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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二章 少年情义(一)(1 / 1)

“罗大哥,有事吗?”

坐在案几后看书的明崇俨,见罗盛轻手轻脚地进了自己房间,不由得好奇地问了出来。  “也没什么大事。”

罗盛一边说着,一边关好房门,而后来到明崇俨对面,席地而坐,摆出一副坏坏的笑容道:“小郎君整日读书,也不觉累得慌,要不要出去玩耍一番?”

明崇俨很是奇怪地道:“罗大哥出去玩耍,自去便是,吾就不用去了吧。”

“那如何使得?”

罗盛道:“校尉前往‘南方育种中心’,还需些时日方可回转,小郎君成天待在‘馆驿’之中,也不大好吧。某与方子商量好了,多陪陪小郎君,也好见识一下偌大‘广州城’。”

若是换了一般的少年人,恐怕都不会觉得罗盛的话有何毛病。可是明崇俨人小鬼大,总觉得罗盛话里有那么些“别有用心”。于是问道:“罗大哥与方大哥连日外出,均不曾与人结伴,今日怎想起邀吾同行?”

“这个……这个事嘛……”罗盛挠了挠头,似乎有话不知怎说为好。  明崇俨也不着急,只是静静地看着。  片刻后,罗盛似乎想不起如何“委婉的说清楚”,只好实说道:“‘芳香阁’今晚乃‘花魁夜’,某与方子想邀小郎君同去。”

“何为‘花魁夜’?”

明崇俨不解地问道。  罗盛一见明崇俨颇为感兴趣,急忙把自己知道的说了一番……实际上,所谓“花魁夜”,就是借鉴了当年谢岩、冯宝弄的“花会”,不过是一场“青楼女子选美”活动而已。  明崇俨那个时候还很小,所知道的一些也是后来听说,知之极少,今听罗盛大致一说之后,不免好奇心大起,当场表示愿意去见识见识。  “咳咳”罗盛轻咳两声,摆出一副云轻风淡的模样,道:“同去固然好,只不过小郎君可别忘找狄姑娘拿些钱财,听说今晚的花费比平日高出不少。”

明崇俨先是一怔,继而反应过来,为什么罗盛来找自己了。  自离开“泉州”,冯宝一行舟车劳顿,于十一月末抵达“广州”,花了几天时间安顿好一些事情,同时找来“卫岗乡南下商队”在此地的留守之人,并由他们领路,前往“司农寺南方育种中心”,去看一看甘蔗的选育情况。  由于当时明崇俨因水土不服,有些不适,故冯宝留下狄萱萱照顾,并命方九、罗盛二人带五名护卫行保护之举。  这些措施本来很平常,但关键是,冯宝临走时,丢给狄萱萱两万贯钱票,也就是说,在他没有回来前,所有花销都由狄萱萱说了算。  相比大手大脚成习惯的冯宝,狄萱萱那是节约太多了,基本不乱花钱,如此一来,方九他们也都成了“穷鬼”,平日零花钱自然有些,可要是想去青楼进行“高消费”,那就没可能了。所以,当知道“花魁夜”的消息后,方九、罗盛心痒难耐,只能把主意打到明崇俨身上,因为他们都知道,自己去要钱去青楼估计没戏,唯有明崇俨可以,怎么说他也是冯宝弟子,严格来说,称得上是“主人”。  事实证明,他们的想法还真一点没错,明崇俨去找狄萱萱提出拿钱一事后,几乎没费什么力气,便拿到两张面值一千贯的钱票,而后去城里一家洛川安排好的商号去兑换成银钱,等忙完这一切,夜幕降临了。  “广州”,是大唐帝国南方最大城池,人口密集,市面繁华,虽然比不上“长安”、“洛阳”等通都大邑,却也不比“杭州府”差多少,尤其是这里没有夜禁,加之是南方,即使冬日夜晚,也并不太冷,以至于晚间看起来似乎比白天还要热闹几分。  “芳香阁”是城里最大最好青楼,单以占地面积而论,比“谪仙馆”还要大些,可即便如此,今晚依然是人潮汹涌,包括整个街面上全都是人。  或许是受到“花会”的影响,进门得交每人三贯钱,可纵使这般,依然挡不住人们的热情!  人实在太多了,况且方九他们三个人也没个官身,就算有钱,也弄不到包间,只能在一楼大厅一角,弄了张案几坐下。  南方水果多,所以摆放出来的都是鲜果,远胜北方的果干。  明崇俨对“青楼”不陌生,但却对一楼大厅正中央一座半人高的木制高台很有兴趣,左看右看之下,问一旁的罗盛道:“此木台,何用?”

