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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太久太久的思念(1 / 1)

“三哥,猴子哥,我请你们吃糖葫芦。”

李小梅瞧见一个卖糖葫芦的,草把子上边都插满了,便乐颠颠地跑上去,然后从兜里掏出一块钱。  糖葫芦小串的一毛钱,大串的两毛。  “小梅,你的钱留着,猴子哥请你。”

高大林掏出来一块钱,都买了糖葫芦,他也惦记着给家里的儿子拿回去两串呢。  前边有卖糖的,主要是糖球和橘子瓣水果糖,这玩意都瓷实,一个糖球能含半拉点儿。  李卫国付钱,李小梅的钱没花出去,不由得噘嘴:她和妹妹大老远来赶集,就想花钱买东西,这样一点没有成就感好不好。  前面的地摊,有卖小姑娘扎头发的绸子啥的,这次李卫国也瞧出来妹妹的心思,没再抢着付账。  李小梅终于高兴了,买了好几尺红头绳,还有粉色和绿色的绸子,说是给小贝贝也戴起来,这小姨当得倒是挺合格,可是人家的头发太短,现在真扎不起来。  李卫国也没少买东西,什么冻梨冻柿子啥的,他没拿袋子,索性都直接买了一花筐,过年的时候人多,吃喝啥的都得多预备点。  买完了就送到爬犁那边,给狗剩子他们每人扔了一个冻梨蛋子,这些半大小子就开始啃。  别看冻梨外皮黑了巴黢跟煤球似的,里面的梨肉雪白,就是啃着费劲,得用门牙一点一点往下铲,小娃子们却乐此不疲。  李卫国则回去继续逛,忽然感觉衣角被拉了拉,低头一瞧,只见李小鹿指着旁边的一个地摊。  地上铺着两只麻袋,上边摆着不少山鸡野兔啥的,花花绿绿的,不过却基本没人问津。  现在大家的生活水平还不高,向往着吃大鱼大肉,对野味啥的,一般都不大感冒。  不过李卫国倒是正想买点回去,他家客人多。  于是他拍拍李小鹿头上戴着的小帽子,然后走到摊子前,向那个猎户模样的摊主问价。  东西都不贵,一只肥大的野兔,才一块多钱,李卫国干脆一挥手:“我全都包圆了。”

摊主一看来了大主顾,乐颠颠地开始过数,这玩意也不称重,都是论个卖的。  而李小鹿则蹲在那,摆弄一个扎着嘴的麻袋,里面还一动一动的,显然装着活物。  李卫国瞧明白了,原来小家伙的目标是这个,于是向摊主询问:“你这里啥东西?”

“前天进山,逮了一窝飞龙。”

摊主抓过麻袋,打开袋口,让李卫国往里瞧瞧,里面是十几只惊慌失措的花尾榛鸡。  能和“龙”沾边的,那肯定是好东西,飞龙吊汤,那绝对是美味。  李卫国当然也直接买下来,两块钱一只,花了二十多块钱,摊主更是直接连麻袋都送给他了。  “三哥,咱们的爬犁放不下啦。”

李小梅一瞧买的东西有点多,便连忙提醒。  李卫国这才收手,一起回家。  李小梅他们坐着爬犁,李卫国和高大林在后边跟着,大驼鹿迈开大长腿,不一会儿就远远跑在前面。  “三哥,你们快点呀!”

前面传来小当家的喊声,渐渐连影都看不见了。  等李卫国他们回到大馒头屯,已经是下午三点多,小村子家家户户都炊烟袅袅,家家屋顶上都盖着厚厚的一层白雪,显得那么宁静祥和。  “小芳!”

高大林猛地向前飞奔,在村口,一个扎着头巾的小媳妇,怀里抱着孩子,正向这边张望。  高大林冲到近前,抱过孩子,使劲扔了两下:“大儿咂,想爹了没?”

结果小娃子都不认识他了,吓得哇哇大哭,搞得他好不尴尬。  李卫国也赶了上来:“行了,你们一家三口赶紧回家吧,等猴子再去龙江那边,你们一家子都去。”

等李卫国回到家,正好饭桌都摆上了,李小梅和李小鹿早都回来了,李金梅正数落她们呢:“下回不许偷摸去公社赶集!”

李卫国踅摸一番:“小梅,咱们买回来的飞龙呢?”

“都叫小鹿给撒到鸡场那边了。”

李小梅会察言观色,瞧见大姐不高兴,赶紧去厨房端菜。  李卫国明白了,原来李小鹿把飞龙买回来,不是想吃啊。  放了就放了吧,反正肯定跑到咱们自个家的林子里,李卫国也没当回事。  然后李金梅又转移目标,开始训他:“老三,你说你花钱买那些野鸡干啥,咱们养鸡场那边有的是。”

李卫国也不反驳,一个劲点头,乐呵呵地听着。  李小梅端了一大盆酸菜汤进屋,偷摸朝三哥眨眨眼睛,然后嘴里叫了一声:“啊,大姐夫回来啦!”

