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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樱桃酒(1 / 1)

余锦年端着酒盅,转头看了看这两人。

余旭面露窘色,半天吭不出一个字来,被闵懋拿扇子尖儿攘了几下后背,催促他赶快自白,才支支吾吾地说:“是他们害我,我、我不是自己要去的,他们骗我说去个好玩的地方……”

他抽抽啼啼地抬头看去,见余锦年不咸不淡也不说话,于是转而往旁边爬了爬,揪住旁边一片雪色衣角,低声哭道:“世子,真不是我要去的,您信我……”

季鸿后退半步,将衣角从他手中抽出。

闵懋一屁股拍在余锦年对面的凳上,伸手去抓那桌上的五彩松糕要吃,被余锦年“啪”一声打在手背上,谴责他不洗手就拈吃食,也不怕肚子里生虫。闵懋咧着嘴笑了笑,接过小厮呈上来的湿手巾,匆匆地擦了擦,这才老老实实拿筷子去夹,嘴里唔唔地说:“现在想起来找人救了,刚才不还挺嚣张的么唔!”

余锦年揉了揉太阳穴,稍稍抿了一口酒水,问道:“究竟是什么事,有没有能说清楚的。”他看向余旭,指尖点了点桌面,“余旭,你自己说。”

余旭耷拉着脑袋,啜泣涟涟,仿佛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他身上这套衣裳也是余锦年没见过的,瞧这料子,并不比闵懋身上的差。余锦年这才想起来,似乎之前这小子说过衣裳不合身,想做套新的,彼时他正东忙西忙,哪里管顾得上余旭,便随便大手一挥叫他去库房里支。

库倒是余锦年自己的小金库,如今他也算是有了稳定的进项,这些日常小开支,他是向来不伸手向季鸿要钱的。但他自从与季鸿厮混到夏京来,花钱便有些随性,所以究竟入了多少、出了多少,余锦年最近都没有过问,全凭清欢管着,如今瞧见了余旭身上这衣料,才猛地记起这个事来。

他将余旭打量了一番,道:“脸怎么了,被人打了?”

余旭闷下头不看他,嘟嘟囔囔地不知道说了些什么,那边闵懋吃痛快了,接过话来,啧啧酸笑道:“可不是吗,且问问如今那东城西巷里,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我们的余二爷?他可是斗金楼里的新贵。”

余锦年皱了下眉:“斗金楼?”

闵懋趴在桌上,还在回忆方才那一口樱桃甜酒,那滋味儿,丝毫不比大酒肆里头的差,正要去拿,酒壶被一只手摁了下来:“他不说,你说,不然别想喝我一口酒。哪个斗金楼?”他这才叹了口气,悄悄瞥了个白眼给余旭,翘起二郎腿道,“还能有哪个,将军街上的斗金楼咯!若不是我被那群世家少爷们拽过去玩,正好撞见,今儿个,你这小堂弟的手可就被人家剁去下菜了!”

夏京两大销金窟——东三巷的红楼绿馆,将军街上的斗金楼。前者歌舞升平,后者金银粉饰,俱是一样的吃钱不长眼,尤其是斗金楼,那可是属貔貅的,只进不出。这斗金楼对外称是棋社、茶社,其实不过是间以棋茶装点门面的大赌坊。只是此类恶习一旦与豪门贵家扯上关系,就成了雅赌,纨绔子弟们结伴搭伙地取乐耍闹,乐此不疲。

将军街这地儿,据说是前朝的旧事了,讲的是某位将军凯旋后受封在此处开立新府,由此得名将军街,也算是一派正气,后来岁月变迁,将军府没了,这将军街竟也渐渐败落,成了下九流的汇聚地。便是装饰得再华丽,说到底也不过是些端不上台面的玩意儿,多少人在这街上混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却仍旧执迷不悟。

闵懋胸无大志,游戏人间,自然有那么几个好这口的狐朋狗友,惯常混迹斗金楼。然而这种事,按道理是不应该与余家人有什么牵扯的。余锦年一来不许府上的人掺和这些乱七八糟的事,若是觉得日子无趣,他肚子里有千百种游戏,随便拿出来一种都足够他们玩上个把月;二来府上人并不多,因此逢年过节赏钱不断,人人有份,更是没有必要去沾斗金楼的晦气。

余锦年心中一沉,低头看向余旭道:“你去赌了?你哪来的钱!”