“待会儿选‘花魁’就在其上。”

方九接过话道。  “如何选?”

明崇俨再问。  方九也不清楚此地规矩,抬首张望了一下,最后唤来一名小厮,经其叙说后才知道,大体上和“花会”类似,只是,最后成为“花魁”者,可在才学最高或出资最多者中,择其一人留宿。  “逛青楼”可以,留宿则不成,这是冯宝给身边人定下的规矩,当然,真要有哪个偷偷摸摸那么干了,估计他也不知道就是。  “咣——”不知道何人敲响了一声铜锣,瞬间,原本吵闹的“芳香阁”声音小了许多。紧跟着,在无数人的目光注视下,一名满头珠釵,身着华服的女子缓步走上木台。  这名女子是什么人?对于明崇俨来说毫不重要,甚至于她在台上的那些说词,也不过都是些冠冕堂皇的“废话”。  明崇俨无意细听,而是转动着小脑袋四下张望,想看看还有什么有趣的事没有。  有些时候,事情就是那么凑巧。  明崇俨没有发现任何有趣的事,却看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侧影——那是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正大摇大摆地穿过大厅,往后院而去。  “咦?莫不是叶胖墩?”

明崇俨心里想着,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一抹坏笑,似乎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事一般。  “吾去去便回。”

明崇俨丢下一句话,立刻起身,也往后院快步走去。  话说大约一个月前,冯宝一行途中下榻客馆,在馆内遇见一群人,其中有一个比明崇俨小几天的男孩。姓叶名非,小名“墩子”,人比较胖,且脑子也不是太灵光,显得有些傻呼呼,但是为人很是憨厚,很快与明崇俨成为朋友。虽然只在客馆相处两日,但从小并无朋友的明崇俨,却记住了自己生平第一个“友人”。  因为印象深刻,所以当明崇俨发现适才那个小男孩很像叶非的时候,才会立即去看个究竟。  后院人少,自然安静许多,明崇俨一路小跑总算追近,且确定正是好友叶非。  本想开口招呼,可转念一想,明崇俨又改了主意,先是从地面上捡起一个小石子,接着扬手掷出,而自己立刻快速躲到一旁小树之后。  “什么东西?”

叶非嘟囔了一句,停下脚步,回头看了看。  人到是有,可都是些伙计或者客人装束者,一个也不认识。  “见鬼了?”

叶非摸了摸胖脑袋,转首再走。  行不出两步,后脑似乎又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叶非又一次停步回身,还是没有发现异常,他不禁抬头看了看天空,再四周看了一眼,最后什么也没有发现,只得一脸茫然地重新起步。  “真是个傻子!”

明崇俨心里暗骂一句。  他如此想是有道理的,因为用来隐藏身形的小树并不高大,不可能完全遮住,且叶非至少有两次目光看了过来,居然没发现有人,如此大意之人,用“傻子”来形容,毫不为过。  “何人放肆?”

叶非第三次感觉到脑袋被东西砸中,哪怕再笨也知道是有人故意为之,所以大声说了一句,并迅速转身,这一次,他发誓一定要找出“凶手”。  “叶胖墩,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明……明兄弟!”

叶非在一瞬之间,脸色从愤怒转成惊喜,继而恍然大悟,上前几步同时道:“敢情是明兄弟啊。”

“叫明哥。”

明崇俨一本正经地纠正一下叶非的称呼,跟着指了一下自己先前隐身处,又道:“那里好像藏不住人吧。”

“嘿嘿,还没看见。”

叶非不好意思地笑道。  明崇俨并未将这等小事放心里,而是问道:“汝怎会在此?”

叶非道:“兄长凑够钱财,今晚来赎倾人小娘子。”

“缘何今晚?”

明崇俨隐约觉得有哪里不对劲,故而问了出来。  虽是少年,然明崇俨出身世家,不仅才学过人,且见识不凡,他隐约感觉到今晚来“青楼”赎人,可能不是一个好时机。  叶非道:“兄长与掌柜相熟,今晚是约定之最后期限,故而来此。”

明崇俨并不知晓全部,所以也不多问,转而询问叶非来后院作甚?  叶非回道:“兄长去后院与掌柜相谈良久未归,吾去看个究竟。”

说完又道:“明哥,可否同去,完事也好相聚。”

明崇俨想了一下,觉得去看下也好,如果顺利应该很快结束了。  只是,一切真会如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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