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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财富能填满整个大西洋(1 / 1)

这年头的远洋船员简直不是人干的活儿,不到走投无路,很少有人会主动去上船。  所以当李自成一挥手送出几百水手,还包了相关开销,两个鬼佬自然欣喜非常。这可以让他们节省下一大笔钱。  夸克穷脑子一转,又说道:“大统领,您麾下都是百战精兵,那个,我能不能在陆地上使用他们?别误会,我只是为预防可能会出现的武力冲突,并不是让他们去攻城掠地。”

“当然!”

李自成没意见,“我最不缺的就是人手。如果有需要,我可以给你提供足够多的兵力,一千两千三千都没问题。或者你有足够多的运输船,我甚至可以给你三万人五万人十……”  “不不不!”

马阳纯慌的赶紧摆手打断,“整个偌大的美洲都没有一万兵力,我们还是不要太出格了,以免刺激到其他国家。”

那可太吓人了。真要运过去五万大顺兵,怕是第二天美洲就该纳入大统领麾下了。  夸克穷咽了口唾沫,“大统领的好意心领了,我认为有几百步兵就足够用了。”

李自成笑了笑,“好吧,如你所愿。你可以安排他们在南美守卫矿场。不过这些人的日常开销就要由你承担。”

“就这么说定了!”

夸克穷激动的一拍桌子。  美洲的土著人数倒是多,他们只配当劳工,骨干守卫人员还是用自己的比较放心。而且那边又很难一下招到几百欧洲人。所以直接用合作伙伴的大顺兵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如果大统领能再给他一大笔钱,用来当启动资金就更好了。  夸克穷现在穷的连十两银子都拿不出来。他虽然是个冒险家,但也是个不折不扣的破落户。  不过他绝不会当面提出来。夸克穷现在的身份可是实力雄厚的冒险家。  李自成打个响指,“妥了!相关细节问题我们再慢慢商谈,先吃饭。”

……  “我从没吃过如此美味的食物……我的意思是此前完全没见过这些,呃,也不对……”  夸克穷干脆闭嘴不言了。  马阳纯放下高脚杯,“葡萄酒自然喝过,但是大统领这里的别有风味。”

夸克穷舔了舔手指,想了想,鼓起勇气说道:“无论是在欧洲还是亚洲,我确信没有见过这些美食……”  三明治、汉堡包、匹萨饼、炸鸡块、烤翅、低配可乐、薯条、番茄酱、蛋挞、奶茶……  不知道去欧洲开个麦当劳连锁店如何?  饭店搭配的饮料嘛,汽水是个非常好的选择,全世界都喜欢。只是想量产还有些难度,主要二氧化碳不好加。汽水里面要是没了气,就等于失去了灵魂。  麦当劳当然属于饭店,那就不能少了酒水。  一般的啤酒、白酒啥的卖不上价,又消耗粮食,不是好选择。  有人说白酒这个东西,是歪果仁带到中国来的。这话不大对。  蒙元时期,波斯人带来了“白酒”,当中国文人头次喝到这么烈性的酒,不由做诗感慨曰:“一酌咙胡生刺芒,再酌肝肾犹沃汤,三酌颠倒相扶将。身如瓢壶水中央,天地日月为奔忙,经宿不解大苍黄。”

