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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发光的少女(1 / 1)

元旦晚会过后,又恢复了平淡,一日复一日,没有丝毫波澜。  学校光荣榜上,严辞的名字,依旧雷打不动地列在第一位。  那时,一起长大的四人,约定好去同一所高中,除了学习,其他都暂且放下,不需要考虑,连乐秋恬也在专心读书。  没人知道唯独林初萝在悄悄转变。  林初萝越来越好看,容光焕发,眉眼生辉,一双大长腿匀称圆润,走在校园里,堪称校花,总去找严辞聊天。  她那样耀眼,站在人群里,璀璨夺目。  “严辞,今天上学的路上,我遇到了刘彩歌了……”  这天,林初萝来到班级,看到了严辞,立刻走上前去,笑着和严辞说话。  “刘彩歌?”

严辞有些惊诧,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不记得了吗?我小学的同桌,你的同学。”

林初萝努努嘴。  “当然记得。”

“严辞,你猜猜她现在怎么样了……”林初萝又笑着问。  “变胖了?”

“啊?为什么你知道?”

“她小学时候就很贪吃,我就想以后她肯定会变胖的。”

“对对,她变胖了一点。”

林初萝和严辞聊了会天,就笑着转身离开了,时机掌握得恰到好处。  严辞看着林初萝的背影,心里有点奇怪。  在他的印象里,林初萝这一世一直胆子很小,和他说话都支支吾吾,不是很流利,十分害羞,怎么突然就转性了?  不知晓什么原因,确实感觉到林初萝在尝试着找话题,和自己说话。  暂时理不清头绪,严辞只能将这事搁置,等到之后再想。  ……  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林初萝微红着脸,看了严辞一眼,忍不住轻笑起来。  一切按照她的计划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接下来,就是在严辞身边晃悠,制造存在感。”

林初萝暗暗想着,握起小拳头。  未来不确定,初中毕业后,高中是有一定可能分开的。更别说现在乐秋恬和严辞看起来很亲近,增加这种焦虑。  之前,她总害怕说错话,暴露自己浅薄,被严辞讨厌,干脆就不和严辞说话,但现在决心大方地做自己。  就做真实的自己,敢爱敢恨。  或许是不想以后遗憾,亦或者是被乐秋恬刺激到了,她青春的悸动,澎湃得无法抑制。  “乐秋恬,我要让你知道,什么叫作真正的追男生。  “你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

林初萝眼里散发着光,窗外的阳光一层层铺洒,均匀地覆盖在她脸上。  ……  后来的日子,林初萝心态转变后,变得豁达,脸上常挂着笑。  在学校遇见严辞,她主动去找严辞,尝试制造话题,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而不再是像是之前默不作声,仅仅眼神示意。  她开始成为全班唯一穿裙子的女生,穿最漂亮的裙子,上课主动回答问题,就是要让严辞感受到她的气息的存在。  以往她不会这样的。  严辞不是傻子,能感觉到林初萝的变化,诧异了很久,可是脑海里想起了妹妹,又有些动摇。  有时候也在告诉自己,是不是放下前世,这一世就遵循本心去做,不要过多关注林初萝。  三十岁再去看十三岁,不是那个感觉。  可是当他回应林初萝,她那个开心的样子,瞬间被暖到了,说不出口。  因为“林初萝”三个字,对他来说,代表白月光,刺眼地刻在回忆里,只是这个名字,就是一种遗憾。  ……  ……  自那以后,林初萝一反常态,常来聊天说话,严六堡在旁边看着,完全不知所措。  那也是严六堡第一次感到强烈的压迫感,来自乐秋恬之外。  林初萝,是很灵慧的女孩,之前不会这样肆无忌惮地缠着哥哥,如果哥哥没邀请她,她甚至不会来自己家。  必须承认,林初萝很好看,样貌有种西域的美。别说男生了,就连她有时候看着,也感觉到心醉神迷。  就像男生们常说,林初萝也是容貌不输她的女孩,有她自己的好看。  换句话说,林初萝是非常有威胁的对手。  星期五下午,放学路上,严六堡跟着哥哥走,又看到了林初萝跟来。  林初萝眼神仍然顾盼有神,主动过来打招呼,和哥哥聊未来,聊世界,聊她和哥哥聊过的一切。  严六堡沉默了,几乎忘记了来自乐秋恬的威胁。  因为林初萝和哥哥太有话题了。  乐秋恬在旁边,瞪着眼睛,也感觉不对,林初萝眼神明亮得叫她害怕,她不该有这种感觉的。  这时林初萝转头看着乐秋恬,露出动人的笑容,说:“秋恬同学。”

乐秋恬皱着眉头:“干嘛?”

