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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七章 不喜欢欠人情(1 / 1)

安稀北装傻,“领什么证?珠宝设计师证?还是总裁证?亦或是计算机证?建筑师证?”

“我怎么会喜欢你这么笨的丫头。”

宁墨抚额。“看给你急的,爸爸还没答应呢。”

安稀北又搬出安林生来。“怎么没有答应?昨天我都喊爸妈了?他们也应下了,你没听到?”

“没,我选择性失聪,反正,爸爸没有明着告诉我同意了。”

“安稀北,你耍赖啊。”

宁墨说着要挠她,安稀北跑,这样温暖的笑,让他脑海中忽然想起了多年前的某个似曾相似的春天。“小北,天气多好,陪我出去走走吧。”

他去拉她的手。“你不怕被记者逮到了?”

安稀北问完一句,忽然觉得自己是真傻,宁墨完全就是有意要将两个人关系公开的啊。算了,她勾起他的手臂,他想公开,就公开吧,他想要有安全感,就给他安全感吧。毕竟自己在感情上,真的欠了他很多呢。从安府里出来是一条梧桐大道,此刻的地上落满了一地的梧桐叶子,在阳光下泛着金灿灿的光芒。而安府的围墙里探出一大片的梅花,香气飘满了整条大道。安稀北与宁墨在前面走,身后五六名保镖跟在五六步开外的身后。安稀北的脸上扬溢着笑,“宁墨,你以前有没有见过我拉小提琴的样子?”

“有……”“什么时候?”

“现在算起来,已经是六年前的事了。”

宁墨笑了笑,小时候的事,还是不要告诉她了吧。“说给我听听?”

“好。”

六年前,六年前应该是她们真正相识相知相爱却又最后相互伤害的那一年呢。那一年他才从与宁夏的战争中胜出,开始接手祁远,那一年他羽翼未丰,根基不稳,一切还处在混沌初开的世界。那一年他入股南锦大学,成为南锦大学最年轻的理事。那一年她考入南锦大学,成为南锦大学大一的学生。正值百年校庆,他应邀出席,过后应邀观看学生表演的节目。他本想看一二个节目之后找借口离开,没想到舞台幕布拉开,他就见到了手持话筒正在主持此次节目的她。一袭紫色的礼服,早已不复当年的稚嫩,展露出一点女孩子的端庄与雅致。她的声音轻,糯,微甜,让他忘了时间,忘了要离开的意思。那一次,节目最后,是她拉的小提琴,直到她一曲完毕,人早已下台,他才恍然明白,缘份又一次让他们相遇了。他到后台去找她,正好碰上她被一位花花少爷送花纠缠,还动手动脚,被她用花狠狠的甩到他脸上,地上立时铺了一地的粉色玫瑰花瓣。花花少爷脸色挂不住,走了,一瞬的寂静,门口的宁墨却轻笑出声,眸子亮得勾魂夺魄。房间里的人都转过身,连她也转过身,盯着他,好奇的问,“你笑什么?”

他指了指地上的花瓣,“嗯,我本来也想送你花的。”

“那现在呢?”

“自然不好送了,怕你也用花砸我脸上。”

她眸子一凝,话音一转,忿忿幽怨,“你们男孩子都喜欢这样吗?喜欢对人动手动脚,出言不逊的?”

她的话,却淹没在一群向他潮涌过来的女孩的嬉笑声中,个个有着要向白马王子先下手为强的意思,这个用肩膀推了他一下,“啊,帅哥,晚上一起吃饭吧。”

那个抛了一下秋波,“帅哥,留个电话,到时可以互相联系啊。”

宁墨却笑着瞧向安稀北,眸光如月色一般柔和的倾泻在她身上,“你们女孩子都喜欢这样吗?喜欢对人动手动脚,主动出击的?”

不动声色的以牙还牙,她却没有生气,忽的一下就笑了。仅仅这一笑,就注定了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宁墨说到这,忽然也笑了,踩着梧桐叶子吱吱的响。安稀北却不乐意了,拧了拧他的手臂,“喂,我当时就这样对你一见倾心了?”

“也不算是一见倾心,只能算是有好感,但是吧,你这人比较高冷,绝不会承认自己对我有好感的。”

“后来呢?”

“后来……我觉得我做了很多的傻事,比如……”比如,那时候做过最傻的事,便是偷偷站在她的窗口,看她穿着件长长的衬衣,赤着脚,披着头发来回的拉小提琴。或者坐在图书馆她的对面,看她扎着马尾坐在图书馆里埋头功课,亦或者,也陪着她每天晚上沿着学校的操场风雨无阻的跑上个十圈。安稀北晃着他的手,挨得他更近了,“宁墨,你这傻瓜,这些事我后来知道吗?”

