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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一物降一物(1 / 1)

“老苏,你这太不人道,真的,你觉得是见过的,最凶狠的世家子弟!”

“那也比你强,最起码老子不像你一样胡乱播种,也不怕得花柳病!”

......  苏沛和萧德得到了满意的答案,心情都好了起来,甚至还有心情斗嘴了,一边互怼一边往外走。  可刚踏出大门,一支冷箭迎面而来,苏沛也是斜跨一步,挡在萧德面前,甩出鞭子挡掉了冷箭。  随即冷哼道:“何人如此大胆,竟敢对百骑出手,活腻了吗?”

而对面楼顶,却传来一阵嬉笑。抬头一看,一男一女,一青一红,尤其是那红衣女子,手中还拿着一张弓!  苏沛下意识的摸了摸脸上的伤疤,咬了咬牙哼道:“青龙、朱雀!你们好胆子,竟然敢来长安!”

对这俩人,苏沛再熟悉不过了,江湖赫赫有名的四大刺客之二。  青衣男子裴昱,河东裴氏子弟,孝敬皇后的胞弟,曾因为获罪为百骑暗兵,后立功得赦,自此漂泊江湖,一柄青龙剑,江湖无敌手。  红衣女子胭脂,无人知其出身师承,只知其惯以“侠义之名”,而她所谓的侠义不论官民,私设刑罚,手段极其残忍。  此二人都是上了海捕文书的,苏沛曾与他们交过手,结果喜闻乐见,脸上留下了一道长长的刀疤。虽然看起来挺有男人味的,但他自己却以为,这是军人战败的耻辱。  可裴昱依然是那张万年不化的死人脸,面无表情的回道:“苏将军,好久不见了!”

“看在同僚一场的份上,交出萧德,你们可以安然离开!”

这话换一个人,苏沛肯定会笑掉大牙,可裴昱是剑圣,他手里的那把青龙剑,可是真正的神兵利器。二十年前,其与薛帅在宣政殿一战,苏沛在现场看了个真切。  剑圣依然是剑圣,可苏沛已经不是当年的小兵了,多年戎马已经让他养成了谋而后定的习惯,不管事情有多大把握都会先留一手。  “你裴剑圣这些年风出大了,老子吃一堑长一智,也学聪明了!”

吹了个哨子,旁边的巷子里,便走又走出两伍百骑,与其他百骑不同,他们有两个胸徽,其中一个写着“道”字,他们就是百骑秘兵之一-剑道。  自永贞元年起,道门每年都会为百骑提供三十名剑道,距今二十余年,总数不过六百人余人,再加上连年的退役、伤亡,现役的剑道不过百名。  江湖纷乱,人心复杂,即便是太平盛世亦是如此。这些年来,死在百骑剑道手上的江湖人士不计其数,江湖人闻剑道之迹,无不退避三舍。  剑道是百骑绝对的武力保证,一般情况下,出重大任务才会动用一伍的剑道。  呵呵,裴昱嘴角微微上扬:“朝中有人好做官,有个当权的兄长,出门胆气都壮!”

这话说的不错,如果苏沛不是苏践峻的兄弟,凭他一个参军,也调不动这些多剑道。  当官,能力是重要,可必要的人际关系更重要。因为人际关系才是你办差,抵抗不公待遇的底气。  “不过,你觉得,他们能拦得住我吗?”

当然拦不住,苏沛用屁股想也知道。可这些剑道都是有师承的,作为国教的弟子,他们进入百骑就享受五品的俸禄待遇。  老了、伤残了,就会进入七星观,成为皇家供奉。苏沛常随其兄出去七星观,以七剑道为首的老家伙,可都是睚眦必报的角色。  若裴昱倚强凌弱,伤了他们的徒子徒孙,甭管是剑圣还是剑神,等着他的就是无尽的追杀,保管上天无地,入地无门。  裴昱当然也明白这层关系,皱眉问道:“那七个老家伙还活着呢!”

