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峦叠嶂,薄雾微凉,天府之阁最高的一处山崖,翻山越岭,终于在天亮前赶到了。
清冽的晨露吸入鼻间,张嗣晨不顾草地潮湿、石子咯肉,撩起衣摆坐了下来,靴底早已磨破了。
脚底还带着热辣辣的痛感,这是他第一次徒步从山底爬上来,九千多级台阶,他都一一走遍,好似渴望着将属于自己的痕迹永远都留在这个地方。
已经几年没有踏入天府山了?犹记这处山崖,是观日出的最好位置。
还在天府山的那些年,他常常寅时而起,披着晨露与星光独自一人来到山崖边,虽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位置,一旦掉下去便粉身碎骨,但他从来不怕,坐下随手捻一片叶子,盯着不远处的山头耐心等待日出。
张嗣晨很喜欢这种感觉,对他来说很奇妙,阳光从山边刺出,划破黑暗与潮冷,宛如新生,就像当年师尊将他从俗世的炼狱里带回来时,他爬上山崖,第一次看清楚阳光的模样。
思绪回溯中,山峦背后忽然冒出一缕金光,在这昏暗的天际中显得十分夺目,接着更多金光划破长夜,一轮巨大的红日探出圆边。
张嗣晨才如梦初醒,他站起来,缓缓朝太阳伸出手,仿佛想让阳光在此多停留一会儿。
“总算,没有辜负这好风光。”
浅笑说罢,他毫不犹豫地闭上眼,从崖边跳了下去。
——
天府之阁,一年后。
“见过师尊,见过陈仙君。”朝气蓬勃的子弟们行礼问好,见顾谋手上提着纸钱篮子,便道:“陈仙君是去为明庭长老上香吗?这么多怎么烧的完呀?”
顾谋淡然一笑:“虽是你明庭长老的忌日,既然动身了,也顺带给嗣润烧些。”
说罢,他向身边的人使唤道:“走吧,我不会御剑,可不想走过去。”
“何时叫你走过路?”玉书白一身道袍,浅笑晏晏,语气故意带了些责怪:“如今你肩不能提手不能扛,当年说得好听,天府之阁尊主之位由我接任,现在事事指着我亲力亲为,原来是拿我当苦力使了。”
“当年你答应的那叫一个痛快,既图这地位身份,该吃的苦如何能少?”顾谋目露狡黠。
“是呀,现在不但管着一帮小的,还有你这个甩手掌柜,整日栽花逗鸟,好不惬意呀。”
在那遥远的天边……(不正经一下)
——上天庭。
从前一心向道,只愿天下无忧,如今真的坐上了这个位置,师明华可谓是整日焦头烂额,半条命差点交代在这儿。
身为天庭最靠谱榜单第一位的仙君,凡有任何难断之案、难缠之事,通通化为师明华桌上的一叠文书,作为天庭史上最扛事的判官,一个官干了三个官的活儿。
不知在桌边坐了多久,师明华放下毛笔揉了揉眉心,桌上胡乱放着的拂尘忽然一亮,这亮光是从柄端莲心发出的,从前这里什么都没有,如今却多了一块“黑玉”般的花蕊,细看却是一团包裹在琥珀里的黑色细丝。
“嗷呜……”一只浑身赤黑、油光水滑的小狼从花蕊中爬出来,抻了个懒腰,似乎是刚睡醒,等得无聊了,便踩着一地书简爬到师明华的腿上,咬他腰上的挂穗玩儿。
“别闹,一会儿带你去玩。”师明华习以为常地摸摸小狼的头,小狼听不懂人话,以为他在夸赞自己,随即咬得更起劲了。
“唉,行吧,我也歇一会儿。”师明华无奈地看着它,随即抱在怀里往殿外走去,路过的仙友见了,都娴熟地逗小狼的下巴玩。
小狼脾气不好,除判官外,极少乖乖让他人触碰,但这时若有一块肉干递到鼻边,脑袋上的手是谁的、有几只,便也顾不得了。
上天庭的仙友们只知这是判官养的宠物,似乎没养多久,不过一年,对这小狼可谓极尽纵容,也有八卦之人道:这小狼大家也探过,不过是只普通的野狼,没有灵气也没有妖气,为何看起来对仙君如此重要?
也有跑腿的小仙说,曾在判官任职的第一天,被派去判官殿送交接文书,无意间瞧见前任判官抱着一团毛茸茸的不明物,放到元华仙君的手里。
“这是小狼,还在吃奶,是用他尾巴上的一撮毛化成的,除了活得长些,和山野间的没两样。”前任判官道。
师明华小心翼翼地接过小狼,目不转睛看着它,一眼都舍不得挪开:“哪儿来的?”
“当然,你别误会……这不是我硬薅来的毛,我下地府去寻了他,问他愿不愿意留下一撮毛,做个“影子”,陪陪天上那个长生不死的孤寡老人。”判官道:“他答应了。”
小仙煞有介事地说,那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见判官哭,看上去那般温和沉静的判官,竟抱着怀里熟睡的小狼,几乎泣不成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