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什么书呢,原来是这本啊!”
李耀还没反应,余新先撇起了嘴,“这本什么鬼《修真四万年》我前段时间就扫过几眼啦,分明又白又水的大毒草来着,情节套路,人物简陋,文笔粗糙,啧啧啧啧,通篇都是粗制滥造,胡说八道嘛,赵凯你的品位不是下降这么快,连这种货色都拿出来推荐吧?”
赵凯被余新说得满脸通红,啐了一口道:“哪儿就‘大毒草’了,我觉得还行,凑凑活活还能看啊,网文么,人物文笔什么的要求不要太高,过得去就可以了,关键看创意,创意懂不懂?”
“要求不太高,不是没要求,就算是网文,也不能一页出现三个‘目瞪口呆’,五个‘飙至极限’,七个‘硕大无朋’啊!”
余新顿了一顿,“等等,先确认一下,你说的这本《修真四万年》,是有好多‘目瞪口呆、飙至极限、硕大无朋、天文数字’的那本么,每天扫的书太多,有点儿忘记名字了。”
“哪有你说的这么夸张!”
赵凯自己也笑起来,摸着脑袋道,“好吧,这本书的用词是单调了点,文笔有点儿像是中学生作文,但也没有一页三五个‘目瞪口呆’好不好!”
“是啊是啊。”
余新说,“作者不但会用‘目瞪口呆’,还会用‘瞠目结舌’呢!”
“都说了,别在意这些细节!”
赵凯被余新一顿抢白,有些下不来台,挥舞着手机道,“难道你不觉得,修真加科技的写法,很有创意么?”
“不觉得,修真就是修真,科技就是科技,并不是什么东西都能混在一起,混在一起都能算创意的啊,麻辣烫加意大利面算什么创意?”
余新耸了耸肩道,“更何况,就算是把原本完全没关系的元素糅合到一起就是创意,这个作者也根本没能力糅合好嘛,表面上看,什么维修法宝啊,宗派上市啊,乱七八糟的还蛮有意思,但往后面看下去就知道,还是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走的小白装逼打脸那一套,而且,用的还是最古老,最拙劣的写法,别瞪眼,我记得前面有个反派,叫什么烈,什么烈来着?”
“赫连烈?”
赵凯道。 “没错,就是他们班长还是学生会主席来着,为了一个班花,主动凑上来找主角的麻烦,最后被主角狠狠揍了一顿。”
余新道,“哇,我都有多少年没见过这么白痴的反派,这么白痴的桥段,这么白痴的作者了,当时看到这个赫连烈被主角暴打的时候,我就忍不住弃书了——估计后面也是类似的套路,装逼打脸,收服班花校花喇叭花,成为宇宙之王,总之,没必要在这种垃圾书上浪费时间啦!”
“好吧,我承认,这本书前期是幼稚了一点点,我本来也是实在没书可看,才随便翻翻的。”
赵凯的脸涨得通红,不过余新说得有理有据,推测相当合理,他也无话可说,只能道,“不过你看下去就知道了,后面还可以——拿游戏打比方,这本书是走大后期发育的路子,大不了你前面跳过去嘛!”
“跳过去?”
余新道,“跳多少?”
“嗯……” 赵凯想了想,“其实我觉得前面也可以看,但你实在没耐心,跳个四百来章也就差不多了,但这样就看不到主角的成长,或许会影响后面的精彩。”
“什么,四百章?三千字一章那就是一百多万字了大哥!”
余新哭笑不得,“这本破书一共才写了多少字,跳到一百多万字后面还看什么啊!”
“相信我,是真的!”
赵凯的脸都快憋紫了,看得出来是真心实意想把《修真四万年》推荐给舍友,“作者自己都说了,这本书会写得很长很长,一百多万字才出新手村呢!”
“一百多万字才出新手村?那全篇完结岂不是要突破一千万字了?现在这些无良写手啊,为了骗钱,灌水凑字数真是越来越没有底线了!”
余新不屑道,“赵凯,你给兄弟们推荐这种大水文、大毒草,良心真的不会痛吗?”
赵凯被余新噎得无话可说。 李耀在旁边乐呵呵地看着,隔岸观火。 他倒不觉得余新说话太尖酸刻薄,老二和老三之间的相处模式就是这样的,老二是小说迷,老三是漫画迷,两个人经常互相推荐自己喜欢的作品给对方,偏偏他们的审美趣味相差有点儿大,每次推荐的东西都会被对方夹枪带棍一通褒贬,闹个不可开交,第二天又完全忘了这茬儿,继续吃痛不记打,再次兴致勃勃给对方推荐。 今天这个事儿,也是有前因的——前几天余新刚刚推荐了一部据说“好看到不得了”的漫画给赵凯,结果赵凯看了之后,批了个千疮百孔,把余新气得七窍生烟,今天轮到赵凯推荐自己心爱的小说,余新嘴里哪有好话? 不过李耀是无所谓的,他有自己的异梦就可以了,不会为了一本小说或者一部漫画和人争辩。 “算了,你不看就不看,我又不是推荐给你看!”
