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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碧空万里,艳阳高照,遥远的空中不时有雄鹰翱翔鸣叫,南宫府后花园处的漆红凉亭内,坐着两个年纪相仿的年轻男子。其中一人白衣素面,一顶银冠束于脑后,两鬓青丝飘逸,在风中来回摆动,真是说不出的潇洒俊逸,惹人心神荡漾。凉亭位于后花园一处假山之上,而假山下面,便是一眼泛着清澈绿光的湖水,此时微风轻送,荡过湖面,将一缕缕凉爽清透之意送到凉亭深处。而那素面俊朗的男子此时正手握一只精致透明的翠绿色酒盅,一阵阵酒香也在空气中四处飘荡。“这么说来,那吴大富是铁了心要与咱们百年酒庄抢生意了?”

轻轻啜着盅内香醇的酒液,品了品,皱着眉头,神色有些不悦。坐在亭内的另一个男子,二十五六岁上下的年纪,虽然没有坐上的男子那般英俊倜傥,却同样顶着一张白晳好看的姿容。此人便是百年酒庄的大管事蔡毅然,也是南宫家老总管蔡忠的独生子。因自幼在南宫家长大,小时候也随着南宫桀一同学习打理生意,日久天长,便升到了酒庄大管事的位置。南宫桀平日里对他也是极信任的,他一年之中总会因各种各样的原因长期出门几次,不在府里的日子,诺大的宅子便交给蔡家父子两人共同照管。蔡毅然虽年长他几岁,但若论性格脾气,却会时不时流露出几分急躁和冲动。“可不就是吗,那该死的吴大富,从他们大富酒庄搬到永安城那天起,便摆了明想与咱们酒庄作对。”

恼怒的哼了哼:“他明知道桃花醉是咱们百年酒庄的招牌酒,居然在几个月前,将他们新酿制的酒取名为桃花醒。”

“不但如此,他还故意降低酒价,并在暗中抵毁咱们酒庄的桃花醉不但价格昂贵,而且味道也大不如从前……”南宫桀面无表情,似乎一点也不受对方影响的,依旧优雅的端着酒杯,慢吞吞的品着杯中的液体。只不过每品一下,便会不经意皱起眉头,似有什么不满。不远处传来一阵人群的嘈杂声,好像有人在扛什么东西,他坐的位置极高,稍微挪动视线,便可看到不远处发生了什么。只见府里几个身材壮实的工人在蔡总管的指挥下,正奋力抬着几只酒缸向杂物间的方向走去。本来他对于这种事是极不在意的,只不过那行工人之中,两人一组,肩上扛着用麻绳绑着的沉重酒缸。其中一个个子较矮的男子脚下也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整个人身子向前踉跄就要摔倒。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突然从蔡总管的身边跳出来一个瘦弱无骨的小丫头,眼疾手快的一把扛住那即将摔破的酒缸。小小的身子微一用力,就见那只能把她装在里面的大酒缸竟奇迹般的被她那瘦弱的肩膀牢牢顶住。南宫桀心底为她紧捏一把汗的同时,也深深的在心底惊叹,她真的是一个姑娘家吗?只见那帮了工人大忙的小丫头咧着嘴嘻嘻一笑,阳光下,那洁白的牙齿闪闪发亮,两颊若隐若现两颗可爱的小梨窝。虽然穿着府里丫环的衣裳,眉宇间也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可那明朗清脆的笑声,却震得他心房颤抖。蔡毅然顺着他的目光望了过去,瞧着自家主子眼神如此幽深,便知他定是看那个丫头出了神。“少爷可是在看跟在我爹身边的那个小妹妹?”

南宫桀慢慢回神,收回打探的视线,讯速整理心中那难以言喻的怪异感觉,只轻声道:“只觉得她面孔有些生,是新来的丫头?”

“是啊,她名叫钱小福,是我爹不久之前找来看管杂物间的,别看那小丫头个头小,身子瘦,可力气却是大得很,而且人缘也极好。”

不知为何,钱小福这三个字居然让南宫桀产生了一股熟悉感。眼看着那娇小的身影就这样随着工人在眼前消失,才发现坐在对面的蔡毅然竟满脸探究的打量着自己。他俊容一冷,轻哼一声,“吴大富既然想用那种低劣的方式对府百年酒庄,我们也要拿出对策将其赶尽杀绝。”

说着,原本就冰冷的眸底,一抹狠绝目光一闪即逝。起身,淡淡瞥了眼石桌上的酒壶,“另外,告诉府里新来的酿酒师,这酒的味道很糟糕,并非我想要的那种口味,让他不管想什么方法,给我重新泡制。”