“哪呢哪呢?”

李金梅连忙往门口跑。  “我刚才好像看到有个人影从窗下过去,看错了。”

李小梅连忙检讨。  李金梅也明白过来,用手戳戳小当家的脑门,然后也笑了。  “大姐夫肯定快放假了。”

李小梅笑嘻嘻地望着大姐。  啊啊啊,李小鹿又叫起来,还伸手指着窗户。  “还来是不是?一个个的都学会作妖了。”

李金梅也是哭笑不得。  这时候屋门一开,伴着一股凉气,郑先农冲进屋里。  “我就说嘛,大姐夫肯定快回来啦。”

李小梅连忙跑上去,接过大姐夫手里的提包。  “放假了,快点把外衣脱了。”

李金梅也眉开眼笑地望着丈夫。  郑先农嘴里和大家打着招呼,然后把外面的大衣脱下来,眼睛就盯着炕上的宝贝女儿,想要过去,又怕身上的凉气冲着婴儿。  李金梅就把小贝贝抱起来:“快点看看,爸爸回来了。”

小贝贝黑溜溜的眼珠东瞧瞧西望望,最后就张着两只小胳膊,朝着李小鹿使劲,想叫小小姨抱她。  “大姐夫,贝贝肯定都把你忘了。”

小当家笑嘻嘻地说着。  郑先农也大笑:“不会的,血脉亲情,是永远割舍不断的。”

等他身上都热乎过来,这才把闺女抱在怀里,还真是,小贝贝也不哭不闹的,还用小手啪啪地拍着郑先农的脸。  “吃饭啦。”

李金梅欢欢喜喜地张罗着。  饭桌上,李卫国跟郑先农聊聊学校的事,郑先农表示,现在教授对他很器重,有可能毕业之后留校。  李卫国当然知道这里面的原因,这事,还看大姐夫自己怎么选择。  吃着吃着,李小梅冒出来一句:“四姐肯定也快放假了,不知道今年小玉姐她们能不能回来?”

李金梅瞥了三弟一眼:“玉梅上几天来信还说了呢,她们一起回来。”

“嘻嘻,那可太好啦。”

李小梅也笑得好开心。  随后的几天,李小梅就天天叫三哥领她们去公社,没有大集,就去供销社里买年货。  小当家聪明着呢,主要是想去接站,看看能不能把四姐她们接回来。  又是失望的一天,供销社都快关板了,小当家也只能拉着三哥来到外面,然后坐着爬犁往家走,刚出公社,就听后面嘀嘀嘀的,传来一阵喇叭声。  是一辆大解放卡车,李卫国连忙将爬犁靠边,道路太窄,不让道根本过不去。  结果卡车停下来,有人从车里下来,李小妹眼尖:“哇,小玉姐,四姐,卫红姐!”

李卫国脸上也露出微笑,想必是她们没赶上客车,然后叫罐头厂的卡车送她们回来的。  “小梅,小鹿,哈哈,我一瞧就是你们!”

三个姑娘跑过来,葛卫红冲在最前面,嘴里兴奋得哇哇大叫。  冲到跟前,她鞋底太滑,有点刹不住,直接就抱着李小梅,冲进阳沟,连李卫国都没来得及拽住。  阳沟里的雪都平了,李小梅直接没影儿。  “你呀你,一点都没变。”

李卫国连忙跳下去,先把小当家扔上去,然后把葛卫红也推上去。  吴小玉和李玉梅也赶到,帮着李小梅拍打身上的积雪,小当家嘴里还说呢:“这几天,我们天天都来公社接站。”

李卫国跳上来,看着眼前俏生生的吴小玉,张开双臂。  吴小玉虽然稍稍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还是和李卫国拥抱在一起,这一瞬,她感觉心里一下子就踏实了。  彼此打量一下对方,感觉一切都好像没变,又好像变了。  快有一年的时间没见,彼此只能通过书信交流,这份思念,感觉已经太久太久。  葛卫红和李玉梅分别拉着李小梅和李小鹿,没有上去打扰,只是笑吟吟地看着。  “回来就好,走,先回家!”

李卫国轻轻拍拍吴小玉的后背,然后招呼卡车司机先回去,他们坐爬犁就行了。  “国子哥。”

“三哥。”

葛卫红和李玉梅这才跟李卫国打招呼,然后从卡车上把她们的包裹取下来,几个人都挤到爬犁上,大驼鹿哒哒哒的,拉着爬犁前行,脖子下面的铜铃铛,发出清脆的声音。  “我们就在这过年啦。”

葛卫红大声地宣布,她们之所以晚回来几天,就是这个缘故。  李卫国笑着点点头:“那得交伙食费。”

“想得美。”

葛卫红哼了一声,然后嘴里就说起来,“我在报纸上都看到了,咱们村都成了万元户屯,我们都卯足劲,要吃大户呢。”

李小梅眨眨大眼睛:“卫红姐,首都那边也能看到咱们省的报纸啊?”