无非就是说东西太踏马烧喉咙,太踏马烧心了,晕得我颠三倒四的。其实也就二十来度吧,比国内常喝的那种五六度,十度的高了一些。  以至于到了明代,人们还是记得“白酒”的外国名字,比如《本草纲目》里说:“火酒,阿剌吉酒”。  arak在后世又可以意译为茴香酒,也有叫椰子酒的,这玩意跟白酒压根就不是一回事。欧洲把茴香酒作为一种疗效显著的药酒。说外国人给中国带来了这种度数稍高一些的酒,没错,说这种酒是白酒那就不对了。  一千多年前的北魏时期,关于用曲制酒的具体过程,在《齐民要术》中有非常详细的记载。古人造酒的工序非常多、也很繁琐,已经很接近后世白酒酿造过程中的一些工艺了。  而用“曲”酿酒,才是中国白酒区别于其他粮食发酵酒的主要特征。  粮食发酵酒可比酿造水果酒在技术上要更难。因为果糖可以直接转化为酒精,但粮食里的淀粉则不可以,粮食中的淀粉要先变成单糖类,然后才能变成酒。  在工艺上,就是粮食得先糖化才能酒化。  古人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利用酒曲,通过加入酒曲让谷物直接转化为酒精,一步到位。这种用曲酿酒是中国独创的。  对比一下,国外的粮食发酵酒,比如威士忌、啤酒则通过先让谷物发芽(糖化),再转化成酒精的方式来酿造。洋人多了一个步骤。  顺道一提,粮食发酵酒的酿造还有另一个解决方案。就是用嘴嚼煮熟的谷物,然后吐出来保存,利用唾液里的淀粉酶来转化淀粉——口嚼酒在唐朝的时候还能喝到。  相当长期以来,中国喝的粮食发酵酒受限于酿造工艺,早期的酒普遍度数不高,尤其低价酒很浊。  “浊酒”说的就是这种酒,通常有点发绿。这种酒往往没有辣口感,而是有点甜。同样是因为工艺的问题,导致发酵的时候谷物往往有很大一部分糖化、但是没有酒化。  而好的酒曲酿出来的酒,因为相对纯净,颜色就不再是绿色,而是介于红黄色之间——这就很接近成熟的黄酒了,这种琥珀色的酒,在唐时就被认为是最高档的酒,有白居易的诗为证“世间好物黄醅酒”。  直到元朝时期,蒸馏术传进来,国内传统粮食发酵酒工艺结合了蒸馏术,才产生了真正意义上的白酒。  当然,这个说法也有一些争议。因为汉代的海昏侯墓就出土了蒸馏器,而且宋代就出现了能点燃的酒,说明也是高度酒。只是人们喝不惯没普及罢了。所以,顶多算是元人借鉴了国外的蒸馏技术。  总之,唐宋元明以来,黄酒一直是全国的主流,甚至直到清代都是。  而且,外国佬一般都能接受黄酒,要是再给他们搞点姜丝搞点话梅热着喝,能让他们分分钟飞起来。  中国黄酒的酿造工艺技术直接继承于中国古代原始米酒,其中以北方的“北酒”最为出名,比如杏花村汾酒之类。到清朝中后期,北酒渐渐失传,绍兴酒才慢慢崛起。  那是因为从明末开始,北方人逐渐都改喝白酒了。黄酒只被他们当成做菜的辅料,也即是料酒,其哀也矣。  相对之下,欧洲佬喜欢喝的是威士忌和白兰地,甚至还可以加上朗姆酒、伏特加,它们没有本质区别。西方酿酒工业没有发展出酒曲,多了一步糖化。那造出来的酒口感就不同了。  威士忌的原料是谷物,大麦、黑麦、玉米以及小麦;白兰地是利用葡萄果等水果为原料。  成熟的威士忌在二十多年前已经出来了。至于它的口感,用某位老哥所做的诗描绘一下——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来口阿贝吧  那种伤口豁一下崩开的撕裂感  谁说愈合就是完美  假如今天平淡无奇  来口阿贝吧  海风蹂躏后裸露着砂砾的粗旷  是显示你不甘岁月的still young  还是重泥煤般饱经风霜……”  小酌一口,猛烈的泥煤味会混合着浓郁的海腥气息直冲脑门。  海水的咸苦和强烈的刺激感让舌头和口腔一阵发麻,入喉也颇为不爽。咽下之后,烟灰、焦糖、枣泥等等余味在口中久久不散,喉头热辣滚烫。  就好似烧焦的轮胎混合着刚出水的海带咸腥,那味道一言难尽。  真他娘的难喝!  洋鬼子尽整些破玩意儿。哪有国产白酒好。  至于白兰地——  几十年前,发国由于葡萄酒产量的增加及海运的途耗时间长,导致大规模变质滞销。这时,聪明的荷蓝商人利用这些葡萄酒作为原料,加工成葡萄蒸馏酒。  这样的蒸馏酒不仅不会因长途运输而变质,并且由于浓度高反而使运费大幅度降低,葡萄蒸馏酒销量逐渐大增。发国人学会后又并将其发展为二次蒸馏法。  但这时的葡萄蒸馏酒为无色,也就是被称之为原白兰地的蒸馏酒。  到1701年,法国卷入了“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期间葡萄蒸馏酒销路狂跌,大量存货不得不被存放于橡木桶中。1704年战争结束,酒商们意外发现,储存于橡木桶中的白兰地酒质实在妙不可言,香醇可口,芳香浓郁,色泽也变成了琥珀般的金黄色。正是由于那一偶然因素,产生了真正的白兰地。  现在,纯正的白兰地要由李自成提前垄断了。反销欧洲薅羊毛还不是美滋滋。  伏特加就更简单了,蒸馏出来的酒精过一道木炭,再掺点水就成了。李自成要提前一百年把它卖给毛熊。喝的他们把老婆打的哇哇叫,然后女人全跑我大顺来。  也许这次教会仍然要宣布伏特加为恶魔的发明,管他呢。说的像是他喝的少一样。  比起威士忌的高贵典雅或者伏特加的纯净甘冽,朗姆酒在文人的笔下,往往与冒险、海盗、野性等字眼联系到一起。  如果说凯尔特人将威士忌称作“生命之水”的话,那融汇各民族智慧和孕育着海洋气息的朗姆酒更像是“自由之水”。  英国诗人威廉詹姆斯说:“朗姆酒是男人用来博取女人芳心的最大法宝,它可以使女人从冷若冰霜变得柔情。”

