言,并不算什么好东西。
霍殇道:“我明白宋大人的意思,我自然见过夜明珠,这软绳我也见过,但夜明珠绝不是我给奉纪的,也绝不是我拿软绳绑的奉纪。”
宋城知道从霍殇嘴里问不出什么了,于是他叫牢头把霍殇押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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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寂见到宋城的时候,他正睡了一个午觉,朦朦胧胧间见着自己老丈人站在他小床边,严肃着脸看着他。
江寂装作吓了一跳,转而又淡定地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他坐起身子,与他道:“这床板也太硬了,还是本王府里的软榻舒服,岳丈大人还要把小婿关多久,要是得关个半年一载的,能不能给小婿换张软儿点的床榻。”
宋城走至牢房中央的长凳上坐下,“奉纪的尸体已经被捞起来了,尸身已经不成样子,霍殇说的没错。”
江寂双手抱臂,“所以?”
“仵作从他身上搜出了两颗夜明珠,这会儿我派去裕昌王府的衙役估计正在搜你府上的库房。”
江寂利落地起身,面上有些怒,“宋城!婉婉好歹是你的亲生女儿,你明明知道夜明珠珍贵,本王一个三品王,府里哪会有这样的好东西?
她身子又弱,连着风寒都要七八日才能痊愈,她这几日又操心本王身上的案子,你何必再吓她?”
大理寺搜查府邸,官员衙役定是浩浩汤汤一群人,府里奴才婢女都要靠边站在正院里,谁也不许进屋子。
要胆子小的深闺姑娘,根本经不住这架势。
宋婉是他捧在手里的小娇花,他知道她不怕来搜查府邸的差役,就怕她担心他身上的案子恶化,不吃饭,不睡觉,就劳心伤神想着怎么把他从大理寺救出去。
江寂起身走近他,语气微冷,“你不敢叫衙役去侪王府搜,就去本王府里搜,宋城,你柿子捡软的捏?”
“你嫌疑最大。”宋城抬眸看向他,“如若裕昌王府没有,我自然会派人去侪王府里搜。”
江寂面色冷若寒霜,走回小床坐下,显然心里还有气,“随便你,反正本王府里没有夜明珠这种东西!”
宋城叫牢头把软绳端进来,给江寂看,“这个是不是你的?”
江寂一瞧,又起身至宋城身前愤愤道:“你觉得会是吗,婉婉那细皮嫩肉的,轻轻一掐她皮肤都要泛红,这软绳要用在她身上,她不得破皮了?”
宋城道:“我没说你把这软绳是用在婉婉身上的,王爷风流,女人可不止婉婉一个。”
宋城不知,江寂还真只有宋婉一个女人。没和宋婉成婚前,待在花丛里的男人,还是个没开过荤的处、男。
江寂虽然床笫经验不丰富,但在花楼里耳濡目染,听得多、见得也多。男人在床上多多少少喜欢玩儿花样,江寂也有疯的时候,但顾惜着宋婉的身子,这些东西没舍得往宋婉身上使。
江寂气笑了,“宋大人,本王的岳丈大人,本王刚刚从北地累死累活一躺回来,家里的小娇妻都还没抱热乎呢,哪有空跑到外面去摘野花。”
他也不认。
所以这软绳到底是谁的呢?
宋城道:“脱衣服。”
“啊?”
江寂忙双手紧紧抱住自己,看宋城像看变态一样,“岳丈大人,这...这不好吧!咱俩是翁婿关系啊,还都是男人。你...你怎么有这种癖好,唉呀!本王的清白!造孽啊!”
宋城冷脸,不想与他多废话,“脱掉!”
江寂抱着被子,摇着头,死活不肯,“本王可是黄花大好人夫,虽然人是荒唐了些,但绝对接受不了和男人那个,尤其还是你这样的老男人!”
宋城上前,眸色深而沉,“别给我装傻,衣服脱掉!”
江寂把被子一扔,“你到底想看什么?霍殇还与你说了什么?”
宋婉道:“你不需要知道,把衣服脱掉就行。”
江寂动作干脆利落,腰带一解,身上的蟒袍一脱,露出健硕的上半身来。
他的右胸口有一条又宽又长似蜈蚣般的疤痕,狰狞丑陋,是他完美躯体上的唯一败笔,这疤痕明显,一看就是重剑所伤,能拿重剑的人大多武艺登峰造极。
江寂无权无势,又没参与党争,谁会伤他?
他真不简单。
霍殇没骗他。
宋城坐下身子,显然还想好好审问江寂,“这是什么时候留下的伤,你与谁殊死拼杀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