闵懋幸灾乐祸地闪到一边,是看热闹不嫌事大,他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多余,毕竟这余旭还是他给捉回来的,这小子现下能全须全尾地站在余锦年面前,那都得感谢他闵懋面子大,能跟斗金楼管事的说上几句话。

余旭一身华服皱皱巴巴,嘴角也肿了,显然是吃了些苦头,尤是如此,他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眼见自己去赌钱的事情败露了,立刻摆出一副凄惨模样,可怜巴巴地避重就轻道:“我呆着闲了,出去散散步,是、是那些公子哥儿,他们说带我去玩,我就去了……我以为就是看棋……”

闵懋好死不死又掺一句:“是哇,看棋罢了。不过你那下注的抓子倒是比你脖颈上的瓢把子要灵光多了!”

瓢把子是行话,指的是脑袋,闵懋是个小纨绔,却也是他们闵家游走在世俗之间的眼睛和耳朵,京城里的流言总先是从这群人之间开始传起的,他会些不入流的东西很是正常。但余旭显然也听得懂,知道他是在骂自己,还偷偷地瞪了他一眼。

见季鸿视线瞥过来,余旭立刻哭道:“我见他们都给赏,我还以为是吃茶的规矩,就也给了点儿,谁知道那些人就将我摁住了,要切我的手指头。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这几句前言不搭后语的话,任是个常人都不会去信,可若是余旭的亲爹娘,怕是只在他进门那几句哭诉时,就已经心软了。

余锦年心里本就有些困惑未解,此时按住脑门愁了愁,而清欢早已有眼力地将他小库的账本拿了过来,交于他过目,他接过来翻了几页,先前几页还都是几两几两的支出,后来许是他见无人过问,胆子越发地大了起来,越支越多,以至于前两天,猛地多出一笔大项。

清欢低声愧疚说:“本是要跟年哥儿你说的,见你那么忙,便耽搁了两天。”

是啊,余锦年忙得以为这余旭就是个落难的小表亲,即便是性子不那么好,顶多也就是小打小闹,却没想到这么一忽视,竟叫余旭搞出个大动静来。他嚯地将账本摔在余旭身上:“自己看看!”

余旭捡起来翻了翻,语无伦次道:“这不是……”

正说着,门房又引进来个中年人,身材细长似条竹竿,偏生脸吃得极圆,一张口说话一对眼珠便滴溜溜地乱转,好一副精明相。进了听月居的门,他先是在诸人身上扫落一圈,瞧见了坐在地上的余旭,然后视线才定在郦国公世子脚下,鞠了个大大的礼,恭恭敬敬道:“几位公子。”

余锦年皱眉:“你是……”

中年人搓着手笑呵呵道:“小的是斗金楼的,贵家的余爷这几日在楼里顽,许是出门出得急,有些账没结清。”他眯起眼睛瞧了瞧余锦年,“小的也是小本生意,是向来不赊账的,不过这坊间都说余公子是当世的神医菩萨,小的家亲戚也找公子瞧过病。这位小余爷说是您的亲兄弟,住在金幽汀,我们心想既是余小神医家的人,那便是贵人,这才给这位小余爷赊了账。如今闵公子虽将人领走了,可这账……”

好么,说来说去,这是来上门催债来了。

余锦年捡起个被闵懋吃空的碟子,往余旭怀里掷去,怒道:“你做的好事!”赌也就罢了,还打着金幽汀的名号去赌!

