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 / 1)

“重新再爱我一次好不好?只在这三个月,可以吗?”

他的身子一动没有动,明明是她的声音,很轻微,就像在梦里常常梦见的那样——只要自己一动,就会醒来。然后她就会消失在冥冥黑暗中,剩了他一个人,独自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重新再爱她一次?他办不到。手里的烟慢慢地燃,仿佛时光一寸一寸地悄无声息地被蚀尽。他跟她的时光,总是这样短,短得他觉得好像只是一个恍惚。十五岁的少女穿着一条淡蓝色的裙子,其实裙子洗得泛白,又短,并不合身,每次在街坊公用的水龙头那儿遇上,她总让他想起栀子花,幽幽若有香气。他从来没有跟她说过话,却知道她是孤儿,跟着姑姑姑父住。她姑姑有病,几乎起不来床,家里所有的家务活都是她干。他每次路过公用的水龙头,总看到她在那里洗衣服,包括她姑父又厚又重的帆布工作服。她认真地搓洗着,那样专注的样子,总使他想起她的蓝裙子,也是这样被她一点点洗到泛白吧,仿佛月光,在厚重的云层后渐渐透出皎洁。她成绩很好,街坊们都知道,后来她果然考上了重点高中。有天晚上他有事出去,正好遇见她下晚自习走回来,被两个小流氓逼着。她很倔强,没有哭,他与他们擦身而过又回头看了她一眼,只看到她明明泪光盈盈,却偏偏咬着嘴角,硬是不肯让眼泪掉下来。她的眼睛很漂亮,明明是单眼皮,可是水汪汪的,那样美。后来他一直喜欢单眼皮的姑娘,手下一帮人全都知道。他把那两个小流氓赶跑了,还是没跟她说话,她也没跟他说话,只拎着书包,默默地低头往前走。而他不远不近地跟在她后头,一直看着她进了家门,才又掉转头出去。第二天差不多的时候他又走出去,只觉得有点傻,可仍旧等着她。她拎着书包,低头默默往前走,而他不远不近地在后面跟着,保持四五米的距离,一直到她平安进了家门。就这样差不多一年,刮风下雪,风雨无阻,一到固定时间他总要远远迎出几条街去,然后再跟着她走回来。直到她姑姑去世,她开始住校。他连着两天到了固定时间,仍旧打开门下楼,往往走到楼梯口,才想起来,她已经住校了。星期天她回来一次,他最后一次看到她在水龙头那儿洗东西,是洗床单,她赤着脚踩在盆子里,很白很秀气的足踝仿佛玉一般,五个小小的脚趾就像是花骨朵,他简直不敢看。而她低着头,只是踩洗着,专心致志,根本没有留意到他。后来,他离开了那个狭小嘈杂的大杂院,跟着麦哥去了广东。当他们再见时已经过了快十年。那时他回到这城市已经有四五年了,半个城的娱乐事业几乎都归他照应,手下还有着大队人马,声势浩大。他从没有想过会再见到她。当时她正过马路,他的奔驰车正巧等在斑马线外第一排,开车的彪子吹着口哨不耐烦地用手在方向盘上打着拍子,脚踩在油门上,使得引擎声蠢蠢欲动,仿佛随时会闯红灯。如果他的车闯过那次红灯,他就见不到她了;如果他不是正好一抬头,他就见不到她了。可是没有早一步,没有迟一步,那时,她从车前走过去,他正好抬起头来。只一眼,他便认出来,那是他的那朵栀子花,隔了近十年,依旧绽开在天涯。他没有多想,打开车门就下去了,把彪子跟王森惊得脸色都变了,那时候风头正紧,很多人想要他的命,他们都以为他见着了什么不寻常的事。滚滚红尘,漫漫众生,而只有她是他的不寻常。他追上她:“林云翌!”

他从来没有叫过她的名字,但他知道她的名字。他没想到脱口叫出她名字的那一刹那,竟如此顺畅,就像他已经唤过她千遍万遍,而他自己不知。她转过身来,很多年后他仍记得那一刹那的情景。十年光影流转,她的脸庞依旧清晰皎洁,岁月中的那朵栀子花,竟然没有丝毫改变。她十分震惊:“萧勇?”

他没想到她也记得自己的名字,两个人就那样站在街头,仿佛在那一瞬就已经天荒地老。他只要她从此和自己在一起,所以不管不顾,没有去考虑任何事情。他这次问到她的手机号码,然后一次次约她出来,最开始她不肯,后来终于答应他的约会。他约她去餐馆吃饭,与她看电影,陪她逛街……他像毛头小伙子一样谈恋爱,但他只觉得欣喜。他只要有她在一旁就觉得万事足矣,再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想别的。他没想过她念的是警校,他没想过她会是警察,他没想过她当时能一口叫出他的名字,其实是因为她管理的刚好是重案组档案,而他榜上有名。发觉他试图约会她后,整个重案组行动起来,把她的警察身份抹除得干干净净,给她安排假的工作,给她假的住所,甚至安排假的朋友、同事。他们布好了天罗地网,等着他一头扎下去。他本来以为兜兜转转十年,他遇上的会是一生。没想到短短几个月,换来的却是撕心裂肺般的背叛。再没有一种痛楚,比那样的结局更令人绝望。最后她绝望了,一直说:“萧勇,你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吧!”

而他扣着她的脸,咬牙切齿般一字一句道:“你也配?”

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有多痛,像把一颗心生生剜出来,只有他知道,那到底有多痛。而他竟然思念她,哪怕再痛,他却一直思念她。他把砸坏的表送到香港去修,终于修好了,戴在手腕上,滴滴答答地走,就像她的心跳,从来没有离开过。再多再好的东西也不是她,可是他却已经没有了她。五年,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五年他是怎么过来的。然而现在她却回来了,那样平静地告诉他——他们有一个女儿,而她,将活不过三个月。五年,他用了五年把相思煎熬成仇恨,他从来没有这样恨过一个人,恨得如此彻底如此强烈,恨得几乎想要将她挫骨扬灰。是不是只有这样,他才可以完全忘记她?可是,她连他恨她的时间也不肯给他。她就这样回来,问他:“重新再爱我一次好不好?只在这三个月,可以吗?”

重新再爱她一次?他办不到。因为他从来没有停止过爱她,第一次都还没有结束,他怎么能够重新再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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