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说,胡光年就愣住了。
平常哪里见到臭小子对女孩子这么宠啊,一直都是一本正经,好像天生不好惹。
但是自从乔十依来了,周映越做什么,都是跑在最前头,见到其他女知青,或者乡下的女社员们,都开始绕着走了。
唯恐他看上的俏丽知青乔十依误会他人品不行,是个渣男。
“行啊,你下午随我一起去取。”胡光年拍了拍周映越的后肩,叹口气,“你小子,处对象的速度快不说,还准备结婚了。”
“叔,这遇到对的人,就要把握机会,你不是经常跟我这么说嘛。”
周映越扬了扬下巴,眉头一拧,眼神里满是喜意。
下午,他去了胡光年的家里,取了废旧的自行车,找了一处乘凉的地方,开始修理。
坏掉的零件什么的,亲自找来换了,又给自行车的轮胎打了气。
他那双细长纤瘦的手,就像有魔力似的,在大家一致认为那只是一辆废旧的只能去收购站的破铜烂铁时,却偏偏因为他,成为了宝贝。
虽然修好的自行车,比不上崭新的,但稍微一弄,还真能变废为宝。
柳阳坐在田头,因为知青白文的事儿,一直郁郁寡欢,手里握着片虫蛀的树叶,在走神。
“哪,不评价一下我修好的自行车么,这可是永久牌的嘞。”
兄弟们抬头看了周映越一眼,懒洋洋的,没什么兴致。
柳阳补充,“挺好的。”
“就,就没了?”周映越把自行车停好,拍拍手掌,慢条斯理的走到了柳阳身旁,缓缓坐下,“我不是把地址给你了么,你……没去看望白文同志?”
说起这件事,柳阳悲伤难以自抑,他撑着额头,脑袋都低了下去:“他们不同意。”
这个他们,是指他的父亲和母亲。
柳家和李家早就有了婚约。
这李文建的闺女李萍萍一门心思爱慕柳阳,对他掏心掏肺,甚至因为柳阳,接济了不少次柳家。
柳阳曾经说过自己的择偶的标准,单刀直入的表达了自己不想跟她结婚的意思。
可惜,在李萍萍那里,根本不管用。
于是,两家就这样,纠葛到现在。
倒是知青白文的出现,让柳阳沉闷的心被点燃了,他一度以为是救赎。
他喜欢知青白文,却不得不因为家人放弃。
谁想他们之间的书信往来,被乡下的社员们认定为男女作风不纯。
这样的闲言碎语,让本就怯懦的他,失去了面对的勇气。
甚至想到了逃避。
周映越作为柳阳的朋友,有些了解,也因为看他实在难受,才告诉了知青白文在县城医院的位置。
想着让他们二人单独聊聊,或许能想出一个解决办法。
“不同意也得说。”周映越随手扯了一根狗尾巴草,那双眼睛,像一望无际的原野里,捕猎奔跑时的猎豹,坚定又执着,“作为一个男人,就要有担当。你跟李家的那位又不是已经结婚了,为什么要当缩头乌龟!”
柳阳畏惧自己的父亲和母亲,骨子里是自卑的,他如果有勇气,也不至于这么长时间,都没办法和李家的女儿李萍萍彻底闹开。
“我实在没办法。”
他又找这个理由了。
“听着。”周映越按耐不住的说,“事在人为。你都不尝试一下,怎么知道自己不行呢。”
“真的不行,映越……”
“在我看来,你做不到的,只能说不够喜欢。”周映越并不想这样一针见血,实在是因为知青白文的病情太糟糕,他得加一把火,“另外,白文同志的情况不好,你最好去看看,别让自己后悔。”
他起身,拍拍身上的草屑,一踢自行车刹车,就飞奔着去接乔十依了。
这边,知青们干完活,一起去仓库放工具回家。
李红无聊,邀请乔十依一起去宿舍坐坐,“反正周干事没来,你就到我那儿去看看。”
“……那好吧。”乔十依没推辞,跟着女知青们,去了知青宿舍——茅草房。
院子里,唐波同志劈柴,其他两个男同志去河里担水。
李红则架起大锅,烧了热水。
埋头生完火后,一抬头,就把乔十依逗笑了。
李红黑漆漆的手指在嘴上一抹,像留了黑色胡须:“你别笑啊,这乡下干活,谁不是脏兮兮的。再说了,我从来没有生过火,头一次呢。”
乔十依看火快灭了,蹲身加柴:“你之前没做饭啊?”
“带了点儿口粮将就。”
“那现在适应了么?”
“这么长时间了,是个人都得适应了。”李红都不好意思说,她们平时擦洗一下身体,到底有多不方便,“再说了,环境不能改变我们,只能靠我们自己迎合环境。”
乔十依附和一笑:“这倒也是,改变不了的情况,可不得迎合嘛。”
就像她,一觉醒来,穿到七零年代,除了冷静,还是冷静。
“好了,周干事这么久还没来,就留下来在我们这里吃吧。”李红认为周家穷,不见得能吃上好的,也就想留十依吃饭。
她蹲膝,从木桶里拿出基本的口粮,“口粮先用的她们的,我打过招呼了?”
乔十依想着玉米糊糊那味,心里有一阵踌躇。
不是她挑食,是真的做的很难吃。
她提议:“玉米糊糊里面能不加野菜么?”
李红倚靠在门口哈哈大笑:“原来你也觉得不好吃啊。”
乔十依不好意思,有的猪食的感觉,是真难下咽。
毕竟她今天不饿,真吃不下。
李红握着筷子得意,“人家唐波同志视你为知音,说他喜欢的味道,你也喜欢。”
“喜……喜欢啊。”乔十依生平第一次在食物上如此违心。
在空间里的美食,跟在外面的食物,天壤之别,就连小白都觉得以后她嫁了人,吃窝窝头一周,就会生不如死。
这一次,李红掌勺,玉米糊糊熬得粘稠,没有野菜,也没有烧糊,虽然也不是什么山珍海味。
但乔十依能勉强接受了。
一阵清脆的铃声响起,乔十依放远看去,松林青翠欲滴,小路旁站着周映越,他单手撑着辆自行车,慵懒到了极致。
“我该回去了——”她猛的喝完玉米糊糊,把自己的碗洗干净了,才同知青们告别,“谢谢你们的招待。”
以前,她不太了解奔向喜欢的人,是什么感觉?
但现在,看着周映越站在不远处,那双充满了思念和喜悦的双瞳,乔十依的心跳得好厉害。
隔着山峦,穿过野草,掠过庄稼,和着清风,吻过鲜花,化为无限的温柔。
跑到周映越跟前,她大喘气,手指捂着砰砰直跳的心口,不由的问:“你……你今天又是从哪里搞到的自行车啊?”
“破铜烂铁改造的。”周映越拍拍车座,一脸求夸奖的笑:“哪,永久牌的。要不要骑着感受一下?”
“比起学骑自行车,我更喜欢坐在后座享受。”乔十依拍拍后座,嘟着嘴,“哪,你载我好不好?”
周映越手指按着太阳穴,没否决:“可以。”他坐在座椅上,示意十依,“哪,上来。”
嗤嗤的链条声在风中缱绻,迷离的夕阳穿透树叶的缝隙,在两个人的身上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