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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初心不改,任我畅行(1 / 1)

“先说说看,今夜又去了哪里?”

岳云才注意到,自己的黑巾忘记取下,刚才在门前与守将搭话时,只是拉到了脖颈间。

“这个啊,这个是我夜练时……拿来擦汗的!”说着,他随手扯下,在汗湿的额头狠狠擦了两把。

擦完之后,又拉扯开衣领,展开黑巾甩动着往脸上扇风。

“老爹,这屋里真热,你觉不觉得?”

岳飞啪地一拍桌子,“少装蒜,是不是又跑出去偷喝酒了?”

呀!这不是毫不掩饰的试探嘛!

岳云本身绝无酒瘾,而自己也对酒不感兴趣,所以当下料定他一定是故意这么问的。

看着水晶片后的那双眼睛,岳云笑道:“这里没有沟壕,我只是在外面越野跑而已,老爹还不知道我,我不喝酒!”

岳飞双手取下眼镜,嗯了一声,“私自离队,可不是好兵!再出去,记得要我知晓!听到没?”

“好!”

“至于阵法,你无需知道忒多,军中那么多叔伯部将,哪里轮得到你来布阵?!”

岳飞说这话时,又恢复以往疏离的神色,不过口气要有温度的多。

“应祥,你要牢牢记住,民间虽喊我们岳家军,但那不过是个称号,这支七拼八凑的军队,是属于大宋的!

就算有朝一日,官家要我交出节制权,我也绝不会留下一兵一卒,为己驱使!

我希望,你知道这些!”

他站起身,转过身去,面向悬挂在墙壁上的那面大旗,身姿挺拔而倔强!

岳云怔怔望着他的背影,只感觉“精忠报国”四个大字跟随他的呼吸,仿佛要透出衣衫一般。

他迅速垂下头,不敢再继续望下去了。

刻进骨血的“信仰”,是他至死不渝的执念,也是他为世人所敬仰的所在,我有什么理由不守护他!

“是,爹的话,孩儿铭记于心!”

“记住,就好!千万不要在他人面前研习阵法,只管练好自己的本领,胆量,和体力!”

岳云忽然明白了,岳飞并不愚,绝非后世人批判的那样,是个愚忠之人,他比任何人看的都要通透!

只不过这种“通透”,与很多人认为的精致利己和圆滑处事有本质的区别。

父子俩相隔一张桌子的距离,岳云却觉得自己已经走进他心里,虽然二人再无话,却觉已经交流许多。

他从木凳上站起来,抱拳颔首,“是!”

老爹对军队的认知越是这般坚持,岳云的心中就越是不安,甘愿受死,成全“精忠”的高义,这是世人想看到的。

但他不想!

如果有机会扭转乾坤,谁会看着自己的亲爹去送死!

这一次,绝对不能有闪失!

这么想着,他已经来到一处破屋,吴畏的鼾声如雷,还带着抑扬顿挫的节奏感。

大黄趴卧在树下,见岳云走来,摇着尾巴示好。

“乖,卧!”

听到指令,大黄乖乖地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只是时不时伸出长舌舔去口水。

一夜无眠,直到天微亮,岳云才被吴畏吵醒。

“赢官人,你说这金军是不是不敢打了,派出去的兄弟们,到现在还没有传回信来呢!”

岳云神色无波,如一汪毫无波澜的平湖,实际上他却在极力压抑深处的涌动,不想被吴畏察觉。

今日便是七月二十了,没有什么能比那十二道金牌更令他上心的。

且不管那太学生,能不能截到,只要岳家军不用遵命班师,那完颜宗弼逃不逃又有何妨!

如果能把他活捉,直接拎到临安朝堂上……到时候看看满朝文臣,还能说出什么议和的话来!

吴畏端来吃食,放在案头,转身又取下铁叶甲,“赢官人,今日倒是无需练兵,你作何安排?”

岳云拿起一张饼,大口咬着,“先放着吧,如有需要我自会穿!你可吃过了?”