余旭猝不及防被碟子砸中胸口,但不敢发作,只埋着头躲到一边,瑟瑟地望着他俩,还垂死挣扎道:“我不知道你说什么,我就是去吃了个茶!”

那中年人也极有眼色,立刻笑着说:“是是是,小余爷就是在我们这儿吃了个茶,那这茶钱您看……”他说着从怀里摸出张账页来,交给伺候在一旁的小厮,又由那小厮递给季鸿去看,余锦年斜着眼睛瞥了一眼上头的字儿,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若不是想着有外人在场,他怕是已经揪着余旭起来胖揍一顿了。

金幽汀在季鸿的名下,断没有赖账不还的道理,否则说出去难听,余锦年刚打算认栽地先把赌账给清了,过后再好好整治这小赌徒,手才摸到银袋子里,便听那斗金楼的笑呵呵道:“世子可真是疼两位小公子。这兄弟二人本属一枝,如今还能共侍一主,小公子们好福气。”

听着似乎没什么,但越品越是阴阳怪气,余锦年手缩回来,忽然改了主意,起身揽着那中年人的肩头踱到一边,避开众人,小声笑道:“这个……掌事的,实不相瞒,现下我手头上银钱不足。不过掌事的既知世子疼我,那就宽限几天,待我凑齐了,七日内定送到斗金楼去。”

中年人皮笑肉不笑地说:“余公子,这可不合规矩!”

“什么规矩不规矩,这账收得再急,还不是要往上交,您自己能分到几成呢?”余锦年从钱囊里摸出几粒小金珠,塞他手里,并若有所指地往季鸿的方向扫了一眼,“今日辛苦掌事的您跑这一趟,这些拿去吃酒,七日后这账自然一分不少地送到您手上。”

那掌事的看他与季家公子眉来眼去,当即心下了然,暗想这坊间流言果然有真。那些公子哥儿们都说郦国公家这位鬼迷了心窍,被个年轻郎中勾去了魂,他先前还不信,毕竟郦国公府是什么地儿,那是佩金带紫、钟鸣鼎食,其贵,贵得恨不得吃珠吞玉。

直到那余旭自称是金幽汀的人,暗示自己与金幽汀的主子关系匪浅,在斗金楼上挥金如土,他这才有了些动摇,便趁着讨账的功夫来一探虚实。

金幽汀的主子,可不正是郦国公家的!听说如今季府势猛。他们虽只是个赌坊,但能安然无恙地开这么些年,全凭来来往往的达官贵人罩护,如今若是能多一座姓季的靠山,自然是再好不过!便是这回的账白送了他们,那也是值的,权当交庇护钱了。

这中年人眶里珠子一转,立刻来了心思,讪讪接下余锦年递过来的金珠,收进衣襟当中,躬身奉承了几句,虚情假意地与他订下了七日之约,又回过脸来,朝季鸿拜了拜:“那小的就七日之后,在斗金楼备下茶水,恭候几位主子了。”然后看了眼余旭,便随着之前那门房退了下去。

余锦年回转身子,见余旭听见竟还要折磨他“七日”,害怕得不行,正瑟瑟发抖地抱着季鸿的小腿哭,不由火自心生,走过去猛地朝他后背心踹了一脚,虽说实际上并没有用太大的力气,但威慑力十足,那小子鸡仔似的缩起来,膝行着躲到季鸿身后去,一双汪汪泪眼,可怜楚楚。

然而他并不吃这套,当即将他揪出来,怒问:“谁许你打着金幽汀的名号出去招摇撞骗!”

“我没有……”余旭缩着脖子,似也心有余悸,一张小脸都吓得发白,“是他们,是他们问我住哪儿,我就随口说是这里,我没有说是金幽汀,真的没有!年哥,世子,你们信我,信我。”

余锦年将他丢开,余旭复又抱上来:“年哥,七日是什么?我已经知道错了,你帮帮我罢!”

