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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今日晚市没有羊(1 / 1)

看着众人大快朵颐的样子,李维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笑容。  他准备回厨房端出自己的小灶了,也该是他享用的时候了。  但就在这时,李维他们这一桌的动静却是引起了其他客人的注意。  “喂,服务员,他们吃的是什么?给我们也来一份!”

先是一桌客人提出了要求,紧接着形成了连锁反应,整个比利酒吧里除了来喝酒的客人,都要求复制一份李维他们的主菜。  一时间,整个酒吧吵嚷起来。  这可让比利酒吧的伙计为难了。他们都搞不清楚李维做的是啥啊,怎么回应?  厨房也是一样的为难,平时羊肉的储备就不算太多,毕竟他们的招牌菜是羊内脏而不是羊肉,这聚餐一下子就用光了,李维倒是有心帮忙,可也没有材料啊。  最后还是主厨华莱士出了面。  “各位,我是这里的主厨,”华莱士毕竟是多年的主厨,自有一份定力在,“这些菜是客人自行制作的,并不是我们餐厅的菜品。”

“当然,我们餐厅的招牌菜哈吉斯,美味也是绝对不逊色的,我们可以为大家提供。”

这个浓眉大眼的中年大汉,气势十足,很快镇住了局面。  有些来过的老顾客,对这道传奇的苏格兰国菜已经知根知底了,当下就只是笑笑摆手,表示不用了。  可偏偏也有三桌不知是头铁,还是第一次来的客人表示:  “那就来一份哈吉斯吧。”

李维在旁皱起了眉头,这道黑暗料理的威力他是见识过的,华莱士这一下,别是弄巧成拙吧?  ※※※※※※  而事情也果然向着最糟糕的方向开始发展。  “呸,这什么玩意儿?”

“难吃死了!”

“你们做不出来好菜,也不能恶心人呐!”

三桌客人都对新端上来的哈吉斯表现出了强烈的不满,忿忿地咒骂起来。  这叫暴脾气的华莱士如何能忍?  “***,不吃都给我滚蛋!”

他居然直接和顾客对喷起来。  看到这一幕的约翰老板着实有些头痛,这不是华莱士第一次和顾客起冲突了,也不是他第一次给华莱士擦屁股了,真不让人省心啊。  “住嘴!威廉!快给客人道歉!然后滚回厨房去!”

他一边喝止住华莱士,一边向这三桌客人表示歉意,“抱歉各位,是我们的问题影响了各位的用餐。今天这些菜品全部免费,还请各位多多包涵。”

华莱士这才不情不愿地道了歉,然后转身回了厨房。  “那个,其实今天的红焖羊肉是我做的,因为原材料已经用光了,所以没法提供。如果各位真的想尝一尝,可以改天再来,我可以再制作。”

就在华莱士进了厨房之后,李维的声音传了出来,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转向了他。  李维其实并不习惯这种被所有人注视的感觉,但这件事毕竟是因他而起,于情于理,他自问不能置身事外。  “另外,这道哈吉斯,或许我可以试试重新烹调一下。”

两桌的客人表示不必了,他们可以改天再来,剩下的最后一桌客人倒是对此显示出了兴趣。  李维端起了那盘看起来卖相无比槽糕的哈吉斯,长长出了一口气,心里暗想:  如果这道招牌菜经过他的改头换面之后,可以被大多数人所接受,或许也算报答了一些约翰老板对他的恩情吧。  也幸好华莱士已经不在这里,不然他恐怕会因为李维的想法而暴跳如雷吧!  ※※※※※※  李维走进厨房,华莱士还在那里暴躁地踱来踱去。  “李,你怎么进来了?那帮家伙还想怎么样?”

李维一一说明了情况,待他说到自己准备重新烹调哈吉斯时,华莱士忍不住了。  “你说什么?你居然要重新做哈吉斯?我那可是最正宗的苏格兰哈吉斯,整个西约克郡也别想找出来比我更地道的了!”

“但,正宗不一定就是最好的。”

“那也不可能比你一个中国小子做出来的差!”

“华莱士先生,这道菜其实根本不受欢迎,您在这里这么多年,我想您应该清楚,”李维对华莱士的反应早有预料,平静回应道,“这根本不是正不正宗的问题,而是这道菜本身,就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

“在我的国家,就有很多类似的食物,比如折耳根、香菜、荆芥、香椿头、茴香等等,爱它们的人爱到极致,但同样,接受不了它们的人,便一点儿也不肯沾。”

“哼!那又怎么样?总有人能体会哈吉斯的好处!”

“是的,但我们开餐馆,不是只为了这一小部分人,不是吗?”