宁墨扣紧她的手,“知道,你这么聪明,我这点小伎俩,怎么会不被你发现?只是你当时不说罢了。”

“那我有没有被感动?”

“应该有吧。”

宁墨想了想,“不然后面也不会主动。”

“后来我主动追你了?”

她抬了抬头,又问。“小小的主动了一次,那天还是个下雨天,雨很小……”宁墨的眼色迷蒙,也像是下着小雨。那一天的操场上,有些滑,也不知她是故意还是无意的,反正就是摔倒了,他才像个守护神一样得到出场的机会。当时他走过去,查看她伤口,她抬头看向他,小雨蒙蒙的春日,她的眼睛一如星辰显得特别亮特别闪。她双唇水润,凝着他,“你抱我回去吧。”

宁墨笑,揉了揉她的头发,“很痛吗?”

“嗯。”

宁墨弯下腰,将她横抱在怀里,走进了她单独租住的公寓楼。这一次,除了美人在怀,一切的关系还在原地踏步。那时候为了追她方便,他甚至还买下了她租住的整幢公寓楼,她住在1111,他住在1112。再然后,知道她对珠宝设计感兴趣,便将一期一期的杂志早早预订好,相关的设计书籍,给她送过去。知道她喜欢喝田记的粥,每天早上,便会给她送过去,清清淡淡的一碗粥还飘着热气和清香。他送的礼物都不重,却都极用心,对于这样的薄礼,他知道她都找不到退还给他的理由。欲擒故纵的手法他运用得得天独厚,紧接着他又一个星期没在她面前出现,似乎成了习惯的她开始打听有关他的消息。那时候的她还不知道他的身份,只知道这个男人身后总是有一个黑衣男人跟着,寸步不离。那天上学的时候,在走廊的过道里遇上了黑衣男人,她忽然叫住了他,聊了几句,这才知道这个男人叫崇明。她犹犹豫豫,问,“你那个朋友,他……这一阵……没出什么事吧?”

崇明的出现其实是他早就布下的诱饵,说话像在背台词,“他这一阵子工作太累,又得了重感冒,已经发热发了一个星期了。”

“呃?”

她有些焦灼了,“那为什么不去看医生?”

“他不想去。这人很固执,反正我是劝不动。”

崇明瞧着她,“要不?你去劝一下他?他现在也就只听得进你的劝告了。”

“我?”

“安小姐这么聪明,肯定能让他听你话的。”

崇明摇了摇头,“再这样下去,我所他会发热发傻了。”

崇明的话很效,终于在那一天的晚上,她敲开了他的门,让他如愿以偿的走入了她的心扉。当时她的身后还带了一个医生,她一进来就问,“他怎么样了?”

“高烧还没退,不过现在刚躺下休息一会儿,只是他不肯看医生。”

她走进房里,他躺在那儿睡得迷迷糊糊的,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真的很烫。他转身对医生道,“医生,麻烦你先帮他把点滴挂上。”

他慢慢醒了过来,虽然他是故意要发烧给她看,但真的发烧起来的话,他的声音还是嘶哑,连眼睛都红了,故作惊讶,“你怎么来了?”

“来看看你,听说你害怕挂盐水……”“谁?谁说的?”

“是与不是,挂着看看不就知道了?”

她说着还莞尔一笑,叫医生过来给他扎针。宁墨闻言皱了皱眉头,然后视线扫过门口的崇明,崇明见状立刻退了出去,不敢多呆。那时候的他,的确害怕扎针,但为了得到美人也就顾不了那么多,豁出去了。他看向她,有些不满,“你这是来看望病人的态度吗?”

她不说话,只是伸手拉住他的手臂,旁边的医生快速的从托盘里拿出了一根塑料皮管。他这才反应过来,“你做什么?”

她动作轻柔的手覆在他的手上,依旧什么都没说,只用盈盈秋水般的眼睛看着他,他紧蹙的眉头在这样柔和目光的盯视下,稍稍舒展开了,意外地没有再挣扎,显得十分合作。医生扎下针头,似乎也不是十分的疼痛。“这样才是一名好病人。”

她嘲笑他,声调却异常的温柔……医生调了调大小,又叮嘱了几句,然后出了门。屋子里光线暖暖,正是春天时节,就连空气中也好似染上了爱情的气息。他眼睛一顺不顺的看着她,“没想到你愿意来看我。”

她转身倒了一杯水给他,“我只是不喜欢欠人情。”

他接过,十指相触时有些微的暖,他心里高兴溢出脸孔,难得露出灿烂的笑容……她别开脸,下意识避开他专注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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