李玉梅怀里搂着小妹:“是人民报纸转载的,三哥,你们真厉害!”

地方报纸当然没法和人民报纸相比,李卫国也想不到,这事还有后续,这下想不出名都难喽。  吴小玉只是笑吟吟地听着,依偎在李卫国身旁,偶尔目光和李卫国对视一下,眼中的柔情似乎都要溢出来。  “叮叮当,叮叮当,铃儿响叮当……”李小梅扯起小嗓子唱起来,伴着大驼鹿的铃声,显得无比欢快。  葛卫红也加入其中,就连李小鹿,嘴里都跟着呀呀地喊着,表达着内心的高兴。  李卫国和吴小玉也不由得相视而笑,这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  到了村口,葛卫红就从爬犁上跳下来,嘴里大呼小叫:“哇哈,回来啦,我们又回来啦!”

几条大狗听了朝她直汪汪,不过很快就有认出来她的,摇晃着尾巴凑上来。  这才对嘛,才有回家的样子。  葛卫红也不嫌弃,从手套里面把手拿出来,使劲揉着狗头。  吴小玉也打量着这个熟悉的小山村,目光之中,是那种游子归乡的欣喜和激动。  这里有他们的青春和奋斗,欢笑和泪水,已经是他们的第二故乡。  更何况,这里还有她最牵挂的人呢。  “哎呦,卫红,小玉,真是你们啊!”

鲁大龙出来倒垃圾,瞧见葛卫红,便撒腿往自家院子里跑。  把葛卫红瞧得一愣一愣的:你往回跑啥呀?我们又不是妖怪。  很快,鲁大龙就拽着林青一起跑出来,林青还光着脑瓜,抱着葛卫红和吴小玉笑,笑着笑着,眼泪都下来了。  “赶紧回屋穿戴上,别冻着。”

鲁大龙心疼媳妇。  这时候,又有不少村民围上来,都乐呵呵地打招呼,在他们眼里,知青也是大馒头屯走出去的孩子。  葛卫红拉开提包,拿出来一袋奶糖,抓给围上来的小娃子们。  “卫红啊,越长越漂亮了,就跟电视里那些电影明星似的。”

一些婶子嘴里夸奖着。  这话有点不假,葛卫红原来年龄小,这两年逐渐长开了,越变越好看。  李小梅在旁边帮腔:“卫红姐是唱歌的,应该叫歌星。”

“好好好,咱们大馒头屯,要出大歌星啦。”

大伙也都知道,葛卫红唱歌最好听。  葛卫红脸蛋红扑扑的:“还差得远呢。”

这两年她还算不错,在团里算是小有名气吧。  吴小玉的身边也围着一群人,她其实也有很大的变化,在大伙看来,模样是没怎么变,但就是感觉这闺女越来越招人喜欢。  这其实就是气质方面的改变,李玉梅也同样是如此,这跟她们生活的环境和所受的教育有关。  “大伙都先回吧,外边太冷,等安顿好了,再叫小玉和卫红她们去串门。”

李卫国一瞧村民太热情,知道聊起来没完,嘴里赶紧张罗。  “对对对,赶紧叫国子领媳妇回家。”

有人开起玩笑,反正在农村这边的风俗,定亲了就一样。  挥手告别乡亲,李卫国领着她们往家走。  李金梅也得到消息,早就在大道上等着呢:“哈哈,总算是接回来了。”

“金梅姐。”

吴小玉和葛卫红也快走几步,一左一右,拉住李金梅的胳膊,对李金梅,她们感觉就像亲姐姐一样。  “大姐!”

李玉梅也跑到李金梅身前,彼此上上下下打量着,姐俩也半年没见了。  吴小玉赶紧撒开李金梅的胳膊,李金梅这才伸手拍拍四妹的大脑门,嘴里乐个不停。  “先进屋再说。”

李卫国赶紧往屋里撵人,吴小玉她们穿得不算厚实,估计都快冻透了。  一行人这才进屋,看到王燕正抱着孩子,朝窗外张望,葛卫红愣了一下:“燕子姐,你都有孩子啦?”

“是大姐的小贝贝!”

王燕白了她一眼,哪有这么快呀。  “哇,我要抱小宝宝!”