而作家海明威更是朗姆酒的忠实粉丝,他的传世名著《老人与海》正是抱着朗姆酒瓶写出来的。他所钟爱的莫吉托或者达伊基里也都是用朗姆酒调配的鸡尾酒。  村上春树也说,“诗歌与象征性自古以来就是密不可分的,就像海盗与朗姆酒”。  描写海盗的著名小说《金银岛》里写到海盗独白:“朗姆酒是我的肉,也是我的水,是朋友,也是老婆。要是我喝不上朗姆酒,就像是一条被风浪掀翻后飘到岸上的老破船......”  面对诡异多变的大海和绞刑架的命运,朗姆酒成了海盗们舒缓压力的最爱。他们用朗姆酒御寒,也用来给伤口消毒,买卖得手后自然也要用朗姆酒狂欢一把。  朗姆酒,常以“火酒”和“海盗之酒”的名号为人所知。它是以甘蔗为原料生产的一种蒸馏酒。  用甘蔗压出来的糖汁,经过发酵、蒸馏而成。口感甜润、芬芳馥郁。原产地在古吧。  甘蔗在大航海时代被带到了南美,从此安家落户。也由此才辗转诞生了朗姆酒。  也许是因为朗姆酒诞生于新大陆,它不仅是海盗之酒,更伴随着猎奇、探索与自由。  17-18世纪是大航海的时代,地理上的大发现,史无前例的点燃了人们探险的热情。  不管是为国出征的海军,胸怀远大的海洋学者和博物学家,找寻黄金之国的冒险者,还是肆意妄为的海盗,朗姆酒都激励着他们的野心,鼓舞着他们的激情,伴随他们在海上乘风破浪。那是一个人们感觉到自己在征服世界的时代。  或许朗姆酒所代表的海盗精神就是我们心中那向往又需要克制的人类天性。  现在,朗姆酒也要被李自成提前数十年扩散出去了。  当然,为了给朗姆酒赋予更多的意义和噱头,它的原产地仍然会被设定在南美。  还有杜松子酒,这次也会提前半个世纪诞生。  另外,也许大黄酒同样是个好选择。  据说欧洲佬特别喜欢大黄,只是李自成暂时也没空搞大黄果酒出来薅羊毛。现在有了夸克穷这俩鬼佬协助,倒是可以试一试了。  大黄,这原料当前只有大明朝可以大量出口。  大黄是中医常用药物,使用历史至少有两千年了。它作为治疗便秘的泻药,又能作为治疗疾、腹泻的收敛剂,还具有攻积滞、清湿热、泻火、凉血、祛瘀、健胃解毒等功效。  比如,以肉奶为主食的民族,在还不知食茶以前就全靠中国的大黄,把它视为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自从西汉时代张骞“凿空”西域,为中国和欧洲的陆地贸易开辟了丝绸之路。自此大黄成批运销欧洲,为中国主要出口药材之一。  在以后的日子里,中亚商人经营着这条经过波斯和其它忠东地区的繁荣的贸易线。大黄这种货物曾在丝绸之路上繁荣兴旺了千年,一直是中亚、西亚乃至欧洲最紧俏的商品之一。  “所有商品中,最好的都来自中国,尤其是丝绸、缎子、红宝石、钻石、麝香、珍珠,以及大黄……”  大黄价值可见一斑。横穿亚欧的运输成本使得大黄在当时的欧洲非常贵重。  