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遍打鸣的时候就去了地里。日常发愣结束后才突然醒悟过来这是在哪儿,看着自己身上完完整整的破布衣裳,季思淼感叹了一声,“胸不平何以平天下!”
小屋没有窗户,此时季思淼摸黑下炕走到了门前,幸好小屋里都没什么摆设,不然按照季思淼那样的走法,不磕死也得被摔死。季思淼伸手推开了门,看着刚麻麻亮的天,“还这么早啊,要回去补个回笼觉吗?”
有了这个想法后,季思淼突然感觉胃里一阵空虚,感觉胃里除了黄胆水以外没别的了,最终身体战胜了理智,季思淼嗅着香味儿朝灶台走去,果然看见灶里煨着两个红薯,摸着滚烫的红薯,季思淼不知怎的就想到了林清远,“这红薯,不会是他刻意留的吧?看他的样子,一天应该会很忙,吃饱了没?要不今天去看看,也正好认认路,好,就这样决定了。”
季思淼拍着手上剥红薯皮时留下的灰,她发誓,这是她这辈子最快的吃烤红薯记录了。闲下来的季思淼无事可做,杵着头坐在院子里仅有一阶的台阶上,潺潺的流水声叮咚入耳,季思淼竖起耳朵仔细地听了听,“诶嘿嘿,有河!好嗨森!”
去河边念头忽的闪进了季思淼的脑袋,止也止不住。季思淼选择随心而遇,朝着传出声音的地方找去。“果然是条河,看起来浅浅的,应该是分支。”
季思淼静静的盯着河面,仿佛要把河盯出个洞来,看着水里凹凸不平的石头,季思淼乐得开花儿了,“是澡石!”
要知道,自己对澡石这玩意儿可是情有独钟,以前在家里可是人手一个的VIP专用,专门用来搓脚去死皮的,没想到来到这儿了还能搓搓脚,享受享受人生。季思淼对人生的三大定义就是:美食、搓脚外加毛爷爷,这三样缺一不可。季思淼从一堆鹅卵石里将成年人手掌那么大的搓脚石抱了出来,在水里把石头缝里的泥巴搓了又搓,就差没抱着亲了。天刚亮不久后,大姑娘小媳妇儿们也抱着一大盆的衣服来河边了,看着季思淼一个人对着一块丑石头狂搓,直觉这丫头不但没好,反而还严重了。刚从邻村嫁过来不久的张兰也看着季思淼,觉得还是要提醒一下这个小妹妹的,走过去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季思淼转过头来指着自己,“你找我?”
张兰低着头,表情有些扭捏,“丫头,这石头又脏又丑,洗不干净的,别洗了,不如找些光滑漂亮的回去吧。”
季思淼摇头,“谢谢姐姐,其实这石头虽然看着丑,但对我来说却比不同的鹅卵石要有用得多的,姐姐不妨也找一块回去,搓脚的时候可舒服了。”
季思淼说着一脸的享受状,仿佛已经开始搓脚了。张兰抿着唇,红了红脸点着头道,“叫什么姐姐,都已经嫁人了的,你叫我兰嫂子就行。”
季思淼仰着头对张兰笑道,“嗯,嫂子人真好。”
看着季思淼对自己露出的真诚的微笑,张兰也报之以微笑,一个微笑,足以拉近两个不同时空的人的心灵。季思淼突然觉得心情还不错,自己这算是成功交到了来这儿以后的第一个朋友吗?张兰边洗衣服边同季思淼聊天,话着天南地北,季思淼嘴里的故事也动人的要命,特别是那个‘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惹得张兰回家后都神游了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