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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新书筹备(1 / 1)

李斯科在电话里调侃了几句,心情也愉快了起来,偌大的农场,他一直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如今有一个熟悉的儿时玩伴来帮忙,他也可以松一口气了。  下楼,吃了茉莉做的三明治加火腿,喝了杯牛奶,李斯科也觉得自己活力满满了。  他来到书房,打开笔记本,看着开机动画的“欢迎作家lee”的字样,李斯科也对苹果公司的诚意有些惊喜。  打开文档,李斯科双手拄着下巴,思索着自己的新书该如何着手。  他前两本书已经让他在世界文坛上有了很大的名气,不过时日尚短,他只是刚刚触摸了这个圈子的顶层,现在他需要的是一本能让他站稳顶点的助力,让他底蕴再次增加。  他思索了很久,伸手打下了书名《麦田里的守望者》。  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霍尔顿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要真正这样做,又是不可能的,结果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之中:他这一辈子最痛恨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里消磨时间;他厌恶没有爱情的性关系,却又糊里糊涂地叫来了妓女;他讨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搂搂抱抱。  因此,他尽管看不惯世道,却只好苦闷、彷惶,用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不免对现实社会妥协,成不了真正的叛逆,这可以说是霍尔顿的悲剧所在。  这本书在文坛的地位很高,愤怒和焦虑是这本书的两大主题,受众是青少年,能让他们引起共鸣。  李斯科的前两本书都是面向成年人的,这次从青少年着手,可以扩大他的影响力,稳固自己的地位,而且这本书的文学涵养也可以在奖项上给他带来收获。  李斯科打定主意后就双指如飞,得益于穿越的青睐,他文学青年的时候也是拜读过很多世界名著,现在回忆起来一字一句都清晰无比。  很快,时间就在码字的充实中过去,李斯科看了看进度,已经完成了五分之一,毕竟自己是文抄,不用思索太多。  他抻了抻懒腰,活动了下筋骨,准备出去转转,前世的各种疾病已经给了他教训,身体好才是一切的本钱,不过他对于自己现在22岁的身体还是很满意的。  他慢悠悠走下楼,倒了杯温水,看到茉莉在院子侧面忙碌着。  “嘿。茉莉,你在忙什么?”

茉莉回头,额头上都是汗渍,“BOSS,我在种些青菜,生菜,胡萝卜。我已经忙完了。”

李斯科看了看确实没啥需要帮忙的,就起身去了车库,挑挑选选,开了辆雪佛兰suv,往镇上来去。  镇上,酒馆里还是那么热闹,李斯科刚推开门就碰到一堆招呼。  “嘿,马克吐温。”

“欢迎回来,小牛仔。”

“李,你需要牛仔么?”

一堆中年大肚腩的美国男人纷纷开口。  李斯科朝四周挥手致意。  “各位,每人一杯啤酒,我请客。”

“哦!哦!哦!”

酒鬼们一听都拍起了桌子,这节奏听的斯科有点想抖腿。  玛姬笑骂着,然后一杯杯的啤酒送上。  然后她首先拿起一杯递给李斯科,然后自己抬杯示意。  “敬李特姆。”

酒吧里忽然安静下来,所有人都举起了杯,  “敬特姆。”

李斯科随着大家一饮而尽,玛姬的啤酒是从博的农场里用小麦自己酿的,稍微有些苦涩,但是出乎意料的香醇,听说是传承了玛姬父亲的手艺,她父亲当年在西海岸偷偷酿酒给那些淘金者。  玛姬招呼李斯科来吧台坐下,又给李斯科倒了一杯酒,“斯科,谢谢你给公鸡一个工作。”

李斯科连忙回话,“不不不,我要感谢他来帮我,你知道的,如果他不帮我,我可能没有信心经营牧场。”

“博总是把他当做小孩子,怕他挣脱自己的缰绳,他总是把自己的孩子当成牧场里的牛。所以柯尔特总是不愿意回来。”

李斯科对于这种家事不知如何开口回复,只得抬杯敬了玛姬。  在酒吧跟酒鬼们扯了会天,李斯科就起身出门了,来到镇上的宠物店,他今天打算买个宠物回去,自己一个人生活有点孤单。  美国的宠物事业很发达,在这里你可以买到各种各样的宠物。而且很多美国人都把宠物当成自己的家人。  李斯科推开门,一眼就看到了在忙碌的戈莉,这是他初中同学,也是柯尔特的初恋。  “戈莉。”

戈莉抬起头,忽然笑了,  “看看这是谁,大文豪马克吐温啊,早就听说你回来了,怎么样,镇上变化大么?”

李斯科耸了耸肩,“没什么变化,还是这么安静,生活这么慢,人们都在享受生活,不像城市里,见得最多的就是拎着包奔跑的白领。”

戈莉过来拥抱了下他,“听说你打算定居这里了?”

“当然,我的祖业在这里。最近跟柯尔特有联系么?”

戈莉忽然眼眸有些暗淡,“我马上要结婚了,最近一次联系他还是两年前,听说他马上要进一线队了,后来看新闻他打架了,被俱乐部开除,就没有消息了。”

李斯科连忙转移话题,“你要结婚了?什么时候?”

戈莉微笑,“还要几个月吧,我们刚刚商议好,决定结婚,”  “哇哦,很幸福啊,他是做什么的?”

“一个律师。”

戈莉看起来很幸福,“他在大申克律师所工作。”

李斯科祝福了她,“我今天来想挑选一个宠物,你知道的,我一个人住,总是有些孤单。”

说到自己的专业,戈莉开始正经了,“你喜欢什么样的?”

“要只狗吧。乖一点。”

戈莉思考了一下,走进犬舍挑选了一只黑银色的小型犬。  “这是雪纳瑞犬,是一只德国犬,是德国狮子犬和硬毛多伯曼平犬的杂交,最适合农场主,他是向护院和捕鼠培育的,健康,聪明,忠诚,还不掉毛,无体臭。”

李斯科一听说不掉毛就有些满意了。他仔细看了看,这只狗外表很酷,黑噜噜的大眼睛,看起来很活泼,两耳一致,带着尖角朝上。  李斯科思索了一阵,“它叫麦格。”

戈莉一听,就开始打包了,李斯科随后挑选了狗粮,缰绳,狗舍,还有戈莉写给他的养狗手册,付了五百美元后,李斯科如愿以偿的把麦格搂在怀里准备回家。  回去的路上,李斯科放着音乐摇晃着,麦格眼睛在四周看着,年龄尚小的它看起来有些迷糊。  李斯科到了家,把狗舍,狗粮都准备好,还给它弄了碗温水,戈莉特意交代,刚开始两个月不能喂牛奶和肉。  麦格刚刚出生一个多月,它嗅了嗅饭盆里的狗粮,很快就欢快的吃了起来,李斯科摸了摸它柔软的头,心情也愉快很多,觉得以后的生活应该会欢乐一点。  忙活完麦格的事情,李斯科回到了楼上,继续努力码字,《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全文才十六万字,他打算在这几天完成,目前已经写完的一部分也发给了自己的文学经纪人,由经纪人跟兰登书屋联系出版,具体版税也是由他们商谈,文学经纪人还负责打理作家的各种版权授权,李斯科觉得这样比自己做方便很多,自己付出的只是一小部分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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