“中考,比谁的分数更高,敢不敢?”

“好。”

乐秋恬不屑一顾地说,“初萝同学,我下一次就追上你了。”

“那就拭目以待。”

林初萝那张白皙雪嫩的脸蛋,透露出自信,心里默默地说了句,谁输谁就离开严辞。  于是为了赢得这一场比赛,林初萝和乐秋恬都比之前更用功,连娱乐都戒掉了,因为不想输给对方,努力向前。  ……  ……  《小王子》里说,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想很多,会容易办蠢事,说傻话。林初萝就在做傻事。  青春是美好的。  在勇敢做自己的过程,林初萝变得越来越耀眼,爱笑又阳光,特别和严辞在一起,别提多活泼了,捧着嘴笑,让班里男生都看傻了。  陈知宇以往没见过林初萝穿裙子,发现她穿裙子后,那双腿,白得惹眼,视线都移不开,不由说:  “辞哥,林初萝的腿真好看。”

“你差不多得了,非礼勿视。”

严辞一脸无语,没忍住把陈知宇的脑袋转开。  ……  初中毕业的前夕,是起风的季节,林初萝真的变化很大。  幸好乐秋恬没同班,不然两人都可能打起来。  又一天周末,林初萝在闺蜜刘彩歌家里聊天,直截了当地挑明,说自己想追严辞。  刘彩歌顿时惊讶不已,有一种自己磕的CP变成现实的感觉。  她从小就觉得严辞和林初萝是绝配,男才女貌,性格又相合,可是听说林初萝要追严辞,皱了皱眉头:  “初萝,女孩子还是要矜持一点吧。”

“为什么你也这么觉得?”

林初萝不解。  “我听说女孩子太主动,男生不会喜欢的。”

“没有啊,我问过裴佳轩,他说男孩子对稍微主动的女孩子,不会讨厌的,反而有一点感动,而男孩子对主动一点的男孩子,更是毫无抵抗力,”  “啊?哈哈哈哈他和你说了什么乱七八糟的?”

“我觉得挺有道理。”

“那你也别太主动,显得自己廉价。如果男生喜欢你,你压根就不用追。”

“嗯嗯。我知道啦。”

林初萝虽然嘴里这样说,但是根本没听进去。  道理她都懂,她是女孩子,哪怕对男孩子有好感,主动做些什么,最后一步一定要男生迈出。  但乐秋恬在步步紧逼,在她面前,抓着严辞的手,连回避都没有。  此诚危急存亡之秋,哪有时间考虑什么廉价不廉价的问题。  那一个周末,林初萝和刘彩歌解释为什么喜欢严辞,说了她内心的秘密,说完一阵放松。  “我帮你追严辞啊。”

刘彩歌忽然和林初萝说。  “啊?”

“男孩子很好追的。”

“嗯?”

“真的简单,听过没,女追男隔层纱。”

“等一下,彩歌,你谈过恋爱?”

“谈过。”

“什么时候?和谁?我怎么不知道?”

“梦里,和吴彦祖。”

“……”  “总之我很有这方面的经验。”

“我觉得还是不麻烦你了。”

“别啊,你以后叫我师父,我带你赢下乐秋恬,把她打得节节败退……”  “……”  后来林初萝和刘彩歌交谈中得知,严辞可能喜欢花,因为小时候,刘彩歌看过严辞在实验小学种过花。  “那不是喜欢花吧。是喜欢种花。”

林初萝皱着眉。  “我觉得这两者没有区别。”

刘彩歌有自己理解。  “是吗?”

“总是你送花就对了,找个节日,就送严辞花。”

“男生会喜欢女生送花吗?我觉得不喜欢,花送给女孩子还差不多。”

“你不送怎么知道他不喜欢?严辞是很特别的男孩……”  “可是……”  “相信我,严辞这辈子收到很多礼物,你送其他礼物,他不一定记得,但肯定没有收到过花,这将是他第一次收到花,必然印象深刻。真的很少有男孩子收到过女孩子送的花的。”

林初萝被闺蜜说服了。  然后送花怎么送也是个问题,直到寒假来了,她也没找到合适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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