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松村有大型的原材料批发市场。”刑琅道:“杉姐你老家在哪?”
简书杉:“芦开村,蛮小的一个地方,靠近省边线。”
刑琅心想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余安还没开发出来,更别提乡下的小村子,肯定道路极其不好走,坑坑洼洼的,也不知道简书杉怎么来到的户城,“要不这趟我俩一起,我陪你去看看。”
简书杉抿唇一笑,“下次吧。这些年身体不太好,也不想让爸妈难过。”
刑琅:“说起来……为什么要叫芦开村,每年会开很多芦苇花吗?”
“是每年第一个开芦苇花的村子。”简书杉:“秋天芦苇成熟,风势稍微大点,吹得漫山遍野都是白花花的芦苇絮,下雪一样漂亮。村里人手艺都不错,我们拿茎杆扎扫帚,拿芦花絮填枕头,自给自足,去市集换粮票。”
粮票是属于她们年代的记忆,对刑琅这批90后却很遥远。
简书杉是擅长讲故事的人,条理清晰,娓娓道来,刑琅听了一会儿就入迷,听她讲那个年代人上市集交换东西、各村子之间介绍相亲、镇上的图书馆、几人偷偷用一张借书卡、镇上的年轻男女周末会偷偷聚到一块儿跳交际舞、甜歌天后的磁带和单卡录像机。
张华红毕竟年长些,聊的都是小刑琅眼里老掉牙的东西,刑宗源从来不会跟他坐下来安静聊天。简书杉就像给他打开了一扇新奇的大门,从记忆里年轻男女的视角来介绍八九十年代逐渐繁荣的岁月,直到简峋把桌上的东西都收拾干净了,刑琅还没回过神。
厨房的水声哗啦啦地响起,简峋在洗碗,简燕羞耻地出去溜达。简书杉顺着舞厅往下说,忽然提了一嘴,“我就是在那里跟小峋爸爸认识的。”
刑琅精神一振,压低声音:“长得帅吗?他和你跳舞了吗?”
“跳了。小峋长得就像他。”简书杉嘴角噙着怀念的笑意,“那时大家都穿着最简单的白衬衫,没多大区别,但他是人群里最独特的,一眼就可以看到。”
——孤傲不群,俊朗卓然,在二十岁出头的年纪,像镀着一层难以剥离的光晕。余安下辖小镇人没见过多少世面,朴实粗笨的年轻男女不敢靠近,即使镇上再俊的男人,站在他面前,都黯然失色。
他的骨子里是富家子弟的仪态,衣服却穿得很朴素,就站在那里角落,安静缄默,微微皱起的眉宇似乎在隐忍着周遭。
刑琅:“那时候?”
简书杉:“我十八岁,他比我大三岁。”
简书杉今年三十九,简峋二十岁,所以倒推一下,简书杉十九岁生的孩子,十八岁就怀孕了。
原本是一个美好的年轻人相爱故事,可在末尾填上抛妻弃子,美好便如同易碎的玻璃,剩下一地残渣。刑琅心里叹着遇人不淑,“但他最后不打招呼就消失了?”
简书杉咳嗽了一声,拢了拢身上的衣服,慢慢道:“其实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他不属于这里。”
刑琅一怔:“这些年,你有尝试去找他吗?”
“没有,也许他不一定想被找到吧,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去做的事。他的性格非常果决,如果真的想走,我是留不住的。”简书杉前几天又化疗了一次,身体不太好,眼睛却很清明,“我现在有小峋这样的宝贝,也不想去纠结那么多啦。”八壹中文網
真正的当事人再次提起对方时,看起来并无怨气,反而是随遇而安的模样。刑琅讷讷了半天,虽然无法理解她的做事风格,但又觉得,这样的事与后续的决定,确实只有简书杉才做得出来。
爱的时候热烈烂漫,即使拥有着转瞬即逝的相恋时间,分开时也异常的干脆利落。
——而这般不顾一切爱上又默默承受的性格,也遗传给了简峋。
不知为什么,刑琅想起了庄周梦蝶。简书杉的爱情就像披着朦胧白纱的梦,非常匆忙地拥有了,一夜之间又突然失去,如果换做是他,可能会产生“是蝴蝶梦到了庄周”的错乱恍惚感。
一瞬间,他嘴笨了起来,不知该说些什么。想安慰,却觉得对简书杉来说太多余。
“那……”刑琅道:“他叫什么?”
等以后有钱了,他一定要把这个人揪出来,然后把渣男家门板踹个洞出来。
简书杉摩挲着苍白的手指,体温冰凉,“他说他叫林岱。”
刑琅:“他说?”
简书杉思索道:“因为直觉告诉我……这应该不是他的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