“嗯!”吴畏点点头,随后道,“若是出城,要不要带上我?”

“带你作甚?”

岳云头也没抬,“我若是出去,定是寻乐子,你也想了?”

吴畏咧开的嘴角立马合上,扭头看了看门外,“小官人诶,你小点声,这都什么时候了,还说这样的话,不怕再挨一百军棍?”

岳云呵呵一笑,“呆子,我说笑呢!”

草草填饱肚子,岳云直奔老爹所在的那处土屋,看到三三两两的部将头挨着头,神情严肃地商量着什么。

他的脚步顿住,转身又走了回来。

“吴畏,老爹若是问起来,就说我乏了,正睡着!”

吴畏一听这蹩脚理由,眉头都拧了起来,回回都这样,岳公岂会不做他想。

可还没等他抗议,岳云已经不见人影了。

尉氏县距离朱仙镇二十多公里,岳家军的驻地在此处的消息,金兵恐怕早已掌握。

那么对于从这个方向过去要进入朱仙镇的人,盘查定然严密许多。

可是别忘了,此时的朱仙镇并不是现在这般繁华的都市,镇子周边被大大小小的村落环绕,除此之外,就是大片的农田和原野。

平原地带的村镇无山峦遮挡,只要稍微站在高点的地方,在晴朗天里,便能一望很远。

有大批金兵驻扎的地方,想瞒是瞒不住的。

据岳云所知,金兵每次兵败后需要补充兵员,都会就地征兵,朱仙镇附近的居民皆知岳家军已兵临城外,恐怕这回征兵没那么容易了!

走出驻地后,岳云先去往一个村落,拿自己的好衣衫换了一身满是补丁,洗的发白的青衣,又拿了粗布条拧了拧,绑在头上,扮作农夫。

快到到达朱仙镇的时候,岳云从路旁扛了两捆柴,背在后背,然后往脸上抹了一把泥巴,佝偻着背,混进了进城的百姓队伍中。

炽热的太阳泼洒着光热,知了都被热的开不了口,何况被打的毫无斗志的金兵。

走进镇子后,入目就是大片农田,麦浪在阳光下随风翻滚,好不壮观。

与想象中的兵荒马乱,民不聊生不同,朱仙镇内,鸡犬相闻,人们依旧在日常劳作着。

突然想到,这里虽然战乱不断,但是也已经是“金统区”多年,百姓习惯了!

换言之,“民以食为天”,只要吃得饱,是谁坐上头,他们实际上是不关心的。

真正关心上面的,有两种人,一是不得不的在职在位者,二是不得不的受害者。

前者就如同岳家军,而后者,就如同那些无家可归又想报仇雪恨的“地榜兄弟们”。

走着走着,岳云就瞧见了一场别样的征兵场面。

一条宽敞的街道上熙熙攘攘,树冠庞大的梧桐树下,一张张长条桌一字排开,粗摸估计大概有十几张。

座位后面坐着官员打扮的男子,桌前排着一队队衣着朴素的年轻人,轮到的人,报出自己的姓名后,男子就提笔在在一块木板上写着什么。

拿到木板的人,再集中去到拐角处,扛上一袋粮食,然后喜孜孜地三五成群讨论着什么。

这就是“征兵”?

岳云扛着干柴走远些,拉住一位老伯问道:“劳驾,老伯伯,敢问他们这是在做什么?”

老伯上下打量着岳云,看他穿的比自己还破旧,花白的胡须一翘一翘的,拉着他来到一个无人的角落。

“年轻人,你要是逃难来的,没什么活计,不妨也去试试当个兵,金人呐,给粮食!”

岳云皱眉道:“可是,我路上听说,金人这回打的是岳家军呢,咱要是进了金人的队伍,不是自己人打自己人了?”

“你这小娃子,咋这不不晓得事嘞,哪里需要实打实,你只管在后面跟着跑,不就成了?”

老者说完,身子一软,就表演出一个就地假死的动作。

“这……”岳云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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