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公路行驶了半个小时过后,一扇略显古朴的大门就出现了。 “博,我来看你了。”
李斯科停下车,在门口大喊,美国的城堡法可不是说笑的,如果不经过允许就擅自进入别人的家,他们可是真的有权击毙你的。 很快,一个把自己胡子修理的整整齐齐的五十多岁男子出来了,他穿着带着口袋的牛仔上衣,脚上有些崭新的牛仔鞋。 “李,” 博上前抱了抱李斯科,“欢迎回来,你会把你父亲的牧场买回来么?”
“当然,”李斯科知道他的意思。 “good.boy”博更满意了。 李斯科把两瓶酒递给他,“杰克丹尼,我特意收藏的,本来想送给我父亲的,现在就你替他尝尝吧。”
博接过威士忌,仔细看了看包装,眉间都是笑意,“走,进去,我刚做了牛排。”
李斯科跟着来到餐桌,不锈钢的饭罩掀开,里面摆着一块特别大的牛排,香气四溢,李斯科也跟着拿起刀叉享受起美食。 饭后,李斯科拿出特制的古巴雪茄。这些雪茄是他在文学俱乐部收到的礼物,在美国,一个圈子里有很多关系,他在纽约上学的时候,就经过导师的介绍,进了一个专属耶鲁大学文学系的俱乐部,当然,他年纪轻轻的就得到了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他俱乐部的关系也是出了力的,毕竟这个世界不是你有才华就一定能出头的。 博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很棒的雪茄,我已经很久没抽过这么正宗的了。”
李斯科笑了笑,开始说出他来的目的。 “博,我刚刚用七百万买回了李氏牧场,以后就打算定居在这里了,可是你知道的,我虽然是牧场长大,我以前是个书呆子,对于牧场的事情一窍不通。”
博听着,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所以,我想能不能找公鸡来帮我,毕竟他已经帮你打理了十多年牧场了。”
博思索了一会,“公鸡还不行,他会搞砸的。”
李斯科有些急切,“博,公鸡已经三十岁了,他不是几岁的孩子,雏鸟总要出去飞翔的。让他试试吧?”
博还是摇头拒绝,李斯科有些失望,公鸡是和他一起长大的,虽然有些不靠谱,但是工作起来还是很熟练的,他只好起身告辞,另想办法。 李斯科下午就接待了处理收购的律师,把需要签署的文件都处理好,盘点了目前自己的资产。 “李斯科先生,目前您的资产如下,纽约大学附近有一座别墅,内有三台车,总价值三千万美元,目前已经以4500万美元的价格转手,收益已经转入您花旗银行的账户内,花费了七百万美元收购了李氏牧场,兰登书屋已经把您上一季度的版税收入三千六百万美元打了进来。您名下的投资公司持有谷歌3.5%,甲骨文7%,英特尔0.7%,微软3%,苹果3%,安特银行15%,领英7.3%,花旗银行账户余额三亿两千五百二十七万美元。”
李斯科听着财务人员的报告,觉得自己目前的资产投资都很合理,他敲了敲桌子, “投资公司去兔国开办大陆办事处,优先接触投资以下的公司,”李斯科拿起笔写下一些公司名字。 “投资的时候沟通好,我们能给他们提供上市的帮助,不要寻求权利,我们做的是天使投资,只想上市获利,可以把股份交给公司现有董事长代管。”
财务人员很快就把吩咐通知下去了,李斯科独自在沙发上躺着,嘴角洋溢着笑容,“重生真好,一手王炸。”
李斯科开车去往李氏牧场,有些童趣的大门上挂着招牌,“小马茉莉牧场”。 他撇了撇嘴,从路边拿起石头,三两下就砸碎了,打开大门,李斯科站在门口,望着里面熟悉的一草一木,有些感叹,这里是他祖上几代的基业,现在自己收回手中,要好好打理,不求这里挣钱,经营下去只供自己用就好了。 他往前走,看到自己的别墅,别墅有三层,一楼是客厅,厨房,还有健身房。二楼是卧室,总共有五间,顶楼备了一层花园。 他拿起电话,“喂,大卫,过来一下。”
大卫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牛仔,靠着在镇上给牧场打零工为生,玛姬把他介绍给李斯科,斯科很快就决定录用他作为牧场的工人,签订了合同,周薪七百美元。 “牧场清理一下,把招牌换了,然后看看需要什么东西,列个清单给我,以后牧场主要种植牧草,养几十头牛,买几匹夸克马回来,留一片地种菜,牧场后面全部种上薰衣草,湖泊里放着鱼进去。”
大卫拿出本子,大概盘算了一下,“BOSS,牧场需要捆草机,牛栏需要修理,大门修理,还有需要两辆皮卡。”
李斯科摆了摆手,“去办吧,到时把账单拿给我。”
他去镇上屋子里拿了自己的行李,回到牧场,把俱乐部前辈送的书一本本放进书房,拿出苹果公司送给他的特制的笔记本电脑,泡了壶茶,茶叶是他特意跑去唐人街买的,十几美元的碧螺春,前世他在家码字最喜欢的那种。 “舒服。”
李斯科晒着太阳,在躺椅上摇晃着,这里无忧无虑的生活,真是他梦想了很久的日子,穿越至今一直都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下来。很快他就随着摇晃睡了过去。 等他醒来,自己身上盖了一层被子,他睁开眼看了看,茉莉在厨房里忙活着。 “茉莉,”李斯科喊了一声, “BOSS,晚上吃牛排吧?”
茉莉很快回头问到,茉莉是大卫的老婆,李斯科以后让她负责自己的饮食和卫生,还在牧场里的员工宿舍给他们分配一间房子。 员工宿舍是前任牧场主从李斯科父亲那里接手之后盖的。 “都可以,谢谢你的毛毯。”
李斯科对吃什么没有太大的追求。而且在牧场里,大部分牧场主都是吃牛排。 他打定主意,下次去唐人街一定买些配料自己做些中餐,天天吃一样的东西,谁都会厌烦。 李斯科上楼洗了个澡,浑身凉爽,刚下楼就看到了公鸡进来。 “嘿。兄弟,” 公鸡和李斯科来了个撞胸。他们自从李斯科高中离开镇上也是很久没见过了。 公鸡现在三十岁了,有着美国男人一切的特点,大肚腩,茂密的连腮胡,还有微卷的头发。 “兄弟。听说你想找我来帮你管牧场?”
公鸡刚坐下就急忙问。 李斯科从冰箱里拿出啤酒递过去一瓶,他知道这是公鸡的最爱。 “是的。你知道我对于牧场一窍不通,我主要职业是作家,我目前在筹备一本书,再次向诺贝尔冲击。”
他灌了一口啤酒跟公鸡撞杯。 “后续牧场我主要维持经营。供自己所需,我想把它发展成家庭牧场,种植些无转基因蔬菜和粮食,多出来的酿些啤酒,养几十头牛。可是你知道的,博拒绝了我。”
公鸡又灌了口酒,“他一直把我当做小孩子。”
李斯科看到他这样,就劝他,“博也是为你好,要不你跟玛姬商议一下?”
公鸡默默点了点头。 第二天,李斯科刚从睡梦中醒过来,就被急促的电话声打破迷茫。 “喂,我是公鸡,玛姬劝过博了,我可以去你那工作了,现在我该喊你BOSS了?”
李斯科精神来了,“真的么?太好了,我这里很多事情都需要你来接手,今天你去找大卫,去参加牛拍卖会,这是你擅长的。”
“当然,请准备好你的支票,我会满载而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