两名舍友的争论已经进入白热化,都有些面红耳赤,嘴角吐白沫的意思,赵凯怒道,“活该你书荒,找不到好书看,这本书我是推荐给李耀看的!”
“找不到好书看,也没必要逼自己去吞一百多万字的大毒草啊!”
余新道,“李耀,你也没必要浪费时间——随便用脚趾头想想就知道,一本书写了一百多万字,无论文笔、思路、人物都定型了,作者有多少水准也都在这里啦,后面再好看能好看到哪儿去?狗改不了吃屎,难道这个‘卧牛真人’,后面能改掉动不动就‘目瞪口呆’的毛病?”
“呃……” 赵凯被噎得一愣一愣,喘了半天粗气,看着李耀道,“反正,你一定要去看看,道理很简单,这本书的主角就叫‘李耀’!”
“哎?”
李耀微微一怔。 说起来,这倒不是多么奇怪的事情。 毕竟“李耀”这个名字太普通,光是他从小到大身边就遇到过三五个同名的,和“张三李四”差不多。 就连以前看书的时候,都遇到过书里有一个反派叫李耀,结果没出来嚣张几章就被主角击杀了,这种事,也就是一笑了之。 如果他叫“西门大壮”,结果有本书的主角也叫“西门大壮”,那似乎才足够奇怪吧? 不过,赵凯这么眼巴巴看着他,盛情难却,他也不忍落了赵凯的面子。 李耀对宿舍里三个哥们儿其实都挺感激的,因为他有经常发异梦这个习惯,很多次都从梦中惊醒,闹出不小的动静,换成脾气臭点儿的舍友,估计早就闹矛盾了,结果赵凯和余新他们无论嘴里怎么调侃,日常生活中都不在意,还挺关心他,大家都处得不错。 李耀点了点头,道,“行,修真加科技,听上去蛮有意思,我待会儿去看看。”
“嗯,一定要耐心啊,前面也没那么糟糕,不带脑子还是可以看下去的,然后到一百章出头就会有变化,整个主题都升华了,然后咬牙坚持到四五百章,就是一马平川,越看越带劲了!”
“好。”
李耀忍不住笑起来。 其实他也是更相信余新的说法,虽然现在的网络小说越来越长,三五百万字司空见惯,但一百万字无论如何也能看出作者的功力了。 连赵凯这么喜欢看,都不敢说前面有多好看,还叫他“咬牙坚持”,看来,这本《修真四万年》的确是乏善可陈。 李耀不太相信这样一部平庸之作,到一百万字之后会脱胎换骨,奇峰迭起。 除非是换了作者,或者作者忽然被雷劈了,大脑变异了,脑子里钻进去几个小人帮他写。 无论如何,《修真四万年》是裹着狗屎的黄金,还是裹着狗屎的狗屎,都是小事,刚才算是闹着玩,再说下去就要伤兄弟和气了。 “对了,你还不知道吗?”
李耀换了个话题,“吉尔森心脏病发作,死掉了——就是写《血与沙》,拍成《深渊之歌》的那个作者。”
李耀没说高屋义博的事情,因为他知道赵凯对扶桑漫画并不太感兴趣,或许不知道高屋义博是谁——事实上,李耀也不太知道,为什么有不少网友都在高屋义博死讯的新闻下面“撒花庆祝”。 但他曾经看到过赵凯用手机看《深渊之歌》,就算没兴趣,说出来也是个新闻。 至于那名网络小说家的死,本来就不算是个事儿,这会儿吵吵闹闹,就更没人在乎了。 果然,赵凯来了兴趣,又从被窝里钻出来一点:“什么什么,哪个哪个,说说,怎么回事?”
“我和你说……这么大个胖子……咔嚓一声……心脏病发作……一下子就死掉了……比他书里的人物还脆!”
余新也忘了两人刚刚还唇枪舌剑,却是兴致勃勃、绘声绘色给赵凯讲着今天的见闻。 见两人都是属狗熊的,撂爪就忘,李耀笑了笑,不想参与他们的八卦,往宿舍最里面的阳台走去。 不知为何,他的心跳得越来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