说完,长袖一甩,便转身走了。蔡毅然不解的搔了搔脑袋,望着渐渐远去的少爷,心底实在不懂,他家主子到底想要哪种味道。自从前阵子他从外乡远游回来之后,整个人都变得怪怪的,可若说到底怪在哪里,他又实在说不出来。难道在他离开永安城这段时间里,发生了什么令自己所不知道的事情吗?※※※※※※还没等钱小福有机会狠揍那“忘恩负义”的南宫桀一顿,府里便发生了一件震憾人心的大事。因为百年酒庄的酿酒基地就设立在南宫家的后院,这样不但方便了庄主的管理,同时也能时刻对酿酒的进度进行监督。就在几天前,酒庄里的工人因要酿制槐花酒,便在院子里晒了大量的槐花。也不知这些槐花从哪里招来了一群蜜峰来采蜜,短短一上午的工夫,诺大的晾晒场便被层层的蜜峰给团团包围。有工人见状,担心那些槐花里一旦失了蜜汁便会前功尽弃,所以一群工人便拿衣裳蒙了头,准驱赶蜜峰。正逢庄主南宫桀来后院品尝师傅新酿制的桂花酒,见此状,躲避不及,竟被发了狂的蜂群蛰咬。一时之间,酒坊大乱,人心惶惶,也不知最后是谁想出生烟驱蜂的主意,那群被惹怒了的蜂群终于渐渐在酒坊散去。在场的工人们大多数都被蜜峰蛰到,只不过涂了大夫给开的药方,身上的脓包很快便消失干净。惟有庄主南宫桀,因肤质特殊,被蜜蜂蛰到之后,脸上居然起满可怕的红疹,任凭大夫想尽办法,又查遍医书,就是不见半点效果。这样整整三天过去,南宫桀的病情便越发严重起来,急得蔡总管每日团团转,府里上下也一个个都是人心惶惶。当钱小福听闻下人们在私底下悄悄议论着南宫桀的病情之后,忍不住也有些忧心冲冲。不会吧,她都还没有机会找他问个清楚,他……他怎么就生病了呢?趁着府里乱作一团的时候,钱小福悄无声息的寻到主宅南宫桀的寝房,顺着窗缝,向室内打探一圈,当她不小心看到床上躺着的南宫桀之后,心底不由一颤。他面容憔悴,满脸病态,白晳的两颊起着又大又圆的红疹,说是红疹,倒不如把它说成是红色的脓包,不但脸上如此,就连被子外面的手背上也起着相同的脓包。房里坐着府里请来的大夫,还有蔡总管以及酒庄的大管事蔡毅然也在旁小心守候。见此情景,钱小福忍不住蹙眉深思,为何南宫桀现在的症状,她以前仿佛在哪里见过呢。想了半晌,她终于眼前一亮,当下飞也似的顺着正门急吼吼的跑了进来。“蔡总管,清……呃,我是说少爷的皮肤是不是天生敏感,一旦被蚊虫叮咬,便会引起发炎,严重者还会高烧不断,甚至昏迷不醒?”

蔡总管见钱小福急三火四的从外面闯了进来,本想斥责她的无礼,可转念一想,这小丫头怎么会知道少爷自幼的体质与常人不同?看着自家少爷的神志始终恍惚茫然,有时候虽是醒了,可意识混沌,连声说着别人所听不懂的胡话,让人见了,好不担心。“少爷的皮肤的确很敏感,我还记得他五岁那年,同老爷出门几日,回来后,便浑身发热。隔天一看,全身上下起满了水泡。”

“据老爷说,他们住的那家客栈不干净,夜里被不知什么虫子咬到,结果回来后便越来越重,许多大夫登门诊治都无能为力。”

“最后还是一个路过家门口的老和尚看到少爷这种情况,也不知用了什么方法,当时只有老爷夫人见过老和尚治疗的过程,可如今老爷夫人都双双离世……”说到这里,忍不住老泪纵横,一脸哀戚。钱小福忙上前安慰,“蔡总管你莫要悲伤,虽然我不是大夫,可自幼在乡下长大,曾见过我们村里的一个邻家小弟弟和少爷的体质有些雷同,如果我没记错,这种症状想要治好,也并非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说着,便直奔南宫桀的床边走去,上下打量了他狼狈的俊容一眼。又轻轻碰了碰他脸上肿胀的红色脓疹,才发现不但脸上和手臂上受到了感染,就连脖颈四周也无一幸免。“蔡总管,少爷身上这疹子发得不轻,若不尽快用药,恐怕会窜至全身。我们乡下人穷,就算患了病,也没钱去城里治,所以老一辈的人便传了许多治怪病的土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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