葛卫红舞舞喳喳地往前冲,吓得王燕直躲。  “疯丫头,你先上炕暖和过来的。”

这么一说,葛卫红她们还真有点感觉冷,这一路都太激动,内心火热,愣是没觉出来。  于是三人都被李小梅和李小鹿给推到炕边,脱鞋上炕,一屋子人都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感觉一下子又回到从前。  不大一会,鲁大龙两口子和高大林都来了,再加上郑先农和徐明亮,留守的知青算是凑齐了,大伙围坐在炕上,有说不完的话。  李卫国索性和大姐去厨房做饭,李金梅似乎也有预感,锅里炖了一只大鹅,里面放上土豆干和粉条;又炒了一个鸡蛋韭菜,吴小玉和葛卫红最喜欢吃这个。  “开饭。”

李卫国和二哥抬进来一个大桌面,放在原来的靠边站上,十几个人都能坐下。  葛卫红怀里抱着小贝贝:“能不能吃东西呢,来块肉吧?”

李金梅笑着阻止,吃点鸡蛋糕还行,肉就算了。  王燕则逗葛卫红:“你这么喜欢孩子,还不赶紧自己生一个。”

“我自己能生啊?”

葛卫红嘻嘻哈哈的,也不在乎,屋子里面,一片欢声笑语。  还是李金梅心疼她,把孩子抱过去,叫葛卫红好好吃饭。  李卫国则给大伙的酒盅都倒满:“来,先喝一个,人生难得是欢聚,莫使金樽空对月!”

就连吴小玉这样,平时不喝酒的,也都端起酒盅,跟着一起喝,天南地北的,聚在一起确实不容易。  原本十多个知青,能坐在这里的,也就这些人。  “国子哥,你这学问见涨呀。”

葛卫红最干脆,直接一口干掉,她酒量还是挺厉害的。  “你少喝,唱歌的还喝酒。”

李卫国劝了她一句。  “高兴嘛。”

葛卫红来劲了,又抢过酒壶,给大伙满上,嘴里哼哼着,“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

她以前听李卫国唱过《鸿雁》这首歌,所以也学会了,而实际上,这首民歌历史悠久,只不过是后来才流行起来的。  结果就是,喝着喝着,大伙不知不觉都喝多了。  李金梅因为要给孩子喂奶,所以没喝酒,瞧着这一桌子东倒西歪的,也笑着摇头。  还好李卫国和李卫军哥俩没怎么喝,把高大林和鲁大龙他们都送回家,至于葛卫红和吴小玉,这个比较好办,直接就在家里住了。  李玉梅也没事,等大姐他们忙完了,她就抱着小贝贝,一家人坐着聊天。  葛卫红是彻底迷糊了,躺到炕上呼呼大睡;吴小玉还好,虽然脸上也红红的,却还清醒着,跟着一起唠嗑。  李卫国静静地听着,家里的,学校的,从这些变化中,他能感觉到时代的脉搏。  “三哥,现在我们学校每年都有出国留学的名额。”

李玉梅说起了一件事,看她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显然也动心了。  李卫国点点头:“这是好事,出去能见见世面,还能学习先进的东西,不过前提是,到时候得回来。”

如今派出国去的留学生,回来的比例都不到一半,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国门刚刚打开,在国人眼里,国外的一切都是好的,诱惑力相当大,还能有这么多回来的,那就不错了。  “就是名额太少。”

李玉梅虽然很有学习的天赋,可是她们学校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精英,她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成为幸运儿。  这时候,李小梅插话进来:“四姐你肯定行的!”

四姐可是小当家的偶像,当然行了。  李卫国也笑了:“实在不行,咱们还能自费留学呢,小玉,你呢,什么想法?”

“我啊,我还是不要出去了。”

吴小玉连忙摆摆手。  李金梅也直点头,她也担心,出去之后,万一不回来呢,那她这个弟媳可就飞了。  “小玉姐,吃冻梨。”

李小梅又从外屋地端了一盆子冻梨,外面都是一层冰,磕打开之后,里面的冻梨软软的,吃上一个,那叫一个凉快。  “我也来一个。”

葛卫红迷迷糊糊从炕上坐起来,啃了个冻梨之后,立刻精神了,也坐那跟大伙聊天。  李卫国知道吴小玉不怎么能吃凉东西,就用水果刀给她切了一半,剩下的一半自己咬着吃。  李金梅责怪地瞪了一眼弟弟,把吴小玉的那半又递给李卫国,然后给吴小玉拿了个小点的。  分梨谐音分离,可不是随便吃的。  李卫国笑着朝大姐摆摆手,示意没事:“过了年,我和大贵叔准备去一趟岛国,以后还准备去米国转转,我准备把生意逐渐往外发展,所以你们出国留学,真的没问题。”

这样啊,吴小玉暗暗松了一口气,她听家里说了,要把她送出去留学,她出于某种考虑,一直没答应,现在心里已经有所松动。  “三哥,你这生意越来越大啦!”

李玉梅满眼崇拜地望着李卫国,她是李小梅的偶像,而她最崇拜的则是三哥。  这是他们老李家的风气,向上逐级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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