活着呢!活的好好的,七剑道今时可不同往日在太室内顿山洞的境遇了,他们有从龙之功,与皇帝交情莫逆,在道门的辈分又高,俨然成为了皇室供奉领袖。  裴昱是厉害不假,就算把一条街的人都杀光,他也能办到!更别说加上朱雀了,这娘们有多狠,那些被杀官员家眷的口供,足够放一间屋子。  但与七剑道,那七个越活越硬实的老家比,他俩还真比不上。是,裴昱可是说他狗仗人势,百骑不就是陛下的狗么?沾圣人边的事,他每天都做,哪有怎么样,能赢就行!  “哼,七星观?我可不怕那七个牛鼻子,有本事就让他们来找我好了!”

话毕,作势就又要张弓。可这箭还没设,就有一队士卒簇拥者一辆马车驶来,马车上飘着一面小旗,上书“兵部”二字。  出入以车骑开路,书明阁部的,在大唐只有两家,一是兵部,二是参谋部,这是皇帝给军队的荣耀。而这两家只有本部堂官,享有这种待遇。  兵部尚书,永贞朝有三位,一是平国公-薛讷,二是雍国公-姚崇,剩下的一位则是漳国公-陈元光。  梵音这辈子,天不怕,地不怕,甚至连皇帝也不怕,但最怕陈元光。说来也巧,今日从此路过的不是薛讷,正是陈元光。  见留着短髯的陈元光,扫到自己,梵音不由自主的收了弓,把头转了回去。  “百骑参军-苏沛参见部堂!”

,苏沛行礼的同时,随他而来的一众百骑纷纷向陈元光行礼。  别看百骑是皇家卫率,但在这位即将成为下任军队统帅面前,还是不够看的。更何况,陈元光可不是靠将门子弟的身份换的这个尚书,实打实打出的。  恩,頟首点头,陈元光打量了一下苏沛和萧德,随即肃声问道:“苏参军,请你告诉我,军官狎妓,该打几十军棍?”

“百骑参军,皇家卫率,天子郎将!你自己的脸面可以不要,圣人的声誉就不要了吗?”

苏沛是想解释,可军阶等级差太多,他没法解释,只能点头附和:“部堂教训的即是,是末将欠缺考虑了!”

陈元光嗯了一声:“那还不走?想去兵部大堂领军棍吗?”

苏沛拱了拱手,正欲带着萧大人渣离开,裴昱开腔了:“陈将军,哦,不对,现在应该叫陈尚书了。”

“你们可以离开,但姓萧的这个人渣不行!他害我故友之女!”

从苏沛紧张的样子,萧德能看出来,这个裴昱很厉害。可他不是傻子,也知道见人下菜,有陈元光这颗大树,他当然要好好乘凉。  什么他妈的故人之女,他说是就是,萧德这辈子睡过的女人多了,要是他们亲戚都找他来报仇,得从年头派到年尾去。  况且,大唐有律法,凡事都有规矩,有王法作主,用他俩充什么侠士?  按照他们这个逻辑,要是有一天,他们瞧圣人不爽了,难道还杀上宣政殿?  话是不好听,也像是抬杠,但道理是一样。有人犯罪,自有法司决断,轮不到个人滥用私刑。  “萧德是个人在,狗嘴里可从来吐不出好话。但今天,我得给他输个大拇指。”

“有部堂在,这里没有我们说话的份,有本事,你们杀上百骑司要人。”

察言观色是百骑的必修课,朱雀多嚣张跋扈的人,连七星观都不怕,可瞧到漳国公,气焰一下就没了,连都不冒一句。要说这里面没有什么,打死他也信啊!  见缝插针,借着的部堂威视,办自己的差事才是真的。苏沛也是给裴昱挤了个眼神,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扬长而去。  而陈元光压根就没理裴昱这一茬儿,只是瞪着朱雀说道:“这次又是五六年不见,要不是赶巧碰上了,你是不是要等我死了才肯现身?”

“陈尚书!”

,裴昱好歹是个剑圣,陈元光的官儿再大也得给点面子,更何况他还是胭脂的丈夫。  可他这话刚脱口,陈元光就抬手制止了他:“本部堂说话,没你插嘴的地方!”

“一个被赦的囚徒,有什么资格做我们陈家的女婿。哼,要不是有她,你觉得你能活到现在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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