他之前在斗金楼时与人挣扯扭打,纤薄衣料本就破了洞,又加上这一番在地上的扭动,薄丝制的衣裤便经受不住地裂开了,余锦年低头看他,瞧他背上也青红一片。他心中想到什么,于是拿袖子沾了沾余旭哭湿的下巴,回头吩咐余旭院里的小厮:“愣着做什么,将你们主子扶回去,给他上药。”

余旭眼睛里闪出亮晶晶的光芒,一口一个年哥叫得极甜。

诸人经余旭这阵子的磋磨,早就不太受得了他,如今有个斗金楼的来找事,他们乐享其成,都等着余旭被整治整治,谁想余锦年竟还让人好生伺候着。两个小厮暗自撇了下嘴,只好不服气地一人架住一条胳膊,把余旭抬了回去。才进了屋,便将他扔到榻上,嫌弃似的在衣服上蹭了蹭手,小声啐道:“哼,小人得志。”

余旭方才还疼得龇牙咧嘴,现下竟能打人了,听见这句便猛地弹起来朝小厮脸上抓去,口出不逊道:“你骂你爹呢!我是主子,你是孙子,你有本事,你也去做人家的亲弟弟啊!不过是个奴才,还不趴到地上爬出去!”

那小厮激灵地躲了一下,才没叫他抓到脸,只是脖颈上遭了殃,被挠了浅浅一道红印。金幽汀里向来和睦,他还庆幸过自己跟了一个心善的主子,如今却被个莫名其妙的毛头小子气得想打人,可又因为自家的余小公子护着他,只好按捺下来了,嘴里却忍不住低声抱怨:“真是条狗,逢人就咬。”

“呸!与狗多说什么话,他贱你也贱哪?”另一个小厮哼了下,自嘲地呸了两句,任余旭滚在榻上撒泼哼唧,两人扭头就往外走,连壶水都没有要给他倒的意思。

二人边走边嘀咕:“你说我们小公子,要什么没有,怎么非要养着这么个吃里扒外的家伙?”

“唉。”其中一个低声附耳过去,八卦道,“听说小公子早早的就家破人亡,以前日子过得很是孤苦,如今能有个亲人找来很不容易,想是珍惜得很。”

也是,毕竟是唯一的亲人了,想要多担待一点也无可厚非。

两人说完,齐声叹气,觉得余旭嚣张的日子是遥遥无尽头啊,他们还有的苦了——说着推开门,冷不丁在门外看见面色不善的余锦年,二人霍地吓了一跳,舌头打结似的唤了声“小公子”,忙同手同脚退到一边,心虚地躲闪着视线,担忧方才他俩骂那余旭的话被余锦年听见而怪罪下来。

余锦年手里拿着瓶活血化瘀的伤药,什么也没说,与他俩擦身而过。

余旭听见门响时就提起了神,一个反身趴在床上,眼眶里的泪说来就来,仅余锦年从外间走到内间的这稍许功夫,他就已哭得梨花带雨,肩膀微微抽搐,抱着枕头好不伤心。待余锦年走到床前,他才萧萧瑟瑟地抬起眸子来,抽噎着叫:“年哥哥……”

这乖巧模样,若不是余锦年心中早有疑虑,又方才在门口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怕也能被他骗过去了。余锦年坐到床边,掀开他的衣裳,看这瘀痕,当是被人用棍棒打的,便将手中小瓶里的药粉洒在他背部的瘀痕上,揉了揉,沿着伤痕往下,挑开了本就破损的裤腿。

只见左边腿窝处果不其然,有一颗黄豆痣,不偏不倚地,生长在他软软的腿窝正中。

那日在三余楼前,那位卖菜老汉曾经说过,抢了他们辛辛苦苦贩菜而得的钱的人,正是个腿窝里有颗小痣的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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