到了明朝,形成了两条从中国出发的大黄贸易线:一条走海路经印渡;另一条穿过戈壁沙漠、蒙古等地到莫斯颗。陆路因为大明丢了西域以及中间有那啥阻拦,所以贸易货物去欧洲不太容易了。  大黄的主要产地在陕甘宁青一带,李自成有那么几分把握垄断向南的运输线。不经过他的同意,大黄别想出海。  这玩意儿利润还是非常丰厚的。  大黄在欧洲人心目中的地位之高,以至在全世界的很多地方都有大黄节日。比如鹰国约克郡的韦克菲尔德,大黄节是相当盛大的一个节日,延续了数百年。  这种药物在国外受到如此的欢迎,或许是大黄的原产地中国很难想象的。“泻药”居然如此畅销?  后来鹰国佬还在本土培育出了食用大黄,可以用在各种点心和菜肴中,甚至作为水果食用。不过药物用大黄依然只有中国才能种植。  嗜甜的鹰国佬喜欢把大黄的叶柄切成小块,和糖一起炖,直到变软。有时候也加入姜或者肉桂一起,炖好的大黄可以和其他水果混在一起做酱。  更常见的做法是直接把它当水果,用在馅饼、酥皮点心等甜食里。在19世纪很流行这种做法,以至于大黄多了个俗称“pie plant”。  大黄还可以脱水然后注入果汁制成糖果。如果想最大限度保留原生态的口感,还可以把大黄叶柄直接蘸糖生吃,小孩儿都馋哭了。  欧洲佬真是奇特的口味。  李自成可以提前培育食用大黄。至于添加了大黄元素的果酒,装在漂亮的东方瓷瓶里,跨过大洋运到欧洲就是上流社会的必备饮料。  有搞头!  当然还有新式方法弄出来的光亮熟皮子,要提前两百年在欧洲登陆,应该也有很大的市场。  原料自然不卖给他们,皮带、皮鞋、皮包等等这些成品可以大量出口。把最大利润留给大顺的子民。  红茶也不能少,相比绿茶,欧洲人更喜欢这玩意儿。  著名的瑞典博物学家林奈,发明了动植物命名双名法和生物分类系统。但饶是博学如林奈,也犯了想当然的错误,他认为绿茶和红茶来自两种不同的茶树,一种叫绿茶树,一种叫红茶树。  到了17世纪,茶叶在中国的出口商品中就超过了丝绸和陶瓷,成为最重要的出口品。有五分之一出口到了鹰国,白银大量流入中国,鹰国出现了贸易逆差。  然后,他们发动了呀片战争,而且还在之后偷走了制茶工艺。  这次,鬼佬想都别想!茶叶必然被我大顺永久垄断。  还有李自成的玻璃器,成本也比欧洲产的低,质量还好,只是不方便长距离运输。要是去南方沿海,比如广州等地开厂,又怕技术泄露出去。暂时只能作罢。  大统领也不介意卖给欧洲人枪炮,只是这玩意儿更难运输。  味精、火柴之类的暂时只够自用,没法大量外销。  “……”  “大统领,你头脑里拥有的财富能填满整个大西洋……”  看过实物,以及听完李自成的构想,俩鬼佬直接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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