华莱士陷入了沉思。  虽然他这家伙看上去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但若是真的头脑简单,也不可能在主厨的位置上待这么多年了。对于李维的话,他是可以理解的,但他还是不相信李维能把这道传承上百年的国菜,改出什么花样儿来。  “即便如此,这道菜也不是你一个中国人能随便改良的。”

眼见得对方没有刚才那么气势汹汹了,李维露出了微笑:  “那可不一定,对于这类杂碎,我们中国人可是有无数种处理方法。”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李维总也不可能掌握这成千上万种技法。  不过还好,只要他会的几种有效,那便足够了。  潮汕的卤水,四川的红油,江浙的酒糟,无论哪一种,都是经过无数食客验证的有效秘方,李维也或多或少地掌握了一些。  但他最拿手的,还是复合调味。  世人皆知川菜以麻辣出名,但那不过是表象罢了,否则又如何解释开水白菜,甜烧白,赖汤圆这些异端的存在?  真正的川菜精髓,其实在于多元味道的调和。  麻辣咸鲜混搭得当,兴许便是一道麻婆豆腐,亦或是双流兔头。  酸辣咸甜配合在一起,也许就是一盘鱼香肉丝。  甜水面与红油钟水饺,讲究的是麻辣咸甜;而若是宫保鸡丁,那又是甜辣干香了。  而这次,李维决心要借助甜水面的酱料,来治一治这难以下咽的苏格兰国菜。  ※※※※※※  “这不还是和刚才一样吗?有什么区别?”

李维重新烹调过端上来的哈吉斯,除了淋上了红亮的酱汁,似乎并没有多大变化,让等待品尝的食客不由发出了疑问。  “还请尝尝看,味道的变化还是非常大的,相信能让您满意。”

李维显得很镇定,平静的回应到。  但实际上,李维并没有他看上去那么自信。  这羊杂碎,他接触的还真不多,没有什么经验,北方的羊杂汤他倒是喝过,但已经碾碎了的哈吉斯可没法做成羊杂汤。  而像四川的肥肠,烹调之前会先用盐、醋、白酒反复搓洗,亦可以达到去腥除味的效果,但这份哈吉斯已经是成品,也不可能这样处理。  所以他只能选择用味道繁复的甜水面酱汁压住羊杂碎的异味。当然除此之外,他还先将哈吉斯重新包入羊肚,在之前的卤汁中烹煮,希望借此能再多去除一些味道。  至于最终的成品,以他李维这种老饕的挑剔舌头,多少还是能尝出一些酱汁压不住的腥味。  不过,对于绝大多数客人,想必是够用了。  食客显然被李维的自信所触动,选择了品尝这道改良后的新版哈吉斯。  “这味道......!”

入口的刹那,只觉得麻和辣在口腔中绽开,完全没有了之前的异味;原本绵密的哈吉斯有了酱汁的包裹,口感上也更加爽滑。  而待到麻辣的感觉散去,却又有了一丝回甘。  “怎么会变化这么大?这比之前好太多了!”

显然,食客对此很是满意。  李维长长舒了一口气,他的改良,成功了。  说起来这还是得益于甜水面酱汁的霸道,甜水面本身就选用的是有筷子头一般直径的粗面,很难入味,为了降服这种面条,酱汁的调和上就不得不更加下功夫。  红油辣椒、蒜泥、芝麻酱、花椒面这些是基本的,真正的点睛之笔是甜红酱油。这可不是一般的酱油,是用酱油和红糖、八角、桂皮、甘草、三奈、小茴香等各式香料熬煮而成,也是甜水面之所以带有回甜的关键所在。  得亏李维之前自制了一些,在这回可是帮了大忙。  此情此景,倒是让之前表示不需要的几桌客人们有些后悔了。  “这种哈吉斯还有吗?我们也想点一份。”

“对!给我们也来一份!”

一直靠在吧台前关注着局势的约翰老板,此时已经从愁眉不展变成了笑逐颜开,他站了出来:  “请大家稍安勿躁,我们需要和厨房确认一下。”

随即他把李维拉到了一边:  “李,这种哈吉斯还能再做吗?”

“当然可以,但我带的酱油不太多,我想最多也只能满足现在这些客人的需求了。”

“还有,这个做法我可以教给后厨,以后如果不是苏格兰人一定要吃正宗哈吉斯,或许我们都可以提供这种改良版了。”

“李,你可帮了我大忙了!”

约翰老板显得很开心,毕竟比利酒吧的苏格兰菜推广可从来没什么起色。虽然李维是改良了,但说到底也还是哈吉斯嘛。  “这是我应该做的,”李维也为眼前的老人感到高兴,他能感觉到约翰老板为这家酒吧倾注了多少心血。  “对了,约翰老板,我想我们应该挂出售罄的牌子了,毕竟再来客人可就无法供应了。”

“哦你提醒我了!”

