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公案(1 / 1)

“大概一月前,烂柯寺一场大火,尸首八具,三大五小,惨烈异常,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这件事情。”

马修四下扫了一圈,没看到外人,便压低了声音道:“案子一出,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你!”

烂柯寺是什么地方,是那五个小乞丐的藏身地,五个小乞丐现在成了祁家人,用膝盖想,都知道这件事情肯定和祁愿脱不开干系!

祁愿皱眉道:“金官儿遭难,你救驾有功,怎么还在干这些缉凶捕盗的事情?秦王忘记给你升官了?”

“升了,咸阳县尉,因为是京县,刚好够上正八品。”

祁愿:“……”

得,顶了那个被炸死的顶头上司曹县尉的缺,虽然升了,但到头来还是干些缉凶捕盗的买卖。

“我的事暂且不提。”

马修摆了摆手,不耐烦的道:“现在关键是烂柯寺的血案,现在怎么办?”

祁愿睁眼说瞎话,装糊涂道:“什么怎么办?”

“你还装傻!”

马修一把扯住祁愿的衣领,愤怒道:“烂柯寺血案,影响很大,被人捅到了京兆府那里,如今的京兆府尹是刑部尚书公孙律,眼里最是容不得沙子!”

京兆府。

统领着除了咸阳城内的咸阳、万年两县外,还包括了石安、灵武、巨灵、宁夷、池阳五县。

七县都是京畿之地,许是为了权衡,防止做大。

于是京兆尹这个“敏感”职位,经常是朝堂上的各位大佬轮番坐镇,今你明他的走马灯一样,一年之内要换个四五次之多。

好巧不巧的是。

现在的京兆府刚好是刑部尚书衍国公公孙律坐镇……

公孙律作为法家的执牛耳式人物,自然是刚正不阿。

烂柯寺一把大火,留下了整整八具尸骸,三个大人还则罢了,要命的是那五个孩童,全都身首异处,有的还被装在瓮中……

被宿卫军灭了火从断壁残垣中挖出来的时候,身体已经烧焦,和瓮壁牢牢的粘在了一起,焦糊恶臭,一团黑炭,堪称是惨绝人寰。

咸阳城内发生了这样的惨案,简直是视秦律如无物,公孙律如何能不大怒?

何县令哆哆嗦嗦的到京兆府,顶着口水,挨了一通臭骂,出来时走路都打晃了……

“衍公发下话来,命咸阳县必须破案,实话告诉你,这件事情,我压不住了!”马修压低了声音道。

“于是他就派你来了?”祁愿有些奇怪道:“何县令自己怎么不来?”

马修“哼”了一声,没解释。

祁愿眼珠子转了转,看到雪地中肆意奔跑的二哈,瞬间明白了什么,笑道:“看来二哈这个‘瑞侯’的名头,还是有点用的嘛。”

“谁也不是省油的灯,都滑头着呢。”马修冷笑一声,道:“你祁家如今好歹也是勋贵,二哈住在祁家庄子里,这里便成了侯府,他一个咸阳县令,不过区区七品官,如何敢到登你侯府的大门兴师问罪?”

“于是他就想到了你我有旧,派你来探探口风?”祁愿笑道:“这就奇怪了,县衙里是怎么查到我头上的?”

马修能猜到和祁愿有关,是因为金木水火土五个小乞丐住在那里,马修也去过那,所以不难猜到。

但县衙无凭无据的,他们凭什么知道?

至于马修告密……

祁愿从来没有过这方面的担心,如果是他的话,早就来了,不可能等到现在。

“还不是你自己做事情手脚不干净?!”

马修怒了,低吼道:“我告诉你,先前是我在查案,还能应付一二,但现在真的压不住了!

那日在烂柯寺,有宿卫军亲眼看到一个怪和尚逃跑,并向上禀报了此事。

前日,那怪和尚好死不死的被人抓住了,下在咸阳县的大狱中,怪和尚供言,口口的说放火的人不是他,而是你!”

凑!

祁愿一愣。

又是那个半个秃瓢,半个长发的怪和尚四戒,这家伙怎么还没有被人给活活打死?

想起来了。

那天放完火跑路的时候,确实碰到了宿卫军的军士,关键时刻,四戒和尚还极其不讲义气的出卖了自己。

真不该告诉他自己的姓名啊……

“要不然,想办法派人到县牢里,把那个怪和尚给宰喽?”祁愿喃喃自语道。

“不好下手。”

马修摇摇头,“衍公亲自下令要办的案子,证人死了,那就太显眼了,很多人都要倒霉。”

祁愿突然很奇怪的看着马修,惊奇道:“我随便说说而已,你竟然真的打算弄死他?你都不问问烂柯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么?万一那和尚是个好人怎么办?”

马修同样很诧异,“杀人,和对方是个好人还是坏人,有关系么?”

祁愿瞪大了眼睛,“没关系么?”

马修皱眉,似乎真的是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半晌后,终于缓缓摇头道:“好像没什么关系,坏人不代表就该死,好人也不代表就一定该死。”

祁愿:“……”

这就没办法聊了,看样子这个问题在马修的眼里已经上升到了一个哲学高度。

但出于朋友之意,祁愿还是如实解释道:“烂柯寺里的那八具尸首,其中的三个成年人,是采生折割的恶贼。那五个孩子,被我发现时,已经不幸身亡了,所以才有了那一把大火。

那般残酷的场面,不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既然是这样,那你该报官的,不该动用私刑。”马修缓缓道:“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你该知道,法家的那些人,最是忌讳这些。”

法家人毕生所求的便是依法治国,任何人、任何权力,都不该凌驾于法律之上。

即便是十恶不赦的大恶人,也该诉诸于法律,由法来审判,所谓“国法大于天”便是这个道理。

十六年前,曾出使六国,一手促成韩国覆灭的当朝左丞相张易,便曾经说出过“法不加于尊”这种石破天惊的话来。

只这一句话,法家人便炸了窝了,将法家得罪的干干净净。

从那以后,法家人便一直将其视为生平最大的生死仇寇,做梦都想将他从朝堂上拉下来,以法律为绳索,将他活活吊死在诸子大街上!

以此来洗刷张易对法律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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