约翰连忙安排伙计挂出了“Mutton Sold Out”的牌子。  这正是:  红焖炊烟浩荡处,今日晚市没有羊啊。  ※※※※※※  而李维,终于可以安心享用他的手抓羊肉了。  从锅里捞出的手抓羊肉,火候正好,正是最鲜嫩的时候。李维迫不及待地挑了一块,在红亮的酱汁里蘸了蘸,便送入口中。  羊肉入口软烂,但和软骨筋膜连接处,又颇有韧劲,再加上酸辣鲜香的酱汁,口感层次着实是丰富,让李维满足地几乎都要呻吟出声。  而此时,米尔纳、阿兰·史密斯这帮人都注意到了这一边。  “李,你这是在吃什么?”

李维眼见得事情败露,倒也不再遮掩。  “这是我做的手抓羊肉,可惜羊肉不合适,味儿比较冲,我估计你们不太能接受。”

“真的吗?”

“不信你们可以试试啊,如果能接受,我不介意跟大家分享。”

列农一脸怀疑,他和米尔纳几个都凑了过来,各自挑了一小块。  “卧槽,这啥味儿啊!呸呸!”

才只尝了一口,这强烈的膻味就已经让列农受不了了,米尔纳几人的反应也都差不多。  李维无奈地摊摊手,早说了可你们不信呀,就是可惜了那几块羊肉。  “我觉得还行啊,就是好像不太咸。”

出乎李维意料的是,阿兰·史密斯居然没有栽倒在这苏格兰黑面羊的膻味面前,李维倒也乐得找到一个同道中人。  “那个还要蘸着酱汁吃,才更有味道。”

李维说着把一小碟酱汁推了过来。  “唔,确实是,味道真的可以!”

阿兰竖起了大拇指,“李,你们中国人真的很会做菜,这就是中国最好吃的羊肉了吧!”

“差得远哪,”难得碰上了同好,李维谈兴大发,“要说中国最好吃的羊肉是啥,我说不出来,因为有人可能喜欢红焖羊肉,有人可能更喜欢支竹羊腩煲,没有谁比谁强。”

“不过我今天做的手抓羊肉,肯定不是最好吃的,因为羊不对,若是用宁夏唐汪川的羯羊,那才叫正宗。”

“但是吧,西北的羊肉肉质粗,做手抓羊肉上佳,但却做不了涮羊肉。若是有的选,那还是内蒙XLGL的乌珠穆沁羊和苏尼特羊,肉质最为细嫩,那叫一个入口即化啊。”

“我跟你说,这一整只羊,能涮的部位也就是后腿、脖颈、肋条、上腹,加起来不过十三四斤。熟练的师傅,一斤肉切下去,便是六十刀,一刀不多一刀不少,这切出来的肉片,薄如蝉翼,几可透光。”

“这蘸的麻酱可也有讲究,有三七四六之分,若是口重的,花生酱的比例就要高,一般是三七酱,三分花生酱,七分芝麻酱。若是口轻的,那就是传统的二八酱。”

“这两个酱,混合出来是稠的,你得澥。拿什么澥呢?鲜鸡汤、羊汤、鱼汤都行,我倒是偏爱鱼汤,因为这鱼加羊,在中文里就是一个鲜呐!”

“万事俱备,就可以开涮。等到了立秋的时候,支一口铜锅,把这片出来的羊肉下锅涮,先肥后瘦,从大三叉开始,再是磨裆,再是一头沉,由肥入瘦,正是渐入佳境。”

“只涮个七上八下,久了就老了,然后淋净水,在铜锅中间铜壁上这么贴着烤一下,再顺着这酱料的碗边快蘸,蘸完迅速送入口中,热腾腾的肉片配上温凉的蘸料,就是神仙也不换啊!”

李维一脸陶醉的表情,说完还意犹未尽地咂咂嘴,又把手里的腰窝肉啃上了两口。  阿兰·史密斯已经听呆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  “李,这个涮羊肉你会做吗?改天一定要试试!”

“不行啊,且不说没有合适的羊肉,这涮肉的铜锅也没处寻哪,”李维摇了摇头,“不过,有机会的话来我的国家,我带你去吃。别说涮羊肉了,同等级的美食,你吃上十年也不会重样!”

“好!一言为定!”

阿兰激动的两眼放光,一把搂住了李维,对着U18的小球员们说道,“以后李就是我的兄弟了,谁敢欺负他,就别怪我不客气!”

呵呵,谁欺负谁还不知道呢,米尔纳对这位跳脱的老大哥腹诽着,接着又偏过头瞄了一眼列农,